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1

2020-03-02 09:40: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 司 考 勤 制 度

一、目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

适应于公司员工的出勤、请假、休假等考勤管理。

三、职

1.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解释、发布、管理和监督。

2.各部门和车间主管对本部门、车间的员工进行考勤管理。

3.行政部门负责对考勤管理办法的进行实施与统计核查。

4.公司所有员工应遵守执行,并有对管理部门(人)及其他员工实施监督和举报的权利。

四、考勤管理规定

1.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按企业公布的作息时间进行。

2.加班时间:按企业规定的要求进行。主任(主管)安排加班的,方予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若未经批准而擅自安排加班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

4.外出、出差管理规定:上班时间未经许可外出、出差,一律按脱岗处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全勤奖。

五、请休假管理规定

1.请假:请假期间,停发相关薪金, 员工请假需填写好《请假条》,并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因突发事件不能先行请假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所属部门经理或车间主任(主管)报告,并请本部门经理或车间主任(主管)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当事人到公司后再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否则亦视为旷工。

2.超假:由于特殊原因请休假到期而未能到岗或因公外出,当事人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所属部门(车间)主管报告,请部门(车间)主管代为办理续假手续,当事人到公司后再补办相关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每月请假超过一天(不含)者(病假除外,但需病历证明)按超假计算,每天除不计工资外再扣20元人民币。

3.调休:由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报人资部门备案后执行。由人资部门根据调休备案,填报考勤记录。若有调休改动时,需要经过当事人或组长提出申请由人资部门签批后执行。

六、附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2.本办法如有修订、变动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按修订、变动后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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