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2020-03-03 08:19: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各位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在举国上下共同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的喜庆时候,我局为你们带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筹备下,农民朋友们翘首期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将在我市正式启动。农民朋友们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养老不犯愁”的美好愿望即将实现!为让广大农民朋友充分认识和了解这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现将主要内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冷水江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

1、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市政府对当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同时,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缴费补贴就增加5元,补缴年限不予补贴。

三、缴费时间、方式

根据省里的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缴费。

其中,家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月31日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其他的参保人员可在每年的12月31日以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四、养老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方式

1、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年人,不须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的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年龄在45-59周岁之间),须从2011年起按年缴费,若不按年缴费,到达领取年龄时(60周岁),则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3、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4、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持卡(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银行)领取。

五、待遇水平及调整机制

1、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个人帐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2、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我市按规定执行。

六、个人帐户管理

在指定金融服务机构设立个人银行帐户,个人缴费及利息、集体补助、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帐户金额不允许提前支取,可继承和转移。

七、基金管理

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个人帐户实行省级集中运营管理,纳入省级财政专户。

农民朋友们,“新农保”是一项伟大的“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朋友真情关爱的充分体现,将为农民朋友们带来真正的福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待遇还将逐步提高,让广大农民朋友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改革发展成果。衷心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加“新农保”,花小钱保养老,共奔小康,共建和谐社会!

最后,祝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二O一一年六月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致农民朋友的一份公开信[定稿]

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致某村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致全乡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4

致全县农民朋友的支农政策公开信

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6月26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doc》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