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教会维权申请书》(0817)

2020-03-02 15:12: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教会维权申请书

我叫李鹏,是广东东莞教会的一位牧师,1978年10月出生,原籍河南省桐柏县,属于家族中第四代基督徒,12岁时受洗,1996年全职侍奉作传道人,被教会差派到东北做福音的工作,之后也做过三年的神学培训班老师,2000年到广州牧会做门徒训练,2005年元月结婚和同样全职侍奉的妻子黄瑞来东莞做工厂宣教,由于种种的原因七年间我搬过十次家,其中有三次是因为派出所、治安队国保大队、社会事务局的人屡次去找我们,借口说消防不合格,人数多了、害怕会出事等,让教会搬走,并给房东施加压力,声言若再租房给我们就封掉出租房的门,房东被迫无奈只好赔偿我们一个月的房租,请求我们搬走。

2011年四月,我们在东莞塘厦的教会是在莲湖村七楼,就是因为有关部门背后给房东施加压力,迫使房东要我们退房,我们只得离开,重新找到房子,搬到现在所住的塘厦新头村二楼,教会聚会也只有几十人。谁知一年时间不到又有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来找我们,说是深圳开大运会怕有坏人混进教会,要我们人员身份登记,每次我们都主动配合。

圣诞前夕,又来了许多民警问我们如何过圣诞节?时间如何安排?甚至还要走了我们的节目单,圣诞节那天还派了几个人来维持治安,实际上就是为监督我们,直至一天的节目结束。

今年七月份又有辖区民警前来登记,态度都很好,我们也要求弟兄姐妹配合。八月上旬他们又来了两次,并且事务局的人也来了,因为当时我不在教会,他们留下电话号码就回去了。

8月12日上午在我们主日敬拜的时间,辖区民警又来了好几个,要教会信徒登记身份证电话、详细地址什么的,因为是聚会时间,我夫人要他们聚完会后再来登记,前来登记的人只好把本子给了我太太,说下个周还来让我们都带身份证,并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8月14日早上房东阿姨打来电话说,因为教会没有办营业执照居委会的人要我让你们在一个月内搬走,若不搬走他们就要封掉我的房子等。

8月16日下午我和教会两位同工去找所属辖区民警队长,他只得坦然承认说,是他要房东赶我们走的。我说,我们教会的人在塘厦住,也在这里工作,有些都在这里工作十多年了,有的还买了房子,我们不可能不在这里聚会。就算我们搬走我们还会找房子聚会,你们还是会找到我们的,这有什么用呢?再说,我们现在有一个固定的地方,我们也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管理,这总比我们东躲西藏让你们找不到好吧?我们现在找不到房子,找到了也没有用,你们还会干涉,我们只有去镇政府广场聚会了,如果下雨我们就去信徒自己买的房子里聚会? 队长只得说是上级领导给他们施加的压力,让我们去找他们。随后我和教会两位同工又去了

镇政府找到了事务局的两位局长,他们对宗教常识简直毫无所知,口口声声说要我们去东莞市宗教局申请登记办证,还说塘厦只有他们一家教会(“三自教堂”),要我们都去那里聚会,因为那里的人还坐不满。

我拿了国家宗教局下发的有关教会申请登记的条件的资料对他们说:“我们教会只有几十人,也无固定房产,远远达不到登记的条件,宗教局是不可能批的,他们认为教会不是开商店,办证就可以开,而是要先达到一定的人数和条件才可以的。你们不给我们发展的时间,现在就不让房东租房给我们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发展够人数?”李副局长说:“一个镇上只能有一个教会,就是我们批准的那个教会。”我说:“塘厦镇有大超市也有小商店,有大公司也有小工厂,你能告诉那小的都去给那大的合并的吗?哪个教会都是从小到大增长起来的,我们还没有增长你就让人把我们吞并了,还怎么增长?而且那个教会有牧师,我也是牧师你能说让他走我做牧师吗?你怎么不让他们跟我们合并呢?”李问我:“基督教不都是一样的吗?”我说:“信仰的对象都是一样的,可对真理的认识和信法却有不同。各种宗教都分有不同的派别。你有什么权力吩咐我们信仰哪一派或不信仰哪一派?你所说的教堂是以新派神学为主的“三自会”,他们的宣言与圣经不合,我们是持守圣经真理的家庭教会,我们不可能去那里,也不可能申请登记加入“三自”受其辖制,我们教会信徒也不可能去。同去的同工说,我们老一辈的基督徒和传道人宁可坐牢,宁可死都不肯加入“三自”,要登记早就登记了,还会等到今天?不过我们却愿意以独立教会的名义向政府备案注册,接受政府的监督,并且一直以来我们都配合有关部门的登记和调查,但是你们不应该给房东施加压力不叫租房子给我们,有事应该跟我们谈,并且前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说,传统的家庭教会不要求登记。”

塘厦事务局叶局长(女)她说:“家庭聚会是以亲友为主,你有这么多亲友吗?房东租房子给你们是居住用的,不是聚会用的。”我说:“教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亲友,教会住的也有人,每周聚会一两次这很正常,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在自己家里聚会,如果我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你可以让警察来抓我,也不用着你们出面。”

那位李副局长说:“家庭聚会有

五、六个人就可以了,你们为什么那么多人呢?”。我说,“我们是持守圣经真理不与”三自”妥协的家庭教会,这不是多少人数和在哪里聚会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们信仰道路与“三自”不同,我们也不能接受他们的“三自”章程和宣言。并且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有“三自”,1954年吴耀宗发起三自革新运动时,声明“三自”是民间组织,是志愿加入的,不是强迫的,前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说,登记是政府行为,这种登记是依法的不是非法的,无论登记与否他们都可以进行祈祷和读经活动。„有一些因条件不成熟尚未登记,并不是一下就取缔,而是等待他们具备条件后再登记。——来源《答问实录》第58页

„对不完全具备设立条件或在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政府部门予以暂缓登记或临时登记。——来源《条例相关法律手册》第807页

我说:“家庭教会盖了教堂,有上千人聚会,也是家庭教会,“三自会”的人分散到家庭中聚会,他们也还是“三自会”。中央有文件规定,基督徒聚会只能有

五、六个人吗?

五、六个人那是家人聚会,是以亲友为主的家庭聚会吗?我自己一家人都不止

五、六个人。如果家庭教会不违法,人数多少都不违法。你们说,一个镇只能有一个教会,如果信的人都在一起,能装得下吗?你们不是担心聚会人多不安全吗?我们多开聚会你们又说分散不好管理,只能有一个聚会;我们在一起聚会,你们又说人太多,只能

五、六个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东莞的黄江、樟木头、横沥、常平都没有批准的教堂,我们去申请你们同意吗?聚会是信教公民的正常需要,我们不可能不聚会的,这也是宪法赋于公民的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建国都六十多年了,作为执政党的政府总不能还搞阶级斗争,保护一个打击一个吧?你们不让房东租房给我们,因为办不了证就取谛我们,这严重伤害了信教群体的宗教感情,你们要我们去“三自”聚会,这也违反了宪法三十六条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人民检察院也在《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决定》中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他人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如干涉他人正常的宗教活动或者强迫教徒退教,强迫公民信教或信某一教派,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行为,以及非法封闭或捣毁合法宗教场所及其他宗教设施的行为等,应予立案。

我们如果是被迫去公园和广场聚会无疑破坏了和谐社会,这与你们有什么好处呢?总而言之,我们教会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不可能搬家,你们干涉我们正常的宗教活动,搬家也没有用。不过我们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愿意以独立教会的名义向政府注册备案,但我们死也不会登记在“三自”的权下,接受“三自”的管理。最后我们真诚的呼吁政府:请把我们不肯加入“三自”组织的家庭教会基督徒当作一般正常的公民对待,我们爱国守法、殷勤工作、诚实纳税、热心公益事业,主动为灾区捐款,我们不是阶级敌人,从未反对过政府今后也不会,当然更不会放弃信仰,我们将誓死捍卫法律赋予我们信仰的权利,我们如果违法可以用法律制裁我们,如果我们只是正常聚会希望政府不要打击我们,因为八千多万的家庭教会基督徒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大力量。

东莞市家庭教会代表:李鹏牧师

公元2012年08月17日

李牧《教会维权申请书》(0817)

谈案内人李小牧

牧风文学社团支部申请书

衡水新闻0817

李牧一战败大军中国历史故事

李牧身上有何历史故事

李牧居雁门阅读答案

0817第三季度督查工作方案

中学校长竞聘稿0817

音乐节目播音稿0817

《李牧《教会维权申请书》(0817).doc》
李牧《教会维权申请书》(0817)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