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指南1.27[全文]

2020-03-03 05:00: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指南

一、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政策有哪些?

(一)申请办理退休的条件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

(二)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及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长期在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转为工人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审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

3、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享受退职的条件

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可按月享受定期生活费。

二、申请办理退休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参保人员申请退休,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2个

(一)申请工作

1、参保人员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职工应在男55周岁、女45周岁到龄月份的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

3、

6、

9、12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到龄前一个月向区退休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未在男55周岁、女45周岁到龄时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的参保人员,可以在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之前的任何一个月提出申请,但退休待遇从批准的次月执行。

2、用人单位或区退休经办机构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应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填写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3、公示无疑义的,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在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

3、

6、

9、12月)、灵活就业人员由区经办机构在到龄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并领取回执,并在领取回执的次月的10个工作日后至受理处领取审核结果。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 (3)《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 (4)个人书面申请; (5)需补充的其他原始材料。

2、档案装订质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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