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2020-03-04 01:31: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运河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为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质量水平,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监督与管理,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现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工作纪律、出勤管理等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保洁人员

1、工作质量标准 (1)上岗时间:

夏季(3月31日-9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6:00 冬季(10月1日--4月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2)上岗着装要求:

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劳动工具齐全,安全标志旗明显。

2、工作质量要求: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进行全日保洁。上班时间不脱岗,不虚岗,不旷工,有事向管理人员请假,自己找人替班。

3、普扫标准要求:每天上午10:00前完成一次普扫,下午4:00前完成二次普扫。普扫达到的标准是“四净六无”,“四净”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六无”即无垃圾堆、袋,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

1 屑、垃圾袋挂树。

4、保洁标准要求:勤走动、勤观察、勤清扫路面等,及时清除临时垃圾、保洁区墙面等乱贴的杂物,及时清除杂草,及时管理和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保持保洁区域整洁卫生。垃圾桶桶体整洁,桶外无垃圾。垃圾池周边整洁卫生。蚊蝇季节按要求及时打药灭蝇。

及时发现村庄道路出入口出现的垃圾,及时向管理人员、村委回报,及时协调清理。

雨雪天气正常出勤作业,并及时清理积水积雪。

服从上级的工作调度和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考核扣罚标准:

(1)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每次扣2元。虚岗、脱岗、聚堆闲聊下棋每次5元。旷工每发现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开除。

(2)达不到普扫、保洁标准要求时,每项每次扣2元。 (3)禁止保洁员在托管区域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20元。 (4)保洁员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临时性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0元。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结果的使用

1、管理员每天考勤检查一次,村委、居民日常监督、举报后核实的内容,计入考核。

2、环卫所组织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结果,计入考核。

3、一体办随时进行的不定期抽查结果,计入考核。

4、区局检查考评组进行的考评检查结果,计入考核。

5、以上每级检查的考核结果均计入本月的工资扣罚。

6、同一事项不重复处罚。

二、垃圾清运人员

(一)工作质量标准

1、上岗时间

垃圾清运车组的上岗时间,由各所根据车组清运工作地点和垃圾倾倒点,合理安排早出车,早清运,垃圾日产日清。考勤管理主要以GPS定位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各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考勤监督方法。有事不能上岗出车,向所长请假,自己找好替班人员。未经批准不上岗出车,按照旷工处理。

2、上岗着装要求及车辆管理

车组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

车辆行车安全、维护保养、油耗管理,依据区环卫处统一的管理办法执行。

3、工作质量要求

(1)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要求上班出车,完成当日工作量后下班。

(2)垃圾在车辆运输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池)不得外溢垃圾。桶(池)清运后,归位正确稳定。积极协助保洁员、管理员及时清理村头垃圾,及其它地点出现的临时垃圾。

(3)作业车辆外观整洁卫生,车况良好,驾驶证与车辆匹配

3 符合规定。

(4)服从上级对车辆的合理调度和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考核扣罚标准

1、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每次扣6元。

2、旷工每发现一次扣罚30元,第二次60元,第三次开除。酒后驾车每次200元,醉酒驾车,立即开除。

3、达不到工作质量中的要求,每项每次扣10元。其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时,每次每事项扣罚50元。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结果的使用

1、管理员每天考核检查,计入考核。

2、环卫所组织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计入考核。

3、一体办随时进行的不定期抽查,计入考核。

4、区局检查考评组进行的考评检查计入考核,。

5、每级检查的考核结果均计入本月的工资扣罚。

6、同一事项不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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