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阳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2020-03-02 16:42: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阿阳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生活习惯,给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一、宿舍管理八不准

第一条宿舍内不准乱倒垃圾或往窗外、走廊倒水。

第二条非住宿生和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第三条宿舍内不准私自换房和调换床位。

第四条学生宿舍内不准打架斗殴、起哄、吸烟、喝酒。

第五条学生一律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第六条学生宿舍内不准点蜡烛或私接电源、电炉等电器。

第七条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第八条不准翻越宿舍门窗,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的处分。

二、宿舍作息时间

第九条 宿舍内学生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起床,做早操,上课,自习,就寝。

第十条 在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宿舍或滞留寝室;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门或劝其离开宿舍,不听劝告者,作违纪查处。

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的,要禁止出入宿舍需出入宿舍的,必须持有医务室的证明或班主任证明;严格请假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 本宿舍学生必须在晚上自习之后回宿舍就寝,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门或作违纪查处。熄灯之后学生必须安静就寝。

三、宿舍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宿舍、宿舍楼道、走廊门厅等)卫生由寝室长、楼层长,管理员负责安排住宿学生打扫。每位学生必须服从寝室长、楼长,管理员的安排。

第十四条 寝室卫生由寝室长安排人员值日,每天务必于6:30时和14:00前各扫一次,各寝室垃圾倒入垃圾箱。

第十五条 宿舍内长期开展以寝室为单位的“文明寝室”竞赛活动,每周各楼层评一个“文明寝室”。 第十六条 宿舍管理人员每天对寝室卫生,内务情况检查评分,每周累计各寝室总分,每周按总分高低评出“文明寝室”,另按规定给予班级加分和寝室成员个人加分,作期末评优条件之一。

第十七条 凡不搞卫生,不整理内务,每月评最差寝室累计超过二次,给予通报批评,超过四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视情节扣班主任分。

四、宿舍财产管理

第十八条 学生必须爱护公寓财产,妥善保管好寝室设施,故意损坏财产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三倍以上罚款,并进行纪律处分。

五、宿舍治安

第十九条 全体学生应积极协助宿管人员搞好宿舍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现可疑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宿舍内防火事关重大,宿舍内除严禁私接电源和熄灯后点蜡烛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烧煮食物、开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凡违反者视为严重违纪,从严查处。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本人同意到别寝室乱拿他人用品者,将严厉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视为偷盗行为,将视情节予以严惩。

第二十二条 凡偷盗他人钱、物者,一经查出,予以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六、宿舍组织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 班主任下寝室,必须要宿管值班室登记进出时间、检查结果等,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依据;学校每月将对所有寝室突击检查一次。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由宿管值班室全面管理,全体学生必须服从管理,严禁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如有此现象发生,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每寝室推选寝室长1人,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期末,寝室长列入优秀干部评选。各楼层选出一位楼长,辅助宿舍管理员的工作,楼长在期末列入优秀干部评选。

宿舍管理室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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