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

2020-03-03 16:30: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优势

1、行业处于长期景气周期,政策支持。

发展家政服务业,对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对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解决妇女就业问题,也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在城市中,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并通过发展扩大就业,已具备相应条件。

2、人力资源保障充分

从劳动力供给情况看,家政服务人员的供方市场是源源不断的。目前,我国城镇有下岗职工约850万人,失业人员约970万人,加上每年新增长劳动力800万人以上,还有农村富余劳动力1.4亿人,形成我国就业工作的巨大压力。但经济发展所能容纳的就业机会则很有限,以经济增长速度为 8%计算,每年可新增就业机会700万个,因此,大批劳动者急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从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看,城市服务业是具有巨大潜力的就业新领域。农业的调整带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促使一部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而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只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6%,与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 40%、发达国家60%以上的比例尚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从另一方面来看,就是吸收就业的潜力。劳动保障部对沈阳、青岛、长沙、成都四个城市1600户居民需求的调查,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家庭占到40%,以此推算,四个城市约有115万个家庭可以提供2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尚有空缺100万个)。再推算全国32个特大城市和43个大城市,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至少在1500万个以上。如此类推,中国数百个城市的家庭、社区服务业蕴藏的就业机会是巨大的,且城镇家庭的消费需求、服务需求还在不断扩大。

3、需求畅旺

从家政服务的需求来看,在城市中,可以说是一个亟待开发的就业大市场。中国社会正在步入家庭的小型化,人口的老龄化,生活的

现代化和劳动的社会化,这些都可以直接促使人们产生家政服务的需求。我国超过60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0%,这是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10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25%,两者之和为35% ,按城乡人口3:7的比例计算,城市的老人和儿童有1.2亿人,他们首先是需要得到社会、家庭或他人照顾的群体,这其中,隐含着对家政服务的巨大需求,同时不少现代的家庭已经具备接受社会提供家政服务的能力和条件。在上述四城市调查中,家政服务占全部社区服务需求的30%以上,也就是说,在社区1500万个可能的就业机会中,有500 多万个家政服务的岗位。根据北京家政行业协会的统计,2006年北京直接进入家庭的家政员达28万人,年平均缺口为2至3万人。另据我们对九个城市家政服务的调查数据显示,沈阳市对家政服务员的需求量为9.6万人,目前还有4万个空缺;武汉市需求量10万人,尚有9万个空缺;南京市需求量36万人,目前有24万个空缺;天津市的需求量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这些数据均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的实际需求。由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产生于家庭的消费,因此,它可以在经济增长所容纳的就业岗位之外,再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同时,它的发展,还具有拉动有效需求,刺激消费的作用。因此,家政服务可以看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开发就业岗位的主要增长点。

4、发展家政服务业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部分

家政业的发展有助于农村的城市化。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近70%,而发达国家农业人口的比例都少于10%。现在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逐步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城市化的核心就是要让传统农业人口向第

二、第三产业转移。许多家政服务人员在众多城市家庭中,用辛勤的汗水奉献优质家政服务的同时,也学到了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从一个简单的\"乡下人\"变成了具备一定就业技能的\"城市人\"。

在发展中存在的威胁

(一) 旧观念的影响仍不可忽视

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受“侍候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感到自卑,不愿去从事。

(二)家政服务员的素质亟待提高,权益保障问题急需解决 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原来接受文化教育少,有的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过培训,服务质量不高,甚至出现事故;有的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问题,无法保证工作稳定。同时,一些人由于从事家政服务自身权益和个人安全无保障,社会保险没说法,后顾之忧较大。

(三)用人家庭的需求难以保证,家政服务的消费尚需引导 用户对家政服务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和质量满意,许多家庭实际上已有条件聘用家政服务员,但由于目前家政服务市场选择余地小,难以找到合适人选,又没有客观衡量标准和担保机制,故不得已放弃使用家政服务员。因没有合适人选而放弃,如社会能够提供较好的资源,则可以挖掘出更多需求。

(四)职业介绍不健全,影响家政服务发展

一些家政服务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乱收费,缺乏后续服务,在介绍人员质量和保证家庭安全方面均无保证。非法中介机构损害用

户和服务人员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家政服务健康开展。

(五)培训不足急需解决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相应教材,加上师资欠缺,家政服务的培训开展不足,培训质量不高。由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没有跟上,致使家政服务员质量良莠不分,用户对家政服务员提出的素质要求难以实现。由于没有实行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家政服务员参加培训积极性不高,素质难以提高。

(六)权益保障机制急待健全

由于家政服务供求双方、家政服务公司与服务员和用人家庭的责权利不明确,有的服务协议不规范,有的不要求签订服务协议,导致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家政服务员与用人家庭发生纠纷争议难以处理。由于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此外,家政服务就业实体的发展需要加强引导规范和扶持帮助。有的地方已有优惠政策,但落实不够,需协调解决。 弱势

1、培训中介机构力量不足,家政服务员素质有待提高

家政员的技术等级国家早有规定,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等,但深圳市从事家政人员培训的机构屈指可数,深圳市家政服务员许多都没有级别认证,有些大型家政公司也搞培训,发上岗证,不少中介机构只是把人介绍出去了事。

家政服务员素质有待提高,原因多方面。第一按照目前深圳的现代家庭的要求,服务员存在一定的差距。大部分家庭服务员都来自农

村,文化程度低、素质差。对深圳社会了解少,达不到雇主的要求,这是个普遍现象。第二是道德品质问题。这些家庭服务员从农村比较穷的地方,一下子来到深圳这样的国际化都市,反差特别大,看到雇主要什么有什么,有些人就产生不平衡、不健康的心里。小偷小摸的行为就出现了。三是基本功不过关,有些甚至连饭都不怎么会做。深圳保姆的工资并不算低,但现在社会上普遍对家政服务存在误解,认为保姆就低人一等、可以随意使唤,使许多家政员产生自卑心理,缺乏归属感自然就做不好工作。

2、雇佣关系紧张

首先有些雇主对家庭服务员不平等;

第二,雇主缺乏法律常识、法制观念;

第三,雇主家里对服务员提出一些过高的,不切实际、不合理的要求。比如有些雇主家里三四个人,他们的吃饭时间不一样,因而要求服务员一餐饭做了四五次;

第四,就是雇主家的小孩,对家庭服务员不尊重,故意刁难服务员,说脏话粗话,而雇主不但不引导教育,反而纵容小孩;

第五,就是对服务员要求太苛刻,对家庭服务员提出一些极不合理的要求。某些雇主在吩咐家庭服务员去采购东西、买菜时,刻意限定家庭服务员的时间。按路程计算,半个小时是不可能回来的,可雇主就只给家庭服务员半个小时时间,一旦在限定的时间没有回来,就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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