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2020-03-02 15:08: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标

为了使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员工应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培训原则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一) 系统性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二) 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 主动性

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四) 多样化

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五) 效益性

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第二章

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

(一)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二)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三)素质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 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

1.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企业文化、基本公司管理制度等,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新员工培训应由综合事务部负责,新员工培新应不少于两天。

2.岗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是为增强员工技能,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岗位技能培训由专业部门和综合事务部共同组织,公司为员工每月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转岗培训由业专业部门和综合事务部共同组织。

4.继续教育培训。指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每年均须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继续教育。每年由各相关专业部门与综合事务部共同商议并于年初提出本专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报综合事务部,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5.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综合事务部汇报培训情况。

(二)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包括基金会的各种培训、资格证书培训、国内外短期培训,高级经理人海外考察,企业经理人培训等。

(三)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公司会尽力为员工提供自我培训的相关条件,如购买书籍、提供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四)员工交流学习

公司鼓励员工之间进行公司制度、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交流,让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并提升自我。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一)培训需求分析;

(二)设立培训目标;

(三)设计培训项目;

(四)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七条 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八条 建立培训档案

(一)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二)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第四章

受训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受训者的权利

(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二)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十条 受训者的义务

(一) 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

(二) 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三) 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做公假处理。

(四) 员工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则须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而且要保证培训结束后至少有三年的合同期。该要求对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例外。

(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1.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

第五章

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 培训计划

综合事务部每年十月初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并于十月底前上报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教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 审批同意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 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报综合事务部,经 同意后,在综合事务部指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综合事务部备案。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 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综合事务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综合事务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内部培训期间综合事务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综合事务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第七章

培训评估

第十七条 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第十八条 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的鉴定。也可要求受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 形式。 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

第八章

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根据公司效益状况可以适当增加数额。

第二十一条 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否则不予报销(上级党政机关、主管部门发文指令参加培训的除外)。技能培训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各类资格证书培训(进修)的费用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

第二十二条 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公司按照必须发生的最低标准来报销。

深圳市某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某公司培训制度

某公司员工诉求制度

某公司员工培训心得体会

某公司员工培训协议书

某公司员工培训调查表

某公司员工培训调查报告

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公司采购部员工岗位职责制度

《某公司员工培训制度.doc》
某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