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警务模式的多元化构建

2020-03-02 20:29: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农村警务模式的多元化构建

农村警务是指立足农村,充分利用乡村治安资源,通过警民、乡镇、村社有机结合,维护农村治安、预防违法犯罪,促进农村乡风文明的警务模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进行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 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在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各种思想、文化交替碰撞下,社会治安稳定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公安机关传统的警务模式难以适应现状,农村警务模式亟须创新变革。

尤其是我们新疆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在新疆,分裂和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非常激烈的。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维护新疆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农村建设工程适应了社会协调发展,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平安农村首先应该是治安状况良好的农村。

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现代警务体制,寻找新形势下的农村警务模式,是当前警务改革和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的当务之急。构建并实施农村派出所区域一体化警务模式,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的警务模式改革之路。

一、当前常见农村警务模式

农村警务模式既是指将警力立足于农村,利用乡村治安资源,通过警民、乡镇、村社有机的结合,维护农村治安,预防违法犯罪,确保农村警务机制与体制的有效运用和完整实施所包括的农村派出所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包括派出所的内部结构,实施维护农村治安环境的方案,实施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办案机制,后勤保障,农村警务生存的一套方式方法。

在当前新疆反恐维稳的新形势下,新疆农村民警的主要职责应为反恐维稳和治安管理两大类。

目前农村实行的是突击救火型警务模式和坐诊式警务模式。突击救火型警务模式指基层派出所对农村的治安维护主要放在事后处置上,缺乏对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把握,导致效率低下。从工作职责和警力分布看,农村派出所职责重大,警力严重不足。派出所的工作繁杂。派出所不仅要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和侦破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还要负责各类纠纷的调解,落实各项公安基础工作,如人口管理,重点对象帮教、邪教、非法组织的监控、帮教、转化等。甚至个别地方党委政府还要求民警参加收税、计划生育等非警务活动。农村各所现有警力已与其所担负的任务明显不相适应。派出所的工作基本上处于疲于应付的境地,有的甚至连应付都应付不过来,更谈不上对社会治安主动出击和实施有效管理。 现在的警务模式大都停留于被动警务模式即坐诊式警务模式,农村基层派出所在警务运作上模仿县城公安局的做法,坐等群众上门报案、报警,长期重打轻防,将主要精力放在侦查破案上,而忽视了以人口管理和治安管理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未能有效地组织起治安防范体系。

二、当前农村警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警力明显不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的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处警任务重,加上民警年龄老化,个别单位为了优化警力,将年纪轻身体好业务精的民警放在打击岗位上,将年龄较大身体不好的民警放在驻村岗位上,农村警力却未能相应地得到增长,使之本来就捉襟见肘的警力显得更加艰难。民警每天超负荷运转,没有充裕的时间来进行必要休整,时不时还要抽调民警参加各种各样的警卫、值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民警精力透支严重。可以说,警力不足是当前制约农村警务战略发展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二是农村警务的经济保障不足。一是农村派出所条件有限。从各所现有办公条件来看,农村派出所办公条件均十分艰苦和简陋,开展警务工作得不到有效的支持。有的所甚至连基本的办公场所也未解决,只能暂时借房办公,有的所办公桌椅已用了上十年,陈旧不堪。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配套的软件设施,均难以达到等级派出所的基本要求。由于条件艰苦,很难留住民警的心。警心不稳,工作就会不实。有的农村所领导情愿在城区所当普通民警也不愿留在农村。警力频繁调动,给农村派出所工作带来诸多不良影响。有的民警甚至还没完全熟悉辖区情况就走了,因而给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许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难以实现对辖区治安的掌控。经费的短缺导致警务工作的效率低。从经费上来说,经费问题是制约农村警务体制创新的瓶颈。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农村警务模式创新必须要有充足的经费作后盾。

三是对农村警务工作重视不到位。从整体情况来看,分局、派出所领导对农村工作重视程度高,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和精力推动这项工作。但是也有个别派出所领导存在重视考核工作,轻视基础工作的不良倾向,对立竿见影能够及时体现在绩效考核上的工作重视程度高。相对而言,对社区基础性工作,一时体现不到考核成绩上的重视不到位。基于这种指导思想,在案件查处、巡逻和农村民警的配置上,往往侧重于案件查处和巡逻。由于领导重视不够,制约了农村警务工作的开展。

四是到群众中工作的力度不够。目前的农村警务室,实行的是“一村一警”、“多村一警”的模式。一个民警,往往管辖一个村甚至几个村,而当前农村警务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个别民警不能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的农村村委会、群防组织、治保组织等基层力量,工作中不相信群众,不发动群众,不依靠群众,使得群众对治安工作缺乏热情,自治、自防能力下降。民警下辖区时间普遍不足。不能保证每周两个工作日到警务室工作,不能按公开的办公时间去工作,不能把所管村庄每周都走访到,群众见警率低,民警对辖区熟悉率低。有的驻村民警家住在城区,离派出所几十公里远,这部分民警大部分只能吃住在派出所,很难再到警务室和偏远的村庄去走访。民警除农村工作外,还担负接处警、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工程项目开工典礼秩序等工作任务。加之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大型警卫、值勤等,占用了农村民警大量时间,使农村民警无暇顾及社区工作。

五是个别民警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从农村民警现状来看,工作能力离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离,表现为:其一处理农村事务能力不到位。当前社农村存在大量邻里矛盾、债务纠纷、上访问题等,这些看是小问题,解决难度大,当前一些青年民警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能力还欠缺。其二缺乏做群众工作经验。农村民警青年居多,他们缺乏社会经验,不懂群众心理,不懂群众语言,不懂与群众打交道的方式,和群众说不上话,不能很好的与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其三协调关系能力不够大。

六是少数社区民警工作积极性不强。日常工作单调、枯燥、任务重、压力大,使个别青年民警感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工作激情逐渐衰减。还有少数民警认为做基础工作立功受奖机会少,不如办案民警容易出成绩,对工作岗位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工作积极性降低。有的不安心本职工作,托路子找关系想调离。

三、农村警务多元化建设

我国农村社区呈现出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村落的治理不可能局限于单一的模式,这也决定了农村警务模式的多样化。在实践中,应该采取因地制宜和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认识到农村警务战略的是真正实现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根本宗旨是服务人民群众、实现执法为民; 根本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 根本措施在于将警务工作向基层延伸。

从社区警务的基本原理来看,驻村民警在农村警务系统中,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但不是全部。警察的功能和作用应该是指导和协调,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既依赖于整个农村各类基层组织的健全,更依赖于全体村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这就决定了可以建立不同方式的群防群治网络和辅警队伍。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治安状况不尽相同,农村警务的建设必须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地理、人文、治安状况等差异,积极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灵活、高效的警务工作模式,坚持走有地方特色的建警之路。

(一)“基层警务室+出租房屋托管”的农村警务模式

发展和稳定是新疆工作的主题,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环境就不可能发展。今年上半年,新疆发生的几起暴力恐怖事件说明在维稳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警务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道基本防线,意义重大。 建立基层警务室,这些新近建成的基层警务机构,是集治安巡控、接警处警、服务群众、动态掌握、法制宣传、备勤处突等职能于一体的新型便民警务站,是新疆立足“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推动警力“上街面、下社区”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维护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城中村和城郊结合处集聚着大量的外来人口,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高、素质普遍较低,其中甚至夹杂着一些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警务室民警结合该社区外来人口众多特点,探索出“警务室+出租房屋托管”的警务模式,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免费托管,想出租房子的居民将房源登记在警务室,外来人员租房必须到警务室进行联系。社区警务室不收取任何费用,外来人口在租到房屋的同时也同时办理了暂住人口登记,既确保了暂住人口的有效管理,百姓也得到了方便。出租屋及外来人员都同时做到底细清、情况明,所有暂住人口也能及时登记在册并被纳入服务管理范围,看住了房屋,管住了人头,就能控制住阵地。“房屋托管”服务不但给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带来极大的方便,大幅度降低了暂住人口的各类治安事件,有效地实现了出租房屋全管控和流动人口零发案的目标。

(二) 山区农村“驻村协勤”警务模式

“驻村协勤”警务模式的核心是选用当地合适的村民作为辅警,协助警察开展警务工作。该辅警必须是长期居住在本村,这样对村里人情世故比较熟悉,也能较好地服务村民; 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解读和宣传法律和政策; 在当地要有一定的威信,能得到大部分村民的认可,便于开展各类纠纷的调解。辅警把自己的家建成村里的警务工作站,成为警察下基层的落脚点和连接警民关系的桥梁,在民警的指导下为本村提供治安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实现问题不出村、纠纷解决在家中。

“辅警”的选拔工作,首先在自愿报名、村两委推荐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和当地的派出所按照拟定的选配条件和要求,对候选人进行深入审查,并进行公示。在正式上岗之前,由市公安局对选定的 “辅警”进行统一培训,初步掌握公安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刑事政策、收集治安信息的方法、农村治安的特点与防范、民事纠纷的调解、群众工作的开展。

“辅警”通过串门走访拉家常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向村民宣传治安法规、安全防范知识和消防常识,切实提高村民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土生土长的 “辅警”具有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和开展工作的便利条件,发挥人头熟、情况明的优势,主动充当 “和事佬”,协助村两委及时解决一些矛盾纠纷,协助民警将治安防控和维稳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农户。

对 “辅警”的日常管理,是严格按照统一的考核标准来执行。在 “辅警”工作站最显眼的地方悬挂 “驻村工作室”和辅警的 “去向牌”,室内统一悬挂 “辅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社区民警、综合治理办干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公安机关统一设计印制了 《“驻村协勤”工作日志》、《群众联系求助事项登记簿》、《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登记簿》、《送证上门服务登记簿》

对 “辅警”的工作考核,按照 “辅警”对农村社区民警负责、农村社区民警对派出所负责的双向考核机制来进行。社区民警至少每周一次巡视警务工作站,向 “辅警”了解村里治安情况,同时部署任务和进行督促指导。派出所每周把辖区所有 “辅警”集中到所里开一次碰头会,通过“辅警”的回报让所领导了解社区民警下基层的具体表现,辅警之间也借机可以相互交流一下工作经验,客观上起到了培训和提高辅警能力的作用。

在当前派出所普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往往会抽调社区民警开展各种专项打击活动或其他专业工作,不可避免地挤占了为群众上门的服务时间,难以做到随时随地面对面全天候地为辖区群众进行服务,本村的 “辅警”可以有效地弥补这个难题。

(三)建立适应农村警务的信息化模式

警务工作信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有机结合的方式将逐步替代低效单一的人工操作,覆盖全警的综合功能将成为有效集成各警种分散的专门手段。警务信息化不仅丰富和开阔了基层公安机关基础工作信息化的手段和视野,而且将以巨大而现实的应用效果促进警务观念的转变.即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现代理念。这场革命将带来警务体制机制的全新变革,以科学研判、精确打击替代人海战术、大海捞针,用直接高效的扁平化指挥,革除缓慢低效的多层次逐级传递,最终为整个公安工作带来警务资源效能最大化和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倍增效应。 首先,公安机关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将数据资源分类、分级安全地开放给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一方面,利用网络平台,如公安官方门户网站、公安官方微博、公安官方微信、警务QQ群等,将公安机关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的要求、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公布于众,通过网络平台与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展开互动;另一方面,归纳整理群众的咨询、诉求和建议,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合,通过数据挖掘,科学地运用大数据决策,引导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地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其次,公安机关应以推进大数据“警务云”建设为载体,利用信息技术打通警种间业务数据保护壁垒,以服务流程中心的创建与完善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自身组织结构与服务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再次,在创新服务提供的方式上,加强公安官方微博、微信、网站手机客户端APP建设,开发和打造移动信息服务平台,主动、针对性地增强信息的发布。最后,公安机关应完善服务的评估指标,积极打造服务绩效评估的综合监管平台,督导考核方式。

(四)、建设警务主体与多元共治的警务管理模式

从公安工作方式的角度,警务模式创新要更加注重警务主体与警务方式的多元化建设。当前社会发展转型期,利益多样化以及利益诉求复杂化日趋明显,大量社会矛盾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呈现和进入社会治安领域。各种新型社会治安事件、突发性的群体事件等不断涌现,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舆情导控的难度不断加大,社会治安治理任务日益繁重。在大数据背景下,公安机关要改变传统的治安治理模式,积极探索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行业企业、群众合作共治的警务管理模式,运用众创、众智理念,推动风险共担,提升社会治安治理能力。

首先,公安机关要从战略的角度上做好大数据的宏观规划,统筹数据治理的工作,积极制定与公安大数据应用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数据的质量,保证数据安全,推动数据共享。

其次,公安机关要完善合作协商机制,大数据时代,社会组织有着自身资源优势,企业有着大数据处理技术优势,公安机关要发挥综合衔接作用,积极探索与社会组织、相关企业行业合作、互通共赢的模式。再次,群众自身也是大数据的重要来源,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的参与,一方面,提高群众的直接参与度,汇聚群众集体智慧,充分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另一方面,一些群众出于自我利益考虑,或者甚至把参与平台作为发泄自我不满的工具,对于这种“无序参与过度”的部分参与主体要依法处理,同时要利用公安官方微博、公安官方微信、公安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平台,主动加强公安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大数据的背景下,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大数据技术,积极探索并构建警务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组织和企业多元共治的警务管理模式,能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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