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城管监察发展历程

2020-03-02 04:55: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陆城管监察发展历程

安陆市城建执法大队自1988年11月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的关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锐意进取、服务群众,保证了国家和地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创造了整洁优美的 城市人居环境;切实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法为民所执,利为民所谋;”树立了良好的城管行政执法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大队历年来获得荣誉:

1994年度先进单位(安陆市建设环境保护局颁)

1995年度先进单位(安陆市委、市人民政府颁)

199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安陆市建设环境保护局颁)

1998年度先进单位(安陆市建设环境保护局颁)

2000年度先进单位(安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

2000年度先进单位(孝感市建设委员会颁)

2000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共安陆市建设委员会颁) 2001年度先进单位(安陆市建设局颁)

2002年城区禁鞭先进单位(安陆市人民政府颁)

2003年度先进单位(安陆市建设局颁)

2004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共安陆市建设委员会颁)

2005年度先进单位(安陆市建设局颁)

2005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共安陆市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颁)

2007年5月先进团组织(共青团安陆市委员会颁)

2007年9月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安陆市委员会颁)

1979年6月,安陆市城建管理所(股级)成立,主要职责是对县城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并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任所长李家严、副所长李金枝、李存训。

1988年11月14日,根据安陆市人民政府安政发(1988)56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城乡建设的统一规划、监察和服务工作,理顺城乡建设管理机构关系,经安陆市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撤销“安陆市城市建设管理所”,设立安陆市城市管理监察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安陆市区的市容市貌和维护城市建设规划,处理违章建筑等。为国家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由城市维护费中开支,属安陆市城建委直属机构,定事业编制15人。办公地点设在市区碧陨路37号,配备2层办公楼1栋,大迪指挥车1台,内设财务室、办公室、市容管理组、规划管理组。时任队长李存训、书记张明贤、副队长刘宗庆。

1991年11月5日,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安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城建字„1991‟32号文件明确授权安陆市城管监察队代表安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处罚权。其具体分工为行使城市规划区内规划

管理、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管理执法权处罚权。

1992年11月30日,为了加强编制管理,合理用人,安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安陆市城管监察队定事业编制40人,机构级别为股级。时任队长彭学铭、副书记张明贤、副队长刘宗庆。

1994年11月28日,为了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根据国家建设部

(90)城建字372号和《城建监察规定》精神,安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同意“安陆市城市管理监察队”更名为“安陆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其经费和人员编制不变。主要职责是实施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时任队长彭学铭、副队长曾亚文、毛林川、副书记张明贤、支部委员马水新。

1997年8月7日,为了加大城市监察工作力度,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安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安陆市城建监察队”更名为“安陆市城建监察大队”,其隶属关系、机构性质、级别、人员编制不变。时任大队长彭学铭、副书记马水新、副大队长曾亚文、王木清、高志华。

2001年4月1日,《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颁布实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安陆市城建监察大队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执法转变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独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作出的处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2001年8月1日,按《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规定,为了规范城建综合执法

队伍,避免执法主体不明,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多头处罚,安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将市城建监察大队。园林监察队。市政监察队。环卫监察队职能合并。由安陆市城建监察大队集中同意执法,为股级事业单位,定编65人,经费渠道不变,人员通过竞争上岗。大队办公地点设在市区汉丹路157号,配备5层办公楼1栋,执法车3台,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法规中队、

一、

二、

三、四中队。时任大队长彭学铭、副大队长曾亚文、王木清、高志华。

2002年8月6日,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建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安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安陆市城建监察大队”更名为“安陆市城建执法大队”,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建设局领导,原定编制不变。时任大队长伍剑峰、教导员曾亚文、副大队长王木清、沈亚军、毕伟、副书记方洪国、工会主席陈耀平。

2005年6月8日,按安陆市建设局工作部署,安陆市城建执法大队在市区紫金路60号建设摩托车销售市场,占地5587平方米。同时配备三层综合办公楼一栋,配备执法车辆5台。时任大队长曾亚文,教导员王木清,副大队长周承德、毕伟、沈亚军。

2006年3月,因工作需要,安陆市建设局任命周承德为大队长,毕伟为教导员,沈亚军为副大队长。2007年12月安陆市建设局任命游勇、史世清为副大队长。

2007年8月1日,为了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按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安排,自安陆市城建执法大队调27名执法队员到市

规划管理局。原城建执法大队城市规划执法管理职能划至市规划管理局。

城管监察

发展历程

发展历程

发展历程

西城区城管监察信息

城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安陆市委党校

城管监察大队年终工作总结

县城管监察大队管理办法

城管监察队长竞聘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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