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2020-03-02 21:33: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天津市2013年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210元,最高标准为11331元。

(二)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310元,最高标准为54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五)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10元/人。

(六)民政代管残疾军人户中缴费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777元。

(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八)保安、物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

(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777元。

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

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 公示证明

社会保险费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追诉时效

企业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程序

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保证书

关于参保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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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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