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0-03-04 00:04: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1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各县区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教育厅陕人发(2005)43号、44号,咸阳市人事局咸阳市教育局咸政人发(2006)132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前担任中学一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一直在教学一线工作,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为优秀,达到规定数量的论文发表或交流,通过公开课教学考核,学生、教师、校委会评议优秀率达标,职称计算机按规定考试合格,本单位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到2009年底不到退休年龄的一线教师,均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教师职责,理论联系实际,教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学历和工作年限

申报晋升教师职务,须持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持学历证明者不能申报,非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者不能申报),且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相同或相近。

1、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本科学历的,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后取大专学历的,须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省级标准化高中(重点高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2、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3年。省级标准化高中、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的教师,中专学历不能晋升中学一级职务。其他学校中专以下学历(不含中专)不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3、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备中师以上学历,城区小学教师(秦都区、渭城区和兴平市设办事处的所在地小学,下同)、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大专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中专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持《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和高中、初中学历者,一律不得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业务考核和工作量

1、业务考核要求。根据《陕西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2005]43号)和《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2005]44号),我市中小学教师职务学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区市教育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任现职以来的综合考核必须为优秀,即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有两次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申报当年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如果申报当年没有进行学年考核的,申报前一学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等次)。

2、工作量:

(1)高中(含职中文化课教师)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 360 计划学时以上。

(2)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200 计划学时以上。 (3)初级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 380 计划学时以上。

(4)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 160 计划学时以上,每学年至少承担一次示范课和观摩课。

(5)城区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 480 计划学时以上。

(6)农村小学(含中心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60 计划学时以上。

(7)教研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一项以上教研课题;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 60 天。晋升中学高级职务和小学高级职务者每学年不少于四次示范课或学术讲座,晋升中学一级职务者每学年不少于两次示范课或学术讲座。市级教研室的教研员在申报中学高级和小学高级职务时还应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承担并完成一项教改课题。

(四)专业论文或教研成果

1、中学高级

(1)省级标准化高中教师:有一篇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至少有三篇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2)普通高中(含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教师:有二篇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者三篇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3)职业中学教师:必须有教研成果,即承担乡、县级主导产业的培训、开发任务或主持并完成和推广一项具有实用价值的产业项目。或获得市(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或至少有本专业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4)初级中学教师:至少有一篇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者有二篇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5)教师进修学校:有二篇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6)教研机构:县市区教研室教研员须在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不少于四篇专业论文。市教研室教研员须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二篇专业论文,在市级教育刊物发表四篇专业论文。

2、中学一级

(1)省级标准化高中教师: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二篇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2)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

(3)教研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一项以上教研课题,应发表不少于三篇教研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 (4)其它中学的教师:必须有二篇以上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专业论文。

3、小学高级

(1)城区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篇专业论文在县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2)农村小学教师:必须有一篇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专业论文。

(3)教研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一项以上教研课题,应发表不少于三篇教育教学、教研论文,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申报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含小学高级教师)者,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考4个模块,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的考3个模块,考点设在咸阳人才学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计算机免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者;(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3)山区县和乡镇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4)年满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

(六)公开课考核

公开课考核是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必备程序,是审定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重要环节。公开课考核继续执行《咸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课教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咸政教人字(2007)316号)、《关于咸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公开课)有关问题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08)5号)以及《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08)87号)文件规定。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开课教学;晋升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职务者,须通过市县共同组织的公开课教学。凡推荐参加公开课的人选,必须符合晋升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公开课考核合格参评人选,必须控制在本单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之内。公开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推荐上报参加评审。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开课。根据陕人发(2005)

43、44号文件规定:中学高级教师公开课考核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学一级教师公开课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小学高级教师公开课考核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考核的结果无效。

三、有关政策

(一)对长期从事小学教学工作,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所教课程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现任小学高级教师,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有连续担任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综合考核为优秀,在本单位有相对应高级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的前提下,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其他条件外,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在省级以上教育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或出版专著五万字以上。(2)获省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等。(3)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

(二)对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等,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在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时,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三)中小学校长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带课必须够规定节次,且参加过省市举办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教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四)任期内参加过一年以上支教工作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的,须出示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所有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六)关于公示的规定

1、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材料前,必须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县区市向市上推荐时也要公示一周。

2、各学校要将公示时间报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及代评单位报市教育局,以便检查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抽查10所以上学校的公示情况,并将抽查结果连同职评工作总结与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3、对经过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推荐出来的人选,上报材料要附公示的综合评价意见,并在《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除有推荐意见外,还要注明公示结果。未进行公示和无公示结果的材料不予接收。

(七)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报参评:

1、拒绝承担教学、班主任工作;或不能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重失职或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又无改进的。

2、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四、评审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09年6月20—6月30日) 根据市上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文件,召开安排会议,及时向基层学校安排部署职称评审工作。

(二)确定推荐名单(6月30日—7月20日)

1、个人申请。参评教师要在本单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前提下,依据参评条件向学校职评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近年来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各种证件、论文论著和获奖证书等,并写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书面申请。

2、学校推荐。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审查参评教师任职资格和岗位,进行综合考核,按量化考核得分排列名次,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议。经评议合格后,组织教师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将推荐人选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上报公开课人员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岗位和申报资格审查,必须于7月20日以前,将参加高级职称公开课考核人员名单分别上报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中级职称公开课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三)组织公开课考核。(7月20日--8月15日)

市县教育部门按照《咸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课教学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对审查推荐人员进行公开课考核。

(四)上报推荐材料。(8月15日—9月16日) 各县市区将公开课成绩合格人员提交县市区教师初级评审委员会初审,召开会议评议,评议结果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分类整理参评人员材料,经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以文件形式,于9月16日以前上报市人事局和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审核整理参评材料。(9月16日—11月15日)

县市区将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材料经市职改办审查后介绍到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审各项条件,对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参评对象的参评资格和教育教学实绩进行审核,并分职级、分学科对个人评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

(六)评审审批。(11月16日—12月底)

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通过评委审阅、评议、量化赋分、投票表决等程序,进行高、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分别上报省、市职改办审批。

五、报送材料

(一)所需材料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任现职期间历年学年度考核表。

3、低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各种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新课程培训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岗位说明书》、《聘用合同书》、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证书(原件);校长还要附《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原岗位培训证)和《提高培训证》。

5、公开课考核成绩表。

6、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7、规定专业论文的级别和数量。

8、审批过的调入、转换审批表。

9、破格评审人员必须上报经县市区人事、教育部门审查的单位出具的主要贡献、业绩和著作等单行材料。

10、破格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

11、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推荐文件(说明是否有相对应空缺岗位)及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申报人员报批表(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要按照职级(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学科(政治、语文、历史、地理、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其它科目)的顺序分类分学科填报。并上报相应电子文档(报批表表样见附表7)。

(二)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任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实绩,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材料不得上报。学校对其申报内容一一进行核实,各县区市教育局要认真进行复核,对上报的各类证件的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和教育局公章确认。

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填写,必须准确严密,规范标准,《评审材料证件装订册》,内容排列有序,逐项编号,装订整齐统一。上报的《评审表》中各单位的公章必须是红印

3、每位参评人员的上报材料按两袋分装,其中一袋为主件(评审表、装订册),一袋为副件(发表论文、著作原件、各种证书等,原件只要内芯,不附硬皮。)。评审材料袋内所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大小一致。

4、填写的《评审材料目录》粘贴在报送材料袋上,并注明各种材料份数(表样见附1—附4),填写的《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开监督卡》贴在主件材料袋背面(表样见附5)。

5、报送的参评材料要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漏项,不得涂改。

6、中、省单位委托代评人员,须提交中、省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并经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介绍到相应评委会。已移交地方或正在办理移交手续的企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接收学校的县区市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推荐。

7、符合初级教师职务晋升条件的,由县区市人事局、教育局安排同时予以评审。市直教育单位由中级教师评委会代评。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涉及面大、政策性强、比较敏感,是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因此,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指导监督把好关,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实施,尽快摸清底子,吃透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职称评审各项工作任务。市上要对各县区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职称的申报推荐是做好职称工作的基础,是提高评审质量的关键。要严格根据文件有关规定搞好申报推荐工作,切实把好岗位关、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认真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的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严格时限,按时上报。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做好职称评审的各项工作,务于7月20日以前上报参加高、中级公开课教学人员名单,9月16日底以前上报推荐文件、报批表和参评人员推荐材料。今年明确规定,对逾期不报的县市区、市直和代评单位,不再接收评审推荐材料,责任自负。

(四)严肃纪律,确保稳定。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因此,各县市区要对报送的评审材料层层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规范,手续完备。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教学业绩、论文成果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研究和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每一位教职工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地搞好这次评审推荐工作。 附:

1、《中学教师职务晋升评审材料目录一》

2、《中学教师职务晋升评审材料目录二》

3、《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评审材料目录一》

4、《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评审材料目录二》

5、《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开监督卡》

6、《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开课名单》

7、《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报批表》

同时本部合作刊物有:

评职称发表各种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

1.教育类期刊:《河南教育》《吉林教育》《陕西教育》《中学生数理化》《中学生政史地》《中学生阅读》《中学英语园地》《文理导航》《数理化学习》《数学学习与研究》《新课程》《新课程学习》《新课程研究》《科教文汇》《时代教育》《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科技创新导报》《中小学电教》《现代阅读》《青年文学家》《读写算》《中学英语之友》等几十种国家级,省级教育类期刊;

2.经济类期刊:《商场现代化》《现代商业》《中国外资》《财经界》《中国市场》《长三角》《中国商贸》《中国商界》《金融经济》《时代金融》《现代经济信息》《商情》《经济研究导刊》《企业活力》《时代经贸》《消费导刊》等十余种国家级,省级经济管理类期刊;

3.党政类期刊:《法制与社会》《法制与经济》《中共延边市委党校学报》《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党政类期刊

4.新闻类期刊:《新闻传播》《新闻窗》《新闻天地》《新闻爱好者》《今传媒》《新闻知识》《新闻战线》

5.大学学报类期刊:《长江大学学报》《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南昌教育学院学报》《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长春理工大学学报》《湖北经济学院学报》《扬州大学学报》《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赤峰教育学院学报》《兰州教育学院学报》《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等几十种省级大学学报类期刊;

6.核心期刊:《教学与管理》《继续教育研究》《中国成人教育》《教育探索》《新闻爱好者》《大家》《作家》《飞天》《山花》《煤炭技术》《湖北社会科学》《人民论坛》《财会通讯》《中国商贸》等十余种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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