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发血管理制度

2020-03-03 18:11: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取、发血管理制度

1、配血相合后,输血科电话通知病房派专门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人员必须为医护人员,实习生、进修生、护工及病人家属一律不能取血。

2、取血人员凭填写完整的取血单携带专用取血箱到输血科取血。

3、取血人员与发血人员双方必须共同核对取血单、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以及血袋标签,内容包括: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原始记录本、血液出库记录本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血。

4、取血者在取血单上填写取血时间要精确到分钟。

5、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

6、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7、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按照保存日期的先后次序,先存先用的原则发血,但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尽可能提供保存期短(7天内)的红细胞:

a) 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需要输血者; b)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 c) 严重心肺疾患需要输血者; d) 急性失血伴持续性低血压者; e) DIC需要输血者。

8、取血人员在取血过程中一定要轻拿轻放,要避免剧烈震荡。特别是冰冻血液成分,以免引起纤维蛋白析出,红细胞大量溶解。

9、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

10、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

手术室取血输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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