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查房制度

2020-03-03 17:09: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查房1—2次。医疗组长每日巡视病房,每周查房两次,重点审查疑难病例、新入院病例及重危病例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及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

3、非责任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本组所有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时,主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医疗组长(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时,相关组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向上级医师汇报,重危病人抢救时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必须随叫随到。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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