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余杭区委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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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文件

区委办„2017‟44号

印发《关于实施引才“十百千”工程 进一步打造余杭人才高地的十条意见(试行)》的

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实施引才“十百千”工程 进一步打造余杭人才高地的十条意见(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 1 —

关于实施引才“十百千”工程 进一步打造余杭人才高地的十条意见(试

行)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加快完善人才生态,优化人口结构,组织开展余杭引才“十百千”工程,五年内力争引进培育10万名高校毕业生、100名国家级领军人才、100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现高层次人才倍增,进一步打造人才高地,现提出如下十条意见。

一、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1.结合住房租赁试点方案,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全区提供首期5000套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鼓励打造青年公寓租房市场,供人才租赁选择。

2.提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标准,可享受每月最高720元租房补助,补助年限最长6年。

3.提高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标准,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B类人才每月4000元,省“千人计划”、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专家等C类、D类人才每月3200元,区“千人计划”专家等E类人才每月1600元,高级技师等F类人才每月800元,补助年— 2 — 限3年。放宽购房补助申请条件,E类及以上人才可享受一次购房补助,其中B、C、D、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最高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助。

4.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A类人才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住房问题。

5.积极创造条件,为高层次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提供帮助。

二、吸引大学生来余杭创新创业

6.对2017年1月1日后引进的世界前百名高校(根据权威机构公布名单确定)、国内原“985”“211”高校以及和我区全面合作的省内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最高4万元的生活安家补助;对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6万元的生活安家补助。

7.大学生创业可申请3年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助。经部门评审通过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和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区级评审通过的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可申请30—8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资助以及享受连续3年房租补助。

8.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区经济产业类、社会事业类等紧缺岗位就业,给予连续3年每年1万元的从业补助。

三、加大高端人才引进激励

9.自主申报成功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可享受国家、省、市、区400万元配套资助以及最高300万元安家费补助;自主申

— 3 — 报成功的省“千人计划”人才,可享受省、市、区280万元配套资助以及最高8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费补助;自主申报成功的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可享受市、区130万元的配套资助以及最高6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安家费补助;引进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8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安家费补助。自主申报成功的国家、省“万人计划”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8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费补助。

10.鼓励企业柔性引进海外工程师和外国专家。对所聘专家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的企业,按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年薪60%给予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企业资助不设上限,对入选的外国专家,给予个人每次10万元生活补助。对所聘专家入选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的企业,按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年薪40%—60%给予不同层次的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企业资助不设上限,对入选的外国专家,给予个人每次5万元生活补助;对入选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的人才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和10万元的项目资金资助。对我区入选“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的人才,给予10万元工作津贴。

11.人才在获得非上市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时,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申请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地方留存部分不少于60%予以激励。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激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 — 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票激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引进培育创新创业团队

12.对经认定的省、市创新创业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各级共1000万元、500万元资助。引进的高校优秀研发或产业化项目团队,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13.对通过区级评审的国内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可申请最高15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资助。研发阶段可享受三年最高600万元研发补助、最高150万元工作场所租金补助;产业化阶段,可享受三年最高500万元设备补助、最高150万元工作场所租金补助、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以及最高2000万元的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14.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

五、打造创新创业产业人才平台

15.拓展重点产业平台功能,提升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临平新城、良渚新城、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平台聚才效应,发挥海创园以及省市特色小镇引才育才作用,加强“双创”示范基地,谋划建设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具体政策参照市级政策和海创园政策执行。

16.实施新一轮“523”计划(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5000家以上,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挂牌上市企业、

— 5 — 并购重组企业30家以上),对通过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创建单位,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补助。

17.对入驻区级众创空间的人才项目,按每平方米每天最高0.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对入驻特色小镇的人才项目,按各小镇政策可享受租金减免、物业补助、云服务补助、创新券补助等优惠政策。对入驻众创空间或特色小镇的人才项目在余杭实现产业化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18.加大引才联络站和工作站、人才库建设,在欧美地区设立海外引才联络站和海外孵化器。对创建国家、省、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区级资助。对创建国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建站资助,进站博士每人给予5万元一次性科研补助,在站期间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生活补助;出站后留余杭工作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六、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扶持方式

19.分步建立50亿元规模的区级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通过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200亿元以上规模的专业基金,积极引进各类社会投资机构,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和新经济新业态发展。

20.创新金融产品,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人才提供最高200万元的授信额度和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贷款。

七、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

— 6 — 21.对被评定为省、市级“首席技师”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的补助;对新评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个人,分别给予1000元、25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2.对经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建室补助。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对列入区级培训补助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最高给予100%的培训鉴定费补助。

八、发挥企业中介主体作用

23.对推荐人才入驻我区,并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万)人计划”、省“千(万)人计划”、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个人或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引才资助;对推荐高层次人才团队入驻我区,并自主申报入选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个人或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引才资助;对推荐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入驻我区并成功产业化的个人或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引才资助。

24.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享受四年房租“两免两减半”政策,从区外新引进或新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前3年,按其年度地方财政贡献80%给予激励。对市场举办的全国、省、市级比赛,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活动资助,国际性赛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5.积极引进法务、财税、券商、知识产权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寓租赁运营商,可按服务实绩予以资助。重视人才协会建

— 7 — 设,鼓励与各级人才协会等社会组织签订服务外包协议,根据承接内容支付服务费。对有效推动人才项目在余杭产业化的人才协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实绩可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

九、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

26.建立合法固定住所户籍、用人单位集体户、投亲靠友户籍、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集体户、用人单位或暂住地所在社区(村)集体户“五元供给”人才落户体系,推行人才落户属地化管理和服务。全日制应届大专、本科高校毕业生在余杭落实工作单位且缴纳社保即可安排落户。对非应届紧缺专业大专、本科高校毕业生,按相关政策积极协助做好落户工作。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27.本地户籍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非本地户籍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协调。D类及以上非本地户籍国内人才或E类及以上外国籍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可就近择优安排。非余杭户籍的E类及以上人才(机关事业人员除外)子女就读区内义务教育段优质民办学校,区财政每生每学期补助1万元,补助3年。

28.提高E类及以上人才健康体检标准;确立一批疗休养基地,每年组织D类及以上人才参加国内学术休假活动,并发放每次3000元的“旅游券”。

— 8 — 29.在区级平台、重点职能部门建立“人才服务专窗”,为人才提供代办(协办)审批服务,帮助政策兑现。全力支持孵化项目中试和产业化,积极提供相应的产业优惠政策。区委人才办不定期会同有关单位协调人才所涉及的相关政策问题。

十、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

30.定期开展区级人才奖、重才爱才优秀单位评定工作,每次评定一批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以及领军型人才团队,对人才个人分别给予每人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对领军型人才团队给予每个30万元的资助。

(本意见试行3年,由区委人才办牵头负责解释。各职能单位在此基础上分不同领域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 9 —

抄送: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 10 —

2017年8月4日印发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老干部局文件

中共甘州区委办公室文件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办公室文件

中共南京浦口区委办公室文件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办公室文件.

中共上海松江区委文件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文件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编 1月15日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编 7月6日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办公室

《中共杭州余杭区委办公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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