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业发展建议

2020-03-03 14:21: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扶强做大商贸企业的措施及建议(讨论稿)

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现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方向,我县商贸流通业体制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构想是:优化布局结构,加快科技进步,推进管理创新,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公司和大集团,建设几个独具特色的能叫得响的大市场,倡导发展几个具有示范作用的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吸纳大量中小店铺成为大公司的加盟连锁店,建起我县现代商贸流通业体制的主体框架,建设大型物流中心,专业市,初步建立起一个与清流县情相符的、具有鲜明经营特色的、能够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的商业网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要把构筑我县大商贸流通业发展摆上应有地位,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三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作为议事协调职能的三产办和作为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三产促进局、三产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加强对我县商贸流通业的统一规划布局和协调督导。各级及相关部门要找准位置、扮好角色,共同为我县大商贸建设献计出力。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出台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使我县商贸业及网点建设规范有序,在用地、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要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保证大商贸大流通发展

1规划的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投资方向的信息引导,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加强协调,确保规划实施。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规章,加强对商业网点设置的指导和协调监督,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积极支持商贸流通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和企业间的非正式网络或战略联盟、经纪事务所、信息咨询、劳动服务等中介组织。坚持以市场运作为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善于利用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和民间资本活力和潜力巨大的优势,大力吸纳民间资本发展现代商贸业,引导有实力的商贸企业发展新型业态,拓展市场空间。

二、调整布局,构建集聚区。

打造五个功能板块,北大路汽车贸易集聚区;雷公布现代城市物流园区;桥下闽西北二手车交易市场;金鼎、雁塔、永顺、北区大型超市区;龙津农贸市场、城关第二农贸市场、北区农产品专业市场集聚区。主要抓三件事:一是认真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一个切合实际的可以操作的流通发展规划,特别是综合考虑当地人口密度、现有商店数量及服务地域范围等因素,对网点布局结构提出阶段性的明确要求。二是引进大的提升小的。以市场换理念、换管理,引进一个或几个高水平的零售业巨头。三是注重在布局结构调整中形成自己的拳头。抓现代商贸流通,必须与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紧扣中心抓商机,围绕优势上强项,在优化服务中形成自己的拳头。

三、做好重大项目策划和服务。

一是在建项目有序推进。积极做好雁塔、永顺等大型超市入住。二是前期项目有机转化。原谋划储备的集仓储、运输、配送、信息服务、维修服务、大型停车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企业;集二手车交易、汽车美容维修、大型停车场、驾驶员之家、高速公路施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闽西北二手车交易市场,要及时完成前期谋划、转化、升格、落地。三是积极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条件。制订出台《清流县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创造良好投资环境,营造浓厚发展氛围,推动三产经济发展。四是培育龙头企业。对现有设施比较完善,经营面积较大的商场,要积极保护,防止恶性竞争。

四、加强引导,壮大三产。

﹙一﹚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第三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建议县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第三产业发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引导投入,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金融部门对符合本年度第三产业导向目录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逐年增加贷款规模,增加授信额度,给予贷款支持,扶持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二﹚鼓励企业投资经营各类商贸业(含社会餐饮)。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年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县财政实得50万元以上,按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具有知名品牌的连锁企业和“老字号”企业

落户清流,对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我县,新建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商场,按其实现的增值税、营业税县财政所得部分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我县且能纳入我县统计,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批发零售企业,其中零售部分的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老的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增加到3000万元以上的,年上缴增值税县财政实得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00元;对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新增加的餐饮业,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老的餐饮限上(年营业额200万元)企业,年营业额增幅达28%以上,年上缴营业税15万元以上的,对该企业所产生的营业税2%奖励一次性给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当年销售额(或营业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且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县财政实得2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按经营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县财政所得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专业市场建没。对新建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市场,企业年上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实得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按企业年上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实得部分的20%给予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五﹚支持物流业发展。鼓励企业投资货物运输、仓储、配

送、码头等公共物流项目,设立第三方物流企业。对新建的物流企业,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我县,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年实现地方税收100万元以上,按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的30%奖励给企业,最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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