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公司员工手册

2020-03-03 13:52: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XXX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 批准:员 工 手 册

生效日期:

2010/01/05

第一章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目录 总则

人事部工作职责 员工服务准则和行为准则厂纪大纲 招聘与录用 劳动合同 薪酬制度 奖惩制度 考勤与休假制度 培训与开发 员工福利 离职与资遣 劳动关系 宿舍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 建议与沟通 安全文明生产 附则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成为我们团队中的一员。本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培养人,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任人唯贤,用人所长,”是公司一贯的用人策略。本公司竭力为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完善的福利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理想的个人发展空间。

第二条 为强化公司管理,推动公司发展,健全公司经营制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与劳动法有关的法规、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具体运作情况而制定此>。旨在介绍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奖惩制度、食堂管理,以及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制度。请您认真阅读理解,并严格遵守本手册中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本>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录用或试用期间的管理、执行、验证和作业人员。

第四条 本手册经讨论通过并实施,在公司管理制度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更改或在某些方面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根据需要以公告的形式予以修改。 第五条 本《员工手册》属公司管理系统文件中的一部分,为本公司管理运作的简要说明,《员工手册》中部份运作,公司另有配套的管理系统文件作详细说明。

第六条

希望您在公司这个大家庭里,尽您所能施展您的聪明才智,与每一位员工同舟共济,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而努力工作。

第三章

人事部工作职责

第七条

主要职能:人事部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对公司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第八条

人事管理

(一)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二)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三)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四)协助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五)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及分析;

(六)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第九条

薪酬福利管理

(一)核定公司员工工资与出勤情况;

(二)制订公司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实施。

第四章

员工服务准则和行为准则

第十条 员工服务准则

热爱公司、忠于职守、遵守纪律。 服从指挥、工作认真、追求效率。 保证质量、节省物料、努力学习。 尊敬上级、和睦同事、关心集体。 文明礼貌、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爱护公物、维护卫生、争取荣誉。 第十一条 员工行为准则

(一)牢记“顾客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增强顾客满意度。

(二)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接受新观念,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同步。

(三)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四)明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五)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就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六)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七)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八)注意保持工作区、生活区、休息区的环境卫生及物件摆放整齐。

第五章

厂纪大纲

第十二条

厂纪厂规

(一)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知及公告。

(二)员工应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工作任务。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三)员工除有工作职务不同外,人格平等,应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和支持融洽友好的关系;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不因个人恩怨而影响工作和生产。

(四)员工应忠于职守、主动积极地完成本职工作。要有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五)工作时应全神贯注,工作期间严禁看杂志、报纸、抽烟及吃零食。

(六)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在办公区、作业区、厂区、宿舍与食堂内吵闹、斗殴、聚众赌博、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七)下级应尊重和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决定,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上级对下级进行工作指导时,不得使用带侮辱性语言。

(八)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向其主管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接待亲友或接待来宾参观。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得到主管或经理批准。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十)未经部门负责人允许,非因公不得进入其它车间。

(十一)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注重工作的效率性和准确性。

(十二)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将公司或客户各种资料、文件、账册示人。

(十三)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公司者,未经上级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公司事务外,不得擅用公司名义。

(十四)员工必须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穿戴大方,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品德修养,不可因个人小节而影响公司之大局。

(十五)员工必须爱护公物,有故意致公司蒙受损失者,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接受惩处。

(十六)员工应廉洁奉公,不得收受与本身业务有关人员之馈赠,或向往来厂商挪借款项,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吞公司财物。

(十七)员工不许经商、不得经营与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

(十八)职员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和批准,不得从事以公司的名义谈判、签约或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或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等活动。

(十九)员工除按规定之休息及因公出差外,均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除总经理、经理、厂长外,上下班均应亲自刷卡,不得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

(二十)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八小时,如有工作未完成,经协商可加班继续完成。

(二十一)除操作者外,他人不得擅动机器设备或明显悬挂“警示牌”或“正在维修”指示牌的,不可进行机器设备操作或启动电源。

(二十二)员工因工作需要,有出差办理事务之义务。

(二十三)员工对外接洽事务应态度谦和,不卑不亢,接待来访客人应熟练、热情、周到,不得怠慢无礼。

(二十四)员工未经许可不得将公物携带出公司。

(二十五)员工必须如实填报自己的籍贯、姓名、工作经历、学历等,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公司。 (二十六)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穿厂服,以及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十七)员工有义务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各种人身伤害和其它意外事故。

(二十八)员工必须协助公司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熟悉公司消防器材之使用方法,掌握消防报

警的方法。

(二十九)员工有权就公司管理问题和其它认为不合理的事项向主管、经理或总经理报告,但未有新措施发布实施之前,仍须不折不扣地遵守原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一十三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

第一十四条 公司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一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部门主管填写《招聘申请表》,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提交人事部,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一十六条 本公司招聘广告内容必须经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进行招聘活动。详见《招聘政策》。 第一十七条 人事部向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发展前景、产品类型、部门设置、企业理念、用人政策及福利待遇等。

第一十八条 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年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吸毒者、逃犯或囚犯;

(三)与前任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无法胜任该项工作的。

第一十九条 录用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和健康证明按指定日期亲自至本公司人事部报到,填写入职登记表,交付个人证件于人事部审查。过期作弃权处理。

(一)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

(二)健康证明书;

(三)培训或资格证书原件;

(四)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五)特殊工作应出示相关证件:会计:会计证;司机:驾驶证;报关:报关证;电工:电工证,其它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

第二十条 人事部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入厂登记,免费发放厂牌、ID卡、厂服、劳保用品,安排自愿食宿员工宿舍及就餐等手续。若因员工损坏此类物品而需要补发的,可按其成本价收取相应费用。员工入职当天需接受厂纪厂规、消防、健康安全方面、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等知识技能培训。

第七章 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是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管理过程须体现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劳动法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一定是本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订,不得他人代签。本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或合同到期后一周内签订。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及相互约定,同时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升职、降职、部门调转、工种转换等原因需变更劳动合同的, 由人事部书面通知员工, 由员工签收后进行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人事部应将其所有资料归档保留两年,以备查询。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试用期、合同期限、劳动时间、工资福利、工作任务、劳动纪律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条件参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和相互约定。

第八章

薪酬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薪酬制度。本着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且合乎成本效益的原则规定薪酬组成,并支付员工薪酬。

第二十九条 薪资计算期间为上月1日至上月底。下列各款项须由公司代扣代缴。

(一)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二)其它应予以扣除的款项或赔偿。

第三十条 本薪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内从事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岗位人员。

(一)主管、部门经理中层管理人员

(二)班组长、品检执行验证人员

(三)作业人员

(四)会计、出纳、人事、文员、司机、清洁工服务人员

(五)工程、维修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薪资结构包括出勤工资、加班费、停工待料工资、岗位和工龄津贴。详见《工时和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凡国家、地区和行业规定的各项特殊津贴的发放办法,另行规定,以通知或通告的形式知会全公司员工。

第三十三条 员工薪资的分配与调整,主要参照当地政府部门调整最低工资的规定、公司经济效益、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市场薪资水平以及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员工工作绩效等几个方面因素而确定。

第三十四条 工资调整由各部门主管申请,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公司薪资发放日参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打印个人工资表与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员工本人需在工资表上签名;公司保存工资表两年备查。

第三十六条 员工对自己的薪酬计算有异议的可向人事部、财务部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于2个工作日内给出具体回复,如复核有出入,一并补发差额。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对本人的薪资负保密责任,不得公开谈论或打听他人薪资,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它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九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的基本政策,以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士气。

第四十条 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名并组织材料,经公司人事部调查核实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给予授奖。并书面通知本人,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构成惩罚条件的,经人事部调查核实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给予即时处理,并书面通知本人,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四十二条 因员工本身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差又不构成惩罚的,属工作不称职,不属于惩罚范畴,按绩效考核管理执行。 奖励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一)在特殊要求下或艰苦条件下工作,成绩显著,足为员工楷模者。

(二)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现并纠正重大违纪现象,维护公司较大利益,足为岗位楷模者。

(三)在公司范围内,遇到特殊情况(非岗位职责),在不违背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及时有

效给予处理,为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或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者。

(四)非工作职责范围内对一般员工的违纪能够通过正当的渠道反馈,对公司的管理造成良性影响者。

(五)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事务者。 第四十四条 奖金+表扬信

(一)为公司的规范管理或超前管理提供计划、方案或推动公司战略跨越,为公司降低管理成本或创造较大远期预测利润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提前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又无返工或返修者。

(四)防止盗窃,避免公司或个人财产遭受损失者。

(五)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怕危险,为公司减少损失者。 第四十五条 年度优秀员工奖

奖励为公司带来巨大利润,或带来利润不可衡量的员工。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长期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品质保证、减少浪费,利润较大幅度增加者。

(二)工作诚恳、踏实苦干、勤奋好学,远远超过公司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给公司创造稳定的巨额利润者。

(三)在管理领域长期表现卓越,为公司的管理规范化作出杰出贡献者。

(四)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可行方案,已经证实为公司长期带来稳定的巨额利润者。

(五)为公司制度、管理的改革做出实质性的巨大贡献,为公司的经营战略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持者。

处罚

第四十六条 口头警告

(一)未按照公司的着装要求着装或劳保用品佩戴方法佩戴,但未对安全或健康造成伤害者;

(二)在公司内有不雅行为者(包括在公众场所脱鞋袜,上班时间吃零食等有碍观瞻和形象的行为);

(三)在上班时间,无特殊原因在生产岗位或公众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者;

(四)有非恶意轻度浪费行为者;

(五)在工作中因疏忽造成他人工作被动,但未造成损失者。 第四十七条 书面警告(警告信)

(一)使用自己无权使用的办公设备,用于私人目的者;

(二)非生产岗位员工擅自离岗、串岗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三)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者;

(四)在工作时间擅自会见亲友超过15分钟,且对工作造成影响者。 第四十八条 记小过

(一)在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或擅自会见亲友超过30分钟,且对工作造成影响者;

(二)代他人打卡或请别人打卡者;

(三)没得到批准,初次在宿舍留宿他人者;

(四)在公司禁烟区域内抽烟,有不良影响,且属初犯者;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串岗或未经允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对工作造成影响者。

(六)在工作场所喧哗、嘻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七)不遵守岗位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工作失误者;

(八)违反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 第四十九条 记大过

(一)出于不良目的,散播有关公司谣言影响较大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公开的经济情报

和其它保密事项,造成较大影响者;

(二)不按规定使用生产机器设备、不爱护生产机器设备、专用设备及其它劳动工具,未能保

证生产机器设备、劳动工具或专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造成生产隐患者;

(三)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与本人工作无关的重要设备和仪器,或将自己负责保管的重要设备、

仪器交无关人员操作,造成较大故障,尚未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

(四)违反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五)虚报、假报生产及办公用品等采购款项,情节较轻者;

(六)未请假不到岗者;无正当理由,假期结束后不办理续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未到岗者,按旷

工处理,记大过一次。

第五十条 降职处分

以下情况,公司根据情节轻重、违纪性质、后果严重程度参照岗位和职务要求,考虑其是否减少承担的工作责任,决定给予降职处分。

(一)工作达不到公司的标准或岗位要求,但有特殊原因或个人的突出特长,公司决定继续聘用者;

(二)无合理原因,个人工作业绩严重下降,经过批评教育无效者;

(三)无合理原因,无法完成公司合理的月度/年度工作计划或重要工作指标者;

(四)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工作能力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经过培训仍然不能达到要求,但仍考虑留用者;

(五)违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被认定为确实有压制下属、压制人才、嫉贤妒能有具体事实者;

(七)所犯错误严重,严重警告处分不足于警告其改正和警戒其它员工者;

(八)其它情况需要给予降职处分者。

第五十一条 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纪违法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视其影响程度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涉及违法犯罪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

(一)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大量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或因渎职或其它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较大直接损失者;

(二)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打架斗殴,纠众滋事、散播谣言或挑拨劳资关系,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者;

(三)有贪污受贿、严重作弊、敲诈勒索、投机倒把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者;

(四)擅自篡改、涂画、伪造或隐匿公司重要文件、账单、报表,谋取个人利益者;

(五)在公司禁烟区等特殊区域吸烟,与监管人员或举报人员争吵、恐吓或打骂监管人员或举报人员者;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并打骂、恐吓管理人员者;

(七)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等违反公司安全规定,使员工生命或公司财产遭受损失者;

(八)在公司服务期间,被查明曾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者;

(九)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十)偷窃公司财产或私人财产,数额较大或影响恶劣者;

(十一)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者;

(十二)一个月内记大过达三次或以上或一年内记大过超过五次者。 第五十二条 国家或当地有法律、法规、条例明确规定的,参照其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无明确规定,但公司其它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其它文件执行。

第十章 考勤与休假制度

第五十四条 除总经理、经理外,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代他人打卡或请别人打卡。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每周正常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

六、星期天为休息日的工作制度。

第五十六条 正常上班时间与加班时间规定见《工时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 员工若有迟到、早退、旷工者一律按《奖惩制度》办理。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所属部门领导和人事部批准者除外。出差人员可同本部门负责人口头汇报出差目的地、目的,以及工作交接后外出工作。

第五十八条 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当日,最迟次日早上经部门领导证明和人事部签卡才视为出勤。出差者,出差返厂后通知人事部出差时间,人事部才可计算上班工时。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于人事部备案。

第六十条 获得批准及备案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缺勤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经理或人事部说明情况,返岗后及时依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一条 请长假须拿物品出厂者,由员工本人到人事部办理放行条。员工凭放行条拿物品出厂。若在上班时间因公事或私事外出,由部门主管签发放行条出厂。

第六十二条 员工请假中途止假回厂上班但未到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仍作请假处理。 第六十三条 员工在请假期限已满,但事情没处理完毕须延假缺勤者,由员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相关人员,返厂后办理续假手续。若延假而又不通知相关人员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法定假日有:新年一天、农历春节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见《工时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十五条 因公司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员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公司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工伤假、看护假等。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统一规定在春节期间休假,若没有年休假的员工在春节放假期间公司按停工待料支付工资。

公司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扣工资的;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三)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四)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前15天, 产后75天)。特殊情况下的假期增加天数参照相关法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五)男方享受看护假10天

(六)病伤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需接受住院治疗者,凭病历及医院证明,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 按国家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假期。病伤假工资按劳动合同或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支付,但不低于当地的当年度的最低工资的80%。

(七)工伤假,员工因工作、执行公务或其他情况而受伤,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工资福利支付按当地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

第六十七条 员工在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病假、工伤假期间,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十一章 培训与开发

第六十八条 员工培训是指公司为增强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而进行的系统化的教育训练与开发活动,公司致力于创建一个学习型组织,使员工不断成长进步。

第六十九条 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

第七十条 培训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

第七十一条 公司奉行“先培训,后上岗,再持续提高”的原则,对新入职和新转岗的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职业健康与安全、文明生产、企业文化及该岗位技能等内容。

第七十二条 在职技能提高培训根据各阶段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员工培训记录将作为晋升、转岗、加薪之依据,同时培训将纳入员工考核范畴。 第七十四条 人事部、培训部门要不断地开发新的培训课程,培训员工新知识、新技能、新观念,持续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预防职业健康安全伤害,从而改善员工工作和健康安全绩效。 第七十五条 根据公司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培训项目和重点培养人才的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第十二章 员工福利

第七十六条 公司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和保险,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七十七条 公司根据当年度经营业绩与经济效益给予员工年终奖金。

第七十八条 特殊岗位员工获得附加津贴费。具体办法见《工时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 公司为员工购买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本地没开展。大部分保险金额由公司承担,个人只承担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本地人员)个人应交纳部分金额。 第八十条 个人应交纳的保险费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由公司代为扣出。

第十三章 离职与资遣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所称离职指公司与员工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开除、辞退、劳动合同终止等。

第八十二条 员工提出辞职,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由员工本人提前30日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写明辞职理由,签名并注明日期,经用人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事部。辞职到期工作交接完毕后通知财务部当日结算工资,依规定离厂。若以后须返厂工作者,须得到部门主管同意。

第八十三条 员工未经预告或辞职申请批准前擅自离职,视为自动离职;连续离职超过15天以上者,公司可以予以除名。若以后须返厂工作者,须得到部门主管同意。 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非违纪辞退)部分员工。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重大技术改造,重大业务和组织调整时;

(三)劳动合同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四)岗位要求提高,多次培训后仍达不到要求,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告之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

(一)严重违反《奖惩制度》第五十一条款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者。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四)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以欺诈手段进入本公司的。

第八十六条 自动离职之工资结算;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后,即结算工资,在规定时间内离厂。本公司可视情况要求员工赔偿由于员工的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十七条 非违纪辞退或终止劳动合同之经济补偿见劳动合同中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辞退者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发;6个月以下按半个月计发。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本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高年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十八条 内部异动

(一)公司本着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的原则,经对员工考核后,将其调配适当的岗位工作。

(二)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并充分考虑员工的适应性,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经对技能、职业健康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后上岗。

(三)异动员工跨部门异动,由人事部下达异动通知。若异动超过三个月以上者,经协商一致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辞职员工必须把工作交接清楚,将其保管、使用的公司用品退还领取部门,交接完毕后结算工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十条 人事部视离职者的不同原因作离职调查,形成离职调查报告,作为日后公司各部门工作改善的参考依据。

第十四章 劳动关系

第九十一条 员工和公司之间应进行亲密的友好合作。员工必须认识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保障职业健康安全、杜绝浪费对员工和公司双方都有利,因而须有“合作精神”。

第九十二条 员工必须认识到只有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才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回报。因而,员工应把注意力从剩余价值的分配上转移到剩余价值的增加上,这样会有更大的社会效益。当公司的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时,员工的福利待遇也会随之上升。

第九十三条 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

第九十四条 每位员工必须懂得只有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第九十五条 员工不得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诬害、伪证或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

第十五章 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百条 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避免食物中毒及病毒传播等意外事故发生,对食堂从业人员、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及食品采购作出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食堂健康安全卫生管理详见《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二条 食堂经营者和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食堂管理规定,违反规定者依《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留章 建议与沟通

第一百零三条 为了集思广益,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建立员工与公司的建议与沟通渠道,不断改进公司各项工作。

第一百零四条 本公司积极倡导和鼓励员工就提高生产率(包含其他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职业健康安全、杜绝浪费各个方面提出积极性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审议建议的可行性,如建议被采纳,公司将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正规渠道口头、书面反应问题,反对背后议论。通过正规渠道反应的问题,都会得到及时的处理或口头、书面回复。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有相当宽广的沟通渠道,有任何问题,可按工作程序向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厂长、总经理汇报。也可直接向总经理汇报。详见《沟通控制程序》。

第一百零七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遇不公平对待,或认为上司处事不公,或对其它员工有意见,均可通过正当渠道投诉。详见《投诉与受理程序》。

第一百零八条 无论何种形式的投诉,受理人均应认真对待,积极跟进调查,及时、公正做出处理,并对投诉人及投诉内容保密。

第一百零九条 各级管理人员如在投诉事件处理中有不公正之处,经查实必将严惩。

第一百一十条 员工反映之事件必须实事求是。若谎报、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者经查证属实,将予以追究责任。严重者将给予辞退。

第十七章 安全文明生产

第一百一十一条 新入职、新转岗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主管有责任做好各岗位的上岗健康安全培训工作以及随时监督操作人员是否按章操作。

第一百一十三条 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机器设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一百一十四条 禁止野蛮作业,严禁乱扔乱丢各类物料、产品、工具、用具等。 第一百一十五条 禁止蓄意破坏机器设备、厂内基础设施等。 第一百一十六条 按岗位规定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减少职业危害。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如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

第一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地方法规、条例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管理文件之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因违反《员工手册》中的某些条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索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有涉嫌违法的,公司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为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员工应按《员工手册》行事,当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员工手册》中涉及到的条款时,当事人应向人事部或公司领导咨询。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员工手册》由人事部编制,总经理核准,自2010年01月05日公布施行。

公司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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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公司员工手册.doc》
塑料制品公司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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