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020-03-02 16:04: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

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 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工程。钢筋焊接,包括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罗纹机械连接、锥罗纹机械连接均要见证取样送检。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承包商应提前联系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批准后方准使用。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在浇注地点取样,不能在卸料地点取样,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 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② 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③ 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④ 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⑤ 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 换算系数 试块尺寸(㎜) 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

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 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5、砂、石、砖等建筑材料

按照规定必须要在现场到位的材料中见证取样送检。

6、安装材料、接地网材料等

镀锌扁钢(50×5)、镀锌钢管、角钢、扁钢、钢板、钢管(φ50×4)、刚排TMY50×

5、降阻剂、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另行规定)

钢管、扣件也要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以判定其质量情况。

高支撑模板系统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项目

二、编写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2、粤建监字[1998]02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 管理办法》。

三、监理控制要点

(一)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高支撑模板系统是指高于或等于4.5 米的模板及其支撑系统。

2、高支撑模板系统应采用钢支撑作立柱,不得使用竹木作立柱,不得 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

3、高支撑模板系统的钢支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规范》。

4、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必须经企业的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企业技术和安全 部门的公章,技术方案报送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方案。

5、高支撑模板系统的技术方案应包括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 与拆除,混凝土浇筑方法和浇筑过程观测及安全控制要求等方面内容。

6、高支撑模板系统技术方案的编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 准和规范,结合工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技术方案应有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

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方面的验算,支承层承载的验算。 ②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 1

com2 a.模板及其支架自重; b.新浇筑混凝土自重; c.钢筋自重;

d.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e.泵送混凝土产生的施工荷载。 ③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撑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技术 方案应以材料强度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

④技术方案应有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 节点大样等施工图。

⑤高支撑模板立柱4.5 米以下部分,应设置不少于两道的纵横水平拉

杆;立柱4.5 米以上部分每增高1.5 米应相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剪刀撑应 纵横设置,且不少于两道,其间距不得超过6.5 米; 支撑主梁的立柱必须设 置剪刀撑。

⑥对于特殊的工程结构,当模板面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应 按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⑦在沿海地区和台风季节,还应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作用 下的抗倾倒的稳定性。

(二)事中过程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施工单位应明确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

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应在高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 筑前向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监理公司 备案。

2、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应按经审批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方案未经原 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变更。

3、支模立柱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

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不得超过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立柱 的支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加设满足承 载力要求的垫块支承立柱。

4、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 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检查合格,报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 装。

5、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从支撑系统 爬上爬下。

6、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 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7、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安全员专职观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

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 经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检查,报监理公司同意后方可复工。

8、监理公司应指派监理工程师对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

和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通知施 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公司备案。

9、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复 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①施工单位未编制高支撑模板技术方案或将未经审批的技术方案交付 现场施工。

②高支撑模板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施工阶段现场安全监理实务初探

该工程现场施工场地狭小,南侧距彩虹南路3.5米,西侧紧贴东港一期,北侧距潜龙路9.2米。所有钢筋、木工制作及建筑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均设在大楼下方处于工程高空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安全施工难度极大。自2003年2月18日开工以来,围绕工程质量、安全创标目标,项目监理部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阶段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有效地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施工顺利进行。目前工程已进入全面装饰施工阶段。本文结合该工程安全监理实务,与同行进行交流。

一、监督施工单位建立适应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是施工主体,也是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监理重点: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和资金投入监控。首先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事故预防、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其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项目经理部对各工种班组纵横向安全管理组织。随着工程进展,在结构装饰装修期建立完善总包对分包管理、分包自行安全管理的二级安全管理体系,并组成由总包和各专业分包单位(水电安装、消防通风、幕墙、装饰装修)专职管理员和安全员参加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增强安全管理力量。在管理措施上制订了总、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安全台帐资料、施工用电、机具管理、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违章违约等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各专业分包单位专项整改,并与安全保证金挂钩进行处罚。总包至今对分包单位和个人违章违约罚款已有1万余元。再次,施工单位从资金上保证安全防护及设施的投入,租用居住条件较好的原鄞州日报社、鄞州电影院二幢三层楼房作为职工生活用房;购置安全网、标准电箱、五蕊电缆等共计投入人民币约400万元。资金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分阶段的安全监理

安全管理是施工全过程的管理,而施工的不同阶段都有不同情况和特点,所以在施工的不同阶段应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1.柱基施工阶段

现场有GPS-10(12)型钻机20余台,作业场地带水,钻机移动频繁,施工用电存在不少不安全因素。安全监理重点:对经审批的桩基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方案的实施以及机具使用进行严格监控,消除不安全因素。桩基施工单位配专职电工负责电箱、电线架设、检查维修等用电管理;实施三相五线制,从工地总电箱接线,自行配置分路电箱和机具(桩机、焊机泥浆泵)开关箱,并接零重复接地,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电线难以架空情况下,要求做到不浸水、不碾压、不破损;核实桩机操作人员、焊工持证上岗;加强桩机限位吊钩钢丝绳检查,保持完好,防止“带病”运转并确保移位安全。

2.地下室施工阶段

监理重点:对经审批的挖土方案、围护支撑施工及拆除方案、地下室模板方案实施监控。地下室挖土土方工程量大、土质差,上层为杂填土,下层为高压缩性流塑状泥质粘土。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方案控制挖土深度;合理布置挖掘机位置并有加固措施;注意相邻桩间凿桩、区域挖土凿桩、断桩吊运等安全;控制挖掘机转动防止碰撞工程桩和围护支撑梁;地下室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拦杆(加安全网);围护支撑梁上设通道防护栏杆(加安全网);土方随挖随运不在坑边堆放;出土口基坑部位按审批的方案作加固;搭设施工人员上下基坑的临时梯子;夜间挖土运土作业点保证足够照明。

围护结构支撑拆除采用埋孔爆破,全破碎控制爆破。为确保安全,每次爆破前施工单位在现场周围张贴爆破通告,并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联系取得支持。施工单位、爆破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检查组对爆破现场警戒区设立控制飞石防护、控制振动防护、人员清场、雷管炸药埋设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进行检查,确认符合爆破实施计划后,由指挥员下令起爆。地下室围护支撑共进行11次爆破,由于管理严密,措施得当,保证了爆破拆除安全无事故。

地下室二层砼结构工程量大,其模板承重架质量安全至关重要,支模架材料必须合格。对现场钢管、扣件进行抽样检测,不合格的采取加固补强措施;严格按方案搭设模板承重架,重点控制支撑杆纵横向间距和剪刀撑、水平拉杆、扫地杆设置;梁板下支撑立杆扣件扭力矩用力矩扳手检测,必须达到40KN.m以上;对未达扭力矩的扣件重新紧固,并有专人对所有支撑立杆的扣件全面逐排紧固。支模承重架验收合格,方可进入浇筑砼工序。

3、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由于施工场地狭小,且三幢楼同时施工,随着主体结构日益增高,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安全管理重点。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从二方面落实:一是严密地面安全防护,地面木工、钢筋制作施工机具操作点、电梯进料口地面部位通道均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二是高空作业部位安全防护,1-5层落地脚手架与进度同步搭设;6-29层施工分别在23.6m、42.55m、61.66m、80.74m搭设四道悬挑脚手架;悬挑架安装前检查悬挑梁吊耳焊接点,斜拉钢丝绳预埋固定,安装后检查挑梁在楼板搁置固定点;悬挑架底架木板全封闭,斜拉钢丝绳紧固受力一致。

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每步满铺脚手板,内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防护,形成地面、高空二重立体安全防护,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由于施工进度保持6天一层,三幢楼又同时进行砼施工,因此模板支模承重架质量安全显得十分重要,必须在管理上从紧从严,做到万无一失。模板承重架是否严格按方案搭设,由施工单位进行认真自查,监理复查;检查发现局部立杆间距过大,剪刀撑、扫地杆设置不到位,扭力矩未达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未达整改要求,模板承重架验收表不预签字,施工单位不得浇筑砼;对特殊模板承重架经专家论证,采用型钢结构与钢管架相结合的加固措施。

泵送商品砼还要特别注意砼浇捣过程中模板承重架安全。穿楼板洞口砼输送直管要与模板承重架脱离独立固定;楼层铺设砼输送管要与楼面钢筋架立搁置,防止砼输送管接头扣住钢筋拉动整个模板支撑承重架晃动,破坏承重架;砼输送管出料时,要及时向四周铺摊,防止集中堆积造成超载破坏承重架。

高空楼层模板拆除容易发生材料坠落事故,因此模板拆除前外脚手架与墙面空隙间距必须用木板封闭。特别是在楼层临边拆除应十分注意防止钢管、木档等冲破安全网。

做好施工楼层临边洞口防护:楼层模板拆除后,及时设置楼层临边防护栏杆(加安全网)、楼梯防护栏杆。电梯井口固定安全防护设置。

现场三台塔吊、三台施工电梯承担吊运和垂直运输任务,使用频繁且处于高空作业,属危险性较大设备,必须加强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塔吊、施工电梯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检测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安装顶升单位具有装拆资质证书和装拆人员资格证书;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后须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司机和塔吊指挥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把牢邦扎关、吊运关、顶升验收关、限载关和维修保养关,确保使用安全无事故。

施工用电严格按方案实施,符合JGJ46-2005用电规范。实施三相五线制供电;地面线路采用埋地电缆铺设;楼层线路采用专线分路引上楼层;设置从配电到工地分路总箱、分路电箱及机具专用开关箱(电箱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三C强制认证书);动力照明电箱分设,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采用接零保护和在各分路线路中间、末端设置重复接地保护;配专职电工负责电气安装、检查维修以及对专业分包单位用电统一管理。

4.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进入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由于工期紧,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粉刷等尚未完全结束,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已进入交验的楼层施工,形成多工种交叉作业,增加安全生产管理难度。监理除了做好总包与分包之间安全管理协调工作外,根据施工特点,还应重点监理五方面:

(1)强化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落实“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责任。 (2)由总包单位负责提供楼层分路供电,专业分包单位自行设置分路电箱、机具开关箱,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各专业分包单位专职电工各自负责用电安全。

(3)严格防火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区全面实行严禁烟火制度;装修施工按楼层配置灭火器;电焊气割实行二证一器一监(即焊工证、动火证、灭火器、现场防火监护)。

(4)各专业分包单位工作结束后将作业场所自行清扫干净,特别是木屑等易燃物不准在现场堆放过夜。未达清扫要求时,总包集中清理费用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处罚款。

(5)经总包、监理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未达要求,总包、监理单位在审核该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时,暂缓审批,直至整改达到要求。促使分包单位重视整改,认真整改,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是动态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任重而道远。为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目标,仍需总结经验,按规范标准实施安全监理。

地下室围护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一般地下室的特点是坑深面大、施工场地狭小、实施难。监理实施从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进行;强调支撑拆除的注意事项;出现何种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地下室;基坑围护;控制要点;注意事项;应急措施

一般地下工程的特点是:挖深深度大、周围建筑物多、施工可利用场地狭小,这给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的实施带来了一定困难。面对越来越多的地下室工程,监理机构应该做些什么、如何做?笔者认为应在总监的统一领导下,在思想上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对支护工程的监理要像监理永久性工程一样要求自己和施工单位。做好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监控是监理工作重中之重,除做好常规检查监控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监理工作。

一、事前控制

1、大型基坑支护结构及土体开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须经市建委专家组论证。基坑支护结构形式的选取,必须综合考虑本工程基坑的特点,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等因素,实际施工条件及以往工程经验,同时要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便、保证工期的原则。应经过多个方案的比较,选定基坑支护体系。

2、施工过程应加强对基坑的监测和邻近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的监测,以及对地下管线的保护,同时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时应给予高度重视,施工单位应有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3、监理机构在了解方案的基础上参与市图审办组织的方案评审,站在监理的立场上提出对方案的看法和意见,供设计方完善方案时参考。 组织(如果业主授权时)或参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设计技术交底,提出监理意见和看法,使方案更完美,施工单位更了解设计的意图。

4、审查施工单位呈报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除常规审查内容外,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① 项目部人员组成及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资质,是否能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

② 针对本工程特点所采取的如何减少对周围环境(人居、交通)影响的措施。特别是泥浆池的处置,如何防治泥浆池的泄漏,如何控制泥浆池内泥浆的合理比重。

③ 钻孔灌注桩常见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钢筋笼上浮,砼浇捣时夹渣,导管提升太快而断桩,如何保证充盈系数)。

④ 跳打时,如何做到桩不漏打,间距正确。

⑤ 配合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土体位移进行观测,对周边环境、周边管线进行监测(监测必须请有监测资质及丰富经验的单位进行,必须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和细则报有关单位审定)。

⑥ 对可能遇到的地下障碍物和地下管线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⑦ 土方开挖的顺序和作业时间是否合理;挖土机械、修土人员等配备是否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开挖前应急措施是否到位。

⑧ 水平支撑梁体系施工中防治砼浇捣不密实、标高控制不严、养护不到位等常见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5、监理机构重点复核桩位是否正确,要求对桩位必须逐个复核。

二、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别是夜间)及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杜绝监理人员代替施工管理人员的现象,并定期和不定期地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直至法人)通报检查结果。

2、复核桩位及放线成果,督促深层土体监测单位及时、准确地进行监测,观测周围建筑物和道路是否产生异常现象,做好观察记录。每次监测结果必须及时返馈给各有关单位(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并形成书面的监理工作台帐。

基坑开挖初期,深层土体位移及水平位移每2-3天观测一次;当接近坑底至坑底垫层浇筑前,每天观测一至二次,发现异常情况跟踪监测。垫层施工完毕后至基础底板浇筑完成期间,每1-2天观测一次,以后适当施宽。

3、旁站每枚支护桩的施工全过程,并做好真实的旁站记录。

4、见证钢筋笼安设和连接;见证砼试块、取样与制作;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起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的联络机制,以便使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5、围护桩施工完成后,经确认符合要求后即可进行支护体系环梁及支撑施工。当围护桩达到设计强度,环梁与支撑达到80%设计强度后,可进行土方开挖,挖土需按台阶式分层开挖,坑内土体高差不宜超过1米,同时严禁一挖到底,造成工程桩较大偏位或支护结构失稳。

6、施工单位要组织好人力、材料和机具。基坑挖土施工应按照“五边”即:边挖、边凿、边铺、边浇、边砌的施工方法进行;要速战速决,保证基坑土体不长期暴露,确保基坑稳定。

7、在挖土过程中严禁挖土机械碰撞工程桩和支护结构,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在现场指挥。挖土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直接压在支撑上,在通过支撑梁、环梁时应先在支撑两侧填筑塘渣,其高度应超过梁顶面标高然后再在其上铺设路基箱板,以确保支撑梁、环梁的安全。

8、土方开挖时,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其重点内容是监督施工方是否切实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开挖;开挖中是否对工程桩、支护桩造成了不良影响;是否超挖;复核每个层面的标高。要形成真实的挖土旁站记录。

9、挖出的土方要及时外运,基坑四周卸土范围内不得堆载,否则会使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危及基坑安全。随着开挖的进行,在基坑中的适当位置布设集水井和明沟,及时向外排水,严禁坑内带水作业。

10、支护工程施工中,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减少对周围环境(人居、交通)影响的措施,并且能保持。

11、旁站支撑梁砼浇捣过程,并作好监理记录,见证砼试块取样与制作,并做好标记。

12、隐蔽验收时注意构造措施是否到位。

13、检查现场试块“标养室”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4、除正常的进场材料复试外,对商品砼、各种规格的钢筋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三、事后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配合检测单位对支护进行检测,监理机构根据旁站记录确定具体的检测桩号(一些施工中出现过异常情况的桩将作为检测的首选对象),以此作为支护桩验收合格的依据之一。

2、作为见证检测的一部分,监理机构将见证取样,砼试块的制作,并进行见证送样。送样时应核对标记是否正确(制作时做好标记,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在进行地下室各层梁板钢筋隐蔽验收时要特别注意支护柱的止水措施是否到位。

4、施工过程中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应按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四、支撑拆除的注意事项

1、拆除支撑会导致支护结构受力情况的改变,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限制过早拆除支撑。当施工单位要求拆除支撑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2、基坑支撑拆除时底板砼强度必须达到80%的设计强度,拆撑工作应缓慢分步进行,并做好监测工作;其顺序为先拆部份斜杆、撑杆,经观测若围护体系变形不大,再拆除中梁。拆除中若监测发现环梁和其上土体有异常变形时,应暂停或减缓拆撑速度并请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共同研究对策。

拆撑方法采用人工逐步敲凿,拆撑中应有专人指挥并做好监测、防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何种情况下应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当基坑支护结构以最大水平位移大于1/200或其水平位移速率已连续三日大于3mm/d,应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宁波地区经验及现场情况,若发现如下异常现象之一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 土体水平位移平均达45mm,最大位移达80 mm 。

② 土体坡面出现明显裂缝。

③ 周围建筑物或主体沉降超过30 mm。 采取的应急措施有:

① 在基坑外侧卸土或坑底加设钻支撑板带及围檩。

② 在基坑内快速用块石或袋装碎石回填。

③ 在钻孔灌注桩之间加支撑。

1、塔吊基础施工详图,定位图及相关证件(证件也可在施工机械报审表里附)

2、检验批

砼浇筑申报表

模板安装

钢筋加工

钢筋安装

隐蔽工程

砼施工

1、塔吊安装前,认真检查塔式起重机产品出产检验报告、合格证、QTZ80塔式起重机牌、吊钩产品合格证、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热轧圆钢产品质量证明书、机械性能试验报告、螺母质量检查报告单、光面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许可证。

2、塔吊安装前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核安装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认真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塔吊安装完毕后及时督促施工方通知建设机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塔吊方可使用。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安全监控。

3、塔吊的安装与拆卸应注意以下几点: 塔吊安装属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因此要求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负责塔吊的安装单位或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装工作,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不允许将塔吊交给没有安装资质,进入安装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待塔机组装完毕,并进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可进行顶升操作顶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无论是升塔或者是降塔,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负责跳闸时及时关闸送电,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装拆紧固连接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平台不允许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其它设备。

2)只允许在四级以下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风力加大,应停止工作并立即紧固好连接本螺栓,使上下塔连成一体,当遇到恶劣天气时也应停止顶升作业。

浅谈塔吊安全的监理职责

简介:塔吊是前建筑工地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垂直运输机械,所以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塔吊的正常运行就成了安全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单位自然是塔吊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承担塔吊安装、使用、维护、拆卸的安全责任.详细内容,请往下看.

关键字:塔吊安全,监理职责

塔吊是前建筑工地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垂直运输机械,所以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塔吊的正常运行就成了安全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单位自然是塔吊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承担塔吊安装、使用、维护、拆卸的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塔吊的安全管理起何作用?应负何责?至今说法不一。有的认为监理应该像管理工程那样监管塔吊,有的认为不该管:个别地方的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监理对塔吊基础质量负责。而大多数监理工程师则认为:监理仅对工程本身的质量负责监控,对塔吊的基础质量不应承担责任,拒绝对塔吊基础质量签字;有的安监部门则以此为由不发准用证。结果大量的塔吊在无证状态下运行,反而人为地留下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对塔吊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统一认识,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消除盲点。本文就此发表一些浅显的看法,供同行和有关部门参考。 1监理无须对塔吊的制造、安装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其主要理由为: 1.1法律、法规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都没有把包括塔吊在内的施工机械的制造、安装质量纳入工程监理范围。 1.2要求监理对塔吊质量负责缺乏合同依据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只对工程本身的质量负责监控,并不包括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设备的质量。

1.3塔吊基础的施工质量不在工序报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范围,也不属于工程质检范畴,而应是施工单位的自检范围。 1.4技术依据不足

(1)塔吊安装位置一般都在工程本体平面以外,即在地质勘察的钻探范围以外,监理对塔吊地基承载力缺乏判断依据。工程本体的基础验槽是由工勘、设计共同参与并作出地耐力判断的,因此塔吊的基础地质情况也不能由监理说了算。

(2)塔吊生产/—家的出厂说明书上要求的基础混凝土强度为C。。~C,。,而《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条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35,施工单位按照说明书上做的基础,明明不符合安全规程,监理怎么能随便签认呢? (3)因为施工单位知道塔吊不进入监理验收程序,塔吊基础并没有像工程那样按工序报验,往往基础混凝土强度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就安装塔身,也没有经过监理批准,这类情况在建筑工地上司空见惯,安全部门硬要监理事后对基础质量认可也是强人所难。

1.5如同桩机、挖掘机、搅拌机等其他施工机械一样,塔吊同属施工机械,其制造与安装质量也无须监理把关。

2监理在塔吊安全中应尽的职责

上面阐述了监理对塔吊的制造和安装质量不负监理责任,并不是说监理对塔吊的安全生产就不闻不问,而是要做好以下工作,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

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上塔吊位置是否合理,在塔吊运行范围内,有无高压电线或者非施工人员通道;如果有,则要求施工单位搭设防护措施,并另报单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塔吊使用的安全措施。

2.3塔吊进场后,要检查制造厂家有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有无产权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4安装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塔吊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有作业或管理资格证书。

2.5安装完毕向使用单位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6塔吊使用前还要经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核查批准,使用时把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检测合格证置于或附着于塔吊的显著位置。

2.7要求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无证人员不允许操作。

2.8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监理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使安全监理职责。

旁站与巡查监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现场监理工作内容,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二、原则:

1、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实行旁站监理;

2、做好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

施工旁站监理规定

一、房屋建筑基础工程旁站监理的部位:

1、地基处理;

2、土方回填;

3、砼灌注桩浇筑;

4、预应力管桩施工;

5、基桩静载试验过程;

6、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施工;

7、防水砼浇筑;

8、卷材防水层;

9、钢结构安装。

二、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旁站监理的部位:

1、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

2、砼浇筑;

3、预应力张拉;

4、装配式结构安装;

5、钢结构安装;

6、网架结构安装;

7、索膜安装;

8、屋面防水工程。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旁站监理的部位:

1、管沟土方回填;

2、土路基碾压;

3、路面结构稳定层拌和碾压;

4、路面砼浇筑;

5、路面沥青混合料摊铺;

6、桥梁砼浇筑;

7、桥梁预应力张拉;

8、装配式桥梁梁体安装。

四、安全生产旁站监理:

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

2、防腐蚀工程;

3、拆除工程;

4、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

5、高支模施工、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6、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7、脚手架安装与拆除略.......

建设合同监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督促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合同,掌握合同,监督合同履行。

二、收集合同的种类:

1、监理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材料采购合同;

4、设备采购合同;

5、其它有关合同: (1)、设计合同; (2)、地质勘探合同。

三、收集、摘录合同的要求:

1、总监或其代表催收合同;

2、总监或其代表审阅合同;

3、主管监理人员负责摘录合同的主要内容;

4、完成合同汇总表,人手一份。

四、监理合同:

1、摘录合同内容;

2、取得合同后一周内完成摘录;

3、总监核查摘录内容;

4、人手一份;

5、总监或其代表催收监理费;

6、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报告监理处、公司;

7、发生额外工作或附加工作时,函告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处、公司。

五、施工合同:

1、摘录合同内容;

2、取得合同后一周内完成摘录;

3、总监核查;

4、人手一份;

5、合同内容发生改变,修改摘录内容,人手一份。

六、材料采购合同:

1、摘录合同内容;

2、取得合同后一周内完成摘录;

3、总监核查;

4、人手一份。

七、设备采购合同:

1、摘录合同内容;

2、取得合同后一周内完成摘录;

3、总监核查;

4、人手一份。

八、执行本制度的考核:

本制度由总工办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挂钩。

略.......

商品混凝土监理要求

1.材料要求(配制混凝土时,严格选用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混凝土用建筑材料。

1.1水泥:除大体积混凝土采用低热或中热的矿渣硅酸盐水泥425#,均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425#。水泥采用低碱水泥,碱含当量0.6%以下。

1.2粗骨料:石子粒径:5—31.5mm,含泥量≤1%,低碱活性集料,其膨胀量大于0.02%,小于或等于0.06%,其配制的混凝土含碱量不超5Kg/m3。 1.3细骨料:采用粗砂或中砂, 含泥量≤3%,低碱活性集料,其膨胀量大于0.02%,小于或等于0.06%,其配制的混凝土含碱量不超5Kg/m3。 1.4掺合料: 粉煤灰含量不得大于水泥用量的10%,含碱量≤1.5%;拱承台、拱脚、拉梁混凝土内均掺加FS系列微膨胀剂,其用量小于水泥用量的5%。要求低碱性。 1.5外加剂:减水剂等掺量试验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低碱性。 2.初凝时间:5h;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 3.到达现场坍落度要求:12±2cm 4.混凝土运输要求:承台混凝土浇筑速度24m3/15分(每台泵),拱脚要求6m3/15分,厂家应根据实地考察,满足现场要求。(要有三次以上的车流量观察记录)

5.混凝土在路途中及现场不得随意加水。现场发现不合格的立即退场。 6.浇混凝土的全过程,搅拌站必须派得力人员到现场协调配合。 7.资料:

7.1水泥、砂石、外略.......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doc》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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