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2020-03-03 07:59: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峨岭镇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村级干部管理,健全和完善村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队伍务实、高效、廉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村干部讲政治、顾大局的意识,加强和改进村干部求真务实、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峨岭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抓落实,见成效,让群众满意”上下功夫,提高基层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村干部,是指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计生专干。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五条 镇党委行使对村干部主要管理职责,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

(一)镇纪委负责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

(二)镇党建办负责指导、加强和改进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

(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督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四)镇财政所负责指导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对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五)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部门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章 考 核

第六条 镇每年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工作实绩+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其中工作实绩占70%,民主评议占30%。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村干部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定性评价。村干部考核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七条 本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管理。100分至90分为优秀;89至80分为称职,79分至70分为基本称职,

69分以下为不称职。

(一)村干部要服从乡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或不完成所分配工作任务的扣1分。

(二)村干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及时参加县、镇、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及举办的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一次不参加扣1分。

(三)村干部不得出现打架斗欧、聚众闹事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发生一次扣1分,不得带领、煽动群众上访,发现一次扣2分。

(四)各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排查信访问题,掌握信访动态,有问题随时向镇领导汇报。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发现一次扣相关村干部1分,对群众上访不知情、知情不报或不做正面引导的,发现一次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五)各村要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次扣分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六)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二次公开,发现一次未开展的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村级重大事项未召开会议商议的,发现一次“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七)村干部必须廉洁从政,不得挪用公款,不得通过不良手段谋取集体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接收送款送礼,此类现象发生一次,镇纪委严格查办,并扣2分。

(八)村“两委”班子分工明确,每年必须向群众承诺需解决或办理事项,并进行公示,不公示扣2分,村班子不团结,两个“一把手”以及与副职关系不团结,影响到正常工作时每人扣1分。

(九)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远程教育收看工作,每月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不认真组织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学习的,缺少一次扣村“两委”一把手各1分。

(十)加强党组织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及时完成镇下达的党员发展任务数,完不成的扣支委一把手2分,抓好“五个好”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平安村等各类创建活动,不达标的各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十一)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化在村组,杜绝推卸责任和群众越级上访,发生一起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十二)不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按综合目标考核方案中的分值,以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扣除村“两委”一把手的相应分值。

(十三)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扣一把手和分管此项工作村干部1分,如不及时整改的扣2分。

(十四)认真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常抓不懈,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及计生部门安排的各项计生工作和任务,对违反计

划进行生育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对不重视、不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扣除“两委”一把手各1分,扣除分管计划生育的妇女主任2分,并取消所以领导的评优资格。

(十五)要有专人负责团委、妇联、科技等各项工作,无人负责,扣两个一把手1分,不积极组织参加乡上妇联和团委活动的扣分管村干部1分,科技培训工作人员、场地组织不到位扣分管村干部1分。

(十六)任何需要准备的软件材料,必须规范完整,不规范、不完整的扣准备材料的村干部1分。

第八条 附加分情况。

(一)单项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按级别(省、市、县、乡)给每位村干部分别加

4、

3、

2、1分;

(二)在本村召开各类现场会的,按级别(省、市、县、乡)给每位村干部分别加

4、

3、

2、1分;

(三)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

(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万元以上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五)年内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六)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中致富带头人和发展的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分别达到85%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

干部加1分;

(七)年内争创为“五个好”村党组织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第四章 奖 惩

第九条 村干部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将按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并奖惩,优秀的进行表扬并奖励,不称职的将进行批评并进行试戒免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条 委员工资由村支书、主任进行考核,凡外出务工长达3个月以上的人员扣发全年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除上述条款规定外还按下发的《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全程跟踪管理服务的规定》实行季度考核并奖惩。

(一)季度考核中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的村奖励村支两委300元。

(二)在家出现政策外生育二孩和多孩的,对支书、主任和计生专干分别按每孩100元处罚。

(三)在对村的季度考核中排名后5位的,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下的,处理支书、主任和计生专干各100元。

第十三条 除以上条款规定外综治维稳工作还实行季度考评,季度奖惩。

(一)推行矛盾纠纷“庭式调解”激励机制。每季度对调解

纠纷档案齐全、卷宗规范的,并经综治工作中心审核造册后,报请镇财政每件补助50元。

(二)对因属村干部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或严重后果的处以每起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党员发展和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按临时相应政策规定兑现奖惩。

第十五条 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优秀村干部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对季考核、年评比排位倒数后三位且平均低于70分的村,即使符合招考条件的村干部也不予以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

第十六条 村干部报酬每月按考核要求和结果按时发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考核办法由镇党的建设办公室监督,镇党政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

第十八条 本考核办法从发文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

村干部考核办法

村干部考核办法

村干部考核办法

镇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文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村干部考核办法(92份)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doc》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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