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柜”物资借用管理规定

2020-03-03 11:17: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便民柜”物资借用管理规定

为了提升小区便民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中心特设立便民柜,并购置了一批常用工具,以方便广大业主日常借用,具体借用规定如下:

一、便民服务用品仅限本小区业主/住户使用。

二、业主/住户借用物品时,应向服务中心便民柜保管员出示有效证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填写《借用登记表》并支付押金。由保管员开具“收据”,返还借用物品时由保管员收回收据并退还押金。其中第1项押金300元,其他项不收费。

三、便民服务车只可在小区内使用,载重不得超过25kg,当日借用,当日归还,以方便其他业主/住户的使用。

四、借用人应当爱护借用物品,避免损坏,不得私自拆改或移作它用,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应按照原价赔偿。

五、借出物品归还时,借用人需保持干净、整洁、完好并送还物业服务中心。

六、保管员收回时应仔细检查物品有无损坏,如无问题,应及时在《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归还”,签字确认。

七、客服主管每周不少于一次抽查便民柜物资使用归还情况,发现问题即刻解决。

八、便民柜物品项目服务中心要做好保管工作,如有丢失,责任人按照原价赔偿,如无法找到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款金额参照附件《便民柜物品价格表》金额,。

便民服务柜借用管理制度

物资借用申请书

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区管理规定

物资借用表(对外)

《“便民柜”物资借用管理规定.doc》
“便民柜”物资借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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