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2020-03-02 16:05: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为了在全校教师中形成一种热爱教学、善于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自xxxx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优秀教学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连续从事3年以上教学工作(含专业课、基础课、公共课、副修课、选修课)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教书育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关心爱护学生;能结合教学实践,言传身教,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3、熟悉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主动更新、优化教学内容;认真备课;课堂教学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细致批改作业,耐心辅导答疑,教学效果好,学生反映佳。

4、教学方法得当,善于启发学生,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切实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各职别教师每年在校内外学术、教研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应达到如下要求:助教不少于1篇;讲师不少于2篇;副教授、教授不少于3篇。各职别教师撰写的论文中至少应有1篇是研究教学的论文。一等奖候选人必须有2篇以上(含2篇),二等奖候选人必须有1篇以上(含1篇)的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即有CN、ISSN或ISBN刊号的出版物)。

6、参加评选的各职别教师学年考核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在学年考核时被评定为优秀的各职别教师经系或直属教研室推荐可直接作为优秀教学奖的候选人参加评选,但不得突破所规定的名额。

三、评选程序

1、优秀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与学年考核同时进行。

2、优秀教学奖的评选活动应在学年考核的基础上,结合评选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的工作进行,在评选中各单位可采用问卷调查和开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各教研室根据教学评估、教师考核和征求学生意见的情况,按在岗教师的10%提出候选人名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教研室可提出1名候选人,16至20人教研室可推荐2名候选人,教学、科研成绩都十分突出的单位可适当多报1名候选人。)

4、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详细地整理候选人事迹材料。

5、有关教研室将候选人的所有书面材料送院务委员会(或直属教研室全体负责人会议)初审。各学院、部、直属教研室按本单位在岗教师总数8%的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写出实事求是的评语,加盖单位公章,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6、各学院、部、直属教研室将候选人的全部材料交教务处汇总。经初审材料不齐的应限期补齐,事实有出入的,学校将派员核实。

7、学校成立优秀教学奖评选委员会。评委会对全校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复查审核,在深入审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式确定获奖人选及名次,报校领导办公会议批准。

8、在当年的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奖。

四、奖励办法

1、全校共评选20名获奖者,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对获奖者分别授予获奖证书,并分别发给奖金2000元、1200元和800元。

2、若优秀教学奖获得者同时又是当年优秀教师的,只能领取一种奖金,不得重复领奖。

3、将获奖人材料存入其业务档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凡连续两届获奖者,在评聘高一级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学校将获奖教师业已出版的优秀论文或优秀教学经验材料汇编成册,在校内外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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