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03-02 03:09: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蒙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8年,社会保险中心按照年初局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依法行政工作,圆满完成了与蒙自县政府签定的责任目标。2008年12月,我中心接到蒙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有关材料上报的通知(蒙府办明电[2008]143号)文件后,根据通知精神的要求,社保中心认真总结2008年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现将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及时确定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级政府关于对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和指导思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作了专门部署。对社保中心明确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合法规范。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把养老、工伤、生育、农保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做好。二是加强业务经办管控,按时学习,统一思想,增强社会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部署安排了全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结合两个确保和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确定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确保了2008年我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合法规范 社会保险中心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没有擅自委托、转委托或者以被委托单位名义从事执法活动的行为。一年来,我中心在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各方面工作中,都能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没有发生违法的事例。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每年对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持有“基核证”,工作人员全部佩戴“工作证”方可上岗,对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按照相关的法规、政策办理。

(二)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工伤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法规,制定《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对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补缴欠费,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待遇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三)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没有出现相互挤占和调剂。

(四)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我中心一直认真按照《(试行)》要求执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五)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社会保险管理,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劳社发[2005]4号)文件要求是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中心为有效防范社保基金的流失,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社会保险稽核职能。

(六)此外,我县结合工作中实际经验,不断规范管理,细化服务内容,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于2006年9月出台了《蒙自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蒙政办发[2006]65号),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职责要求,从而构筑起了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与参保人员之间相互信任的桥梁。

(七)根据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计算机等硬件设施,并制定完善的《机房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数据存储和备份制度》《安全控制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与之相应的有效的管理配套措施。确保金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长久性。

(八)以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优化经办资源配置为重点,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加强经办结构队伍的建设,按照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经办工作队伍。制定上班签到制,每天上班提前10分钟签到,不准代签,超时视为缺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政策、法规或文件的学习。通过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执行法规政策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业务经办管控

(一)业务上认真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业务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认真对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和登记证进行年检。

(三)按照规定对缴费基数进行核定、调整,根据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对参保职工申请核定或更改原核定的个人历史信息进行审批。

(四)按照工作流程,业务部门应将核定的企业月缴养老保险费申报表、明细表等及时送财务复核,并根据财务传递到账,信息及时登记各种台账。

(五)每月按照规定对欠费单位进行催办并发出“催缴通知书”。

(六)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对催办后逾期仍不缴费的单位及时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在“限期改正指令书”中明确实际提请数额。

四、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社会保险中心在去年政务公开上墙的基础上(宣传墙),又进行了充实,现在我中心有对外服务的项目,在各科室进行业务上墙,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权限、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投诉电话(号码为:3722791)等,实行政务公开。此外,我们还将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网址为:ynldbzwgonshi@126.com,为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提供了很大方便,同时也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做好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

2008年,针对多部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政策出台的情况,我们通过集中组织与日常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了对社会保险行政人员法规政策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了基核证件审验考试,审验基核证件3个,全部合格。通过上述考试和组织执法人员自学的情况,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基核。

八、及时处理来访人员的申请。

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了解掌握反映情况,耐心解释办理依据,及时纠正错办的情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建立《来电、来访、来信登记簿》对来电、来访、来信事宜进行及时记录、办理。通过这种措施,促进了各科室配合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按照“五制五办”严格认真的处理好每一个社会问题。把大问题化小,小问题化了,维护好蒙自的社会稳定。

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 6总之,一年来,社会保险中心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州、县各级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按照蒙自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社会保险工作职能转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为我蒙自县的经济发展和安定团结作出应有的贡献。

蒙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中心 二○○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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