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2 21:41: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涉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

《涉县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涉县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进程,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建村[2011]443号)和邯郸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活动为抓手,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契机,按照建设三省交界区域中等城市的总要求,本着“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运行机制,努力营造卫生清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总体目标

本着“以城带乡,以城促乡”的原则,率先在大城区和国省干线至旅游景区(点)部分路段建立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运行机制,并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在全县逐步建立“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运行机制,确保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村,国省干线至旅游景区(点)部分路段,天津铁厂、龙山电厂。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村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规划、布点工作;完成拟新建的3个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布点和前期准备工作,开工建设现有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在大城区(“四镇两厂”,即涉城镇、井店镇、更乐镇、河南店镇共涉及44个村,天津铁厂、龙山电厂)、和国省干线至旅游景区(点)部分路段(平涉线:县城至偏店桥段;309国道:武涉收费站至太行五指山景区路口前延50米段,含景区道路;涉左路:南关转盘至娲皇宫景区路口前延50米段;涉林线:县城至固新镇固新村段)率先实行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试点工作,即乡镇成立环卫中队,村成立环卫小队,配备环卫清扫、清运工具,实行专业化清扫保洁机制。

第二阶段(2012年底前)。5月1日前,各乡镇、村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80%的乡镇、村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工作开始试运行,即乡镇成立环卫中队,村成立环卫小队,配备环卫清扫、清运工具,实行专业化清扫保洁机制;大城区和国省干线至旅游景区(点)部分路段完成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建设,实现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

第三阶段(2013年10月底前)。全县各乡镇、村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全部建成,乡镇全部成立环卫中队,村成立环

卫小队,配备环卫清扫、清运工具,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完善城乡环卫作业、管理、考核机制,全县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现规范化运行。

五、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明确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各乡镇分别成立环卫中队,各村成立环卫小队,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环卫队伍日常管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管养和垃圾转运等工作。其中,由城管局直接负责环卫管理的范围为主城区;“四镇”的44个村,(涉城镇的南岗、北岗、西岗、北关、城里、南关、上清凉、下清凉、滩里、南原、寨上、招岗、上偏凉、下偏凉、北原、中原、占洼、龙耳村、太平庄等19个村;井店镇的井店一街、井店二街、井店三街、井店四街、台北、台南、台西、台东、下庄、老爷庙等10个村;更乐镇的红街、又上、上巷、池西、东巷、南池、下池等7个村;河南店镇的河

一、河

二、河

三、河

四、南庄、沿头、会里、赤岸等8个村);国省干线至旅游景区(点)部分路段两侧可视范围;天津铁厂、龙山电厂。

2、人员配置。乡镇环卫中队设队长1人、成员1—2人,村环卫小队设队长1人,统一由乡镇负责选配。根据服务范围、人口数量情况(一般按照每人日均4000平方米清扫保洁面积标准)配备环卫作业人员,原则上从本村公开招聘;环卫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配备专用工具。国省干线至旅游景区(点)部分路段属城管局环卫大队统一管理,乡镇环卫

中队配合。

(二)完善基础设施。

1、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城区建4座垃圾转运站,天津铁厂建3座,每个乡镇各建1座。全县各乡镇、村和天津铁厂、龙山电厂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建设由乡镇、企业、部门按照统一规划负责进行建设。

城管局直管范围的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建设由城管局负责,城区4座垃圾转运站由住建局配合规划、建设。

2、垃圾填埋场。按照“分片建设,就近运输”的原则,在西达镇(区片包括西达镇、合漳乡、关防乡、固新镇)、西戌镇(区片包括西戌镇、龙虎乡、木井乡、偏店乡、鹿头乡)、索堡镇(区片包括索堡镇、神头乡、辽城乡、偏城镇)分别建设1座垃圾填埋场。城管局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和建设,所在地乡镇和住建、发改、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配合,3个垃圾填埋场等省市立项后开工建设。

3、环卫清扫、清运工具。根据垃圾产生量,各乡镇、村合理配备汽车、拖拉机、三马车等垃圾清运车辆,有条件的乡镇、村可购置机扫车,洒水车、清雪车等环卫车辆;及时为环卫人员配备扫帚、铁锹、铲斗、三轮车等必备的环卫作业工具。

(三)确立运行模式。

1、组织运行模式。

(1)城管局负责各乡镇、村环卫业务指导,搞好环卫人员的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制定环卫管理制度和环卫人员职

责,切实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环卫队伍;督导、检查、考核全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各乡镇负责乡镇环卫中队、村环卫小队的组织领导、人、财、物及业务管理工作。其中,城管局直管范围的村环卫工作受乡镇和城管局双重管理,即:乡镇环卫中队负责人员组织和业务管理,城管局负责工资、经费、财物、设备的配备和管理。

2、业务运行模式。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三级管理模式运作。

(1)村收集。各村环卫作业人员负责对村内卫生进行日清扫,并对群众集中堆放的垃圾每天定时收集,及时清运到乡(镇)转运站或就近的垃圾填埋场,确保做到日产日清、全天保洁。

(2)乡(镇)转运。乡镇环卫中队和城管局负责将各村集中送来的垃圾进行压缩,并将压缩后的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

(3)县处理。城管局负责在垃圾填埋场对生活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落实经费保障。

1、城管局直管范围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由县财政配套;其余各乡镇村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建设资金由所在乡镇、村负担,县财政补贴;天津铁厂、龙山电厂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建设资金由本单位出资。

2、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配套补贴。

3、环卫人员工资、劳保福利、服装,环卫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购置、更换,环卫设备设施日常管养等费用,城管局直管范围由县财政负担,其它由乡镇、村共同负担,县财政补贴。

(五)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收费做到应收尽收,按照标准足额征收;使用专项用于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严禁用于其它用途。

1、统一按照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票据使用县财政统一票据。

2、主城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商场、门店、宾馆、娱乐场所、市场、摊点和天津铁厂、龙山电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城管局负责收取;大城区范围内的井店镇、更乐镇、河南店镇镇政府所在地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商场、门店、宾馆、娱乐场所、市场、摊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城管局统一委托乡镇收取,物价局搞好配合。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建村[2011]443号)规定,对产生垃圾的农民(居民)开征适量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领导,全县成立了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横幅等宣传工具,采取多样化、有针对性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努力提高群众的卫生、环境和文明意识,切实增强群众的公共卫生观念和保洁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各乡镇也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建设和管理资金的筹措,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励。将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列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年底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考核指标全部合格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涉县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涉县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申新成(县财政局局长) 刘建华(县发改局局长) 付玉明(县物价局局长) 刘树廷(县交运局局长) 侯贵平(县人社局局长)

朱希光(县国土局局长)

赵银良(县林业局局长) 付精太(县水利局局长)

马彦海(县环保局局长)

王海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台台长)张 伟(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郭和平(县商贸城管委会主任) 李动周(县供电公司经理) 刘晓君(涉城镇镇长) 李洪魁(井店镇镇长) 刘瑞君(更乐镇镇长) 梁江苏(河南店镇镇长)

9 组长:赵海栓(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副 长:焦海顺(县城管局局长)成员:付卫军(县住建局局长)

李海军(偏店乡乡长) 吕海东(西戌镇镇长) 王巨军(木井乡乡长) 范文博(神头乡乡长) 苗东亮(龙虎乡乡长) 王玉平(索堡镇镇长) 霍丽云(辽城乡乡长) 张金林(偏城镇镇长) 杨利军(鹿头乡乡长) 王利强(固新镇镇长) 郭美鱼(西达镇镇长) 郭建军(关防乡乡长)

崔建华(合漳乡乡长)

罗永生(天铁集团副总经理)

李悦康(龙电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张海臣(县城管局副局长) 张国平(县城管局副局长)

吕国锋(县城管局党组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焦海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推进。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垃圾一体化实施方案

稻庄镇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稻庄镇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楼德镇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

隆昌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农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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