法院党建工作经验

2020-03-02 04:03: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

——寻乌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经验

随着当前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提出,人民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寻乌县人民法院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增加和法官人数的不相适应、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趋突出。寻乌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牢牢把握“确保正确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党建工作定位,做到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有效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明确党建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一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法院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意识,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提出意见,推动落实。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党组领导班子坚持每年签订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予以分解细

1 化,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身上。三是严格考评奖惩。坚持每半年和年终两次检查考评,着重检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二、扎实开展“两项活动”,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切实引导广大干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司法核心价值观确立人生方位。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坚持边学习边整改,着力在走基层、访民情中转观念、转作风、改问题、树形象。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新变化、新气象。

三、加强“三项措施”,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每位党员向党支部签订整改建议责任书,查找自身廉政建设风险点,提出个人整改措施,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院长主抓、中层联动、全院干警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执行错案、瑕

2 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审判质效评估,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同时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法律文书评分标准》等近二十项规章制度,逐步把审判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案件质量与效率得到较大提升。2011年审监庭共评查审判、执行案件781件,其中724件经评查为优秀,占总评查数的95%,良好的39件,占总评查数的5%,不合格数为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保证公正司法。自觉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求得支持和监督,今年共报送法院工作简报12期、人大政协专刊2期。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今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30余件,有效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四、构建“四个结合”机制,推动法院党建工作

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努力寻找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鼓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特别注意珍惜和保护他们的创新热情,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新思路。

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职能相结合。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

3 司法服务,“人民满意”是衡量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加强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就要坚决摒弃各种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把亲民爱民、关注民生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赋予司法为民工作新内涵。今年以来,寻乌法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566件,审结545件,结案率96.29%。通过审判活动,依法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同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及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三是坚持党建工作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通过设立巡回办案点和“调解室”,方便群众诉讼,营造和谐氛围。实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建立调解激励机制,增强法官的调解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建设,通过定期开展隐患“大排查”、纠纷“大调解”活动,实现矛盾纠纷有排查、有预警、有台账、有监督、不断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推动建立大调解格局,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截至目前,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349件,调(撤)率达到了的64.03%。在受理的10件刑事自诉案件中,调解撤诉10件,调撤率达100%,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

4 效果。

四是坚持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相结合。不断推进文明司法。开设文明窗口,强化宗旨意识,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在法官职业道德修养上下功夫,增强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解决对群众“冷、硬、横、推、拖”的问题,摒除特权思想、等级意识、霸道作风,不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以“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少等一分钟、少操一份心”的实际效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文明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规范司法语言文明,要求法官遵守各项司法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公允、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在职务外活动中应当约束言行,避免公众对法官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对履行职责产生负面作用,避免对审判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逐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突出党建成果转化,努力实现“五个提升”

一是有效促进审判质量提升。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722件,审结701件,结案率达97.09%,未出现一起错案和超审限案件,未出现一起发回重审案件,未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二是有效提升执行效率。通过积极争创“无执行积案先 5 进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和“突击执行周”行动,共执结新旧案件234件,执结标的额达678.57万元,有力地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计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63件,执结185件,执行到位标的167万元。三是有效推动司法公信力提升。以优质的司法品牌彰显公信,着力培育打造特色司法品牌。在江西省2011年上半年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我院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率由去年的92.5587 %提升到93.3628%,在赣州市各县(市、区)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四是有效推动队伍素质提升。在全院形成了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树立了良好队伍形象,涌现出一大批党员先进事例。五是有效提升法院形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良好业绩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以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连续三届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今年还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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