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

2020-03-02 01:01: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程序。

一、发展前的培养教育考察程序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自愿向所在的学生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以及个人在政治、思想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收到申请书后,应及时与申请人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指出其努力方向,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并根据申请人各方面的情况,确定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一经确定,党支部应做好如下四项工作:

(1)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送党总支审批;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主要方法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并要求他们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党支部对他们的表现情况要定期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定期和不定期地与他们谈话,肯定成绩,指出缺点,鼓励进步。

4.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为发展对象要做如下工作:

(1)重点培养对象经半年(以党支部把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算起)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是共青团员的按“推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优”;非团员的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推优”通过的重点培养对象选送党校培训。

(3)重点培养对象经“推优”和党校培训后,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会上,由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支部书记通报“推优”和党校培训情况。然后,由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最后在全体正式党员中表决或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半数以上正式党员通过的就可列入发展对象。

(4)政治审查。列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审,政审的方法和步骤是:

一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函调或就近调查;二是填写《发展对象政审表》。其中“家庭主要成员姓名职业和政治情况”、“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在何地从事何种职业及其政治情况”等栏目应详尽,并注明他们的具体工作地址。

经政审后,如某些问题还搞不清楚的或存在其他问题的要暂缓发展。

5.党总支审查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政审表》、《党校鉴定表》及8篇以上质量较好的思想汇报等材料一并送党总支审查,总支审查认为合格,在政审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初步确定为发展对象。

6.公示

发展对象初步确定后,由党总支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公示五天后,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无异议的公示对象即可发展;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及时核查并填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表》,报党总支审查,审查后作出能否发展的决定。

二、接收新党员程序

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方可接收入党。接收入党须经下列程序;

1.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和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还须对他进行教育,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并且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的,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其他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某亲友被停职、拘留审讯等,或尚未有结论的问题。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后,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参加支部大会的正式党员数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的履历、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整个培养过程和申请入党人的主要优缺点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3)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的优点和工作成绩予以鼓励;对其缺点和不足予以指出,并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4)正式党员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以超过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才能通过吸收预备党员决议。

(5)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并对申请人提出要求和希望。

4.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支部应及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并注明支部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最后将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上报总支审批。

5.党总支派人谈话

党总支审批前,要指派总支正、副书记、委员或特聘组织员等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

6.党总支审批

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根据申请人各方面的情况,做出能否批准其入党的决定,并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和给党支部及预备党员颁发“批准入党通知书”。然后将《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一并交组织部保管。组织部在“党委审批意见”的栏目中签署“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学生党员”,再由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7.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收到批准入党通知后,应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并要求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程序

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2.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

教育考察工作主要由党支部负责,入党介绍人协助。主要工作是:

(1)给预备党员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2)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质量较好的思想汇报。

(3)每半年讨论预备党员的情况一次,并与其谈话一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支部负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四、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至今是否预备期满;

(2)预备期内本人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及优缺点;

(3)提出要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4)转正后的努力方向。

2.党支部审查

党支部到组织部取回《入党志愿书》,培养联系人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的基础上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党支部按照党员的标准全面衡量,符合党员标准的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讨论的程序为: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主要表现;

(2)培养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4)正式党员对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表决;

(5)将支部大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报请党总支审批。

3.党总支审批

4.公示

党总支审查认为基本符合转正条件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党总支应及时给党支部和新党员颁发《批准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并把《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送组织部,组织部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党委审批意见”栏目中签署“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学生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最后由组织部将入党的系列材料交学生档案室。

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以便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如延长预备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党支部同新党员谈话

由党支部向本人和全体党员公布并与其本人作一次认真的谈话。谈话内容包括:

(1)通知转正的日期和党总支的批复意见;

(2)提出新的要求,鼓励转正的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党员;

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生,党支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理须报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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