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2020-03-03 10:34: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后勤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通瓦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

2、带班次数:矿长、党委书记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6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0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8:30、中班14:30、夜班22:30,分别在井口人车场乘车,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安监部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矿组织部会同安监部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5、本制度从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

矿井负责人入井带班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公司矿井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的主体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下并带班交接班制度制度。

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矿井负责人带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

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调度室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事故。

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带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带班记录簿上。

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6、下井带班人员必须了解井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各工种循环作业的操作情况和机械运转情况,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按照矿井负责人下井带班规定的表格作好带班记录,填写行走路线,当班发现的问题,交下班注意事项。

7、公司安委会每月对下井带班情况和相关记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地。

矿井负责人入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矿井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现场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安全矿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现场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安全矿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4矿井负责人带班记录必须与矿井负责人带班计划表相符。有特殊情况换班人员,必须在矿井负责人带班计划表备注样填 里注明换班情况。

5、矿井技术室设专人建立“矿井负责人下井带班档案袋”,每月负责把当月的带班记录薄和当月的矿井带班计划表存档备查。

6、矿井负责人下井带班档案保存期不少一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及时排查、治理我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合兴煤矿

第三条

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负责。

第四条

各科室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

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六条

每月对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次,对瓦斯、水文地质每月排查2次,每十天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

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会 每十天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 隐患治理

第八条 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

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队组由矿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决定书应包括系列内容:

(一)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二)按照矿所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队组自接到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停止作业)。 由矿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停立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矿主要负责人。

停产整顿期间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

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安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收到煤矿恢复生产申请,由安全监察处组织验收合格,下达准予生产(作业)指令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十四条

发现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第十五条

每月5日前,将本月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书面报告要有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五章

第十六条

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限期整改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按照《安全隐患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处分。

第六章 附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合兴煤矿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班组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提高我矿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班组建设作为加强煤矿企业基础管理的重点,规范班组建制、落实班组责任、加强班组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管理水平,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是我矿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矿区的基本要求,也是煤炭工业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的基础。为切实加强对学习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行署决定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制定目标任务、班组建设达标规划和保障措施;立即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及煤矿班组长参加的推广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做好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

我矿完善班组建设,规范班组建制,做好班组长选拔、配备和任用工作,制定班组长奖励和激励机制,调动我矿企业加强班组建设和班组长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结合我地区煤矿企业的特点,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适时组织开展煤矿之间的观摩交流活动,促使煤矿企业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负责编印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宣讲提纲,并在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要以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为主题,在煤矿企业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年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水平。

四、做好培训工作

班组长的综合素质在班组建设中起核心作用,班组长培训工作是开展好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活动的基础,全矿从事井下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作业及其它方面作业的班组长都必须参加培训。煤矿企业要为班组长参训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和场地保障,确保取得实效。煤矿班组长培训工作具体方案。

五、开展竞赛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组长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制定班组建设达标规划和计划、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明确达标范围、达标时间、主要负责人以及职责,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工作。要积极组织煤矿企业开展以“比安全、比质量、比贡献”和“无三违、无轻伤、无事故”为主题的班组竞赛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参加今年四季度自治区组织开展的煤矿班组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班组建设知识竞赛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加强检查指导

煤矿开展“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大力宣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规范班组建设,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班组长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现场负责制,切实提高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把班组建制、人员配备及培训、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作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认真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管理问题,强化班组建设监督检查,不断促进煤矿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要以全面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为契机,把班组建设纳入发展的总体规划,出资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班组建设达标工作和优秀班组创建活动进行检查,不断提高班组建设质量和班组管理水平,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带班制度

带班制度

五号井: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矿井入井考勤制度

带班值班制度

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

各级领导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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