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退税资料自审要点

2020-03-03 08:27: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软件退税资料自审要点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减少您办理退税所需等候的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特做以下温馨提醒:

一、所需携带资料(请务必确认全部齐全,并按下列顺序摆放) 1.从软件产品退税管理系统打印出带二维码的《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从软件产品退税管理系统打印出带二维码的《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一式一份;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 4.申请退税的《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即征即退企业审核(评估)表》;

6.《申请表附表》(适用既有17%产品,又有13%产品的填写); 请确认以上所有提交资料使用A4纸,已盖代码章及公章,复印件已注明“此复印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一致”。

二、自审要点

(一)《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自审内容 1.纳税人名称务必完整填写。

2.退税种类必须填写“软件集成电路企业”。

3.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方便退税资料有问题时,我们及时地联系到您。 4.预算科目请正确填写,如:101010106,101010103等。

5.税票号码非缴款书上的凭证字号,请准确填写。(正确号码为:式样为1113„„„„.的18位号码)

6.此表一式两份,两份均须在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处填写完整。 7.两份均须在“(签章)”处盖章。

(二)《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自审内容 请务必确认所有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一致。(不一致的可在客户端点右键进行修改)

特别说明:

1.请确认“全部应税货物及劳务”相应栏次数据为申报表上“一般货物及劳务” 相应栏次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相应栏次数据相加之和。

2.请确认“全部应税货物及劳务”列中“进项税额”所填数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的12行数据+“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的13行数据+“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的12行数据+“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的13行数据。

(三)其他资料自审内容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请确定无涂改并有受理申报人员签章。 2.办理退税的软件产品收入等数据请确认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相应栏次中。

3.请确定本月所退软件产品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手签版),应全部携带备查。

4.请确认《缴款书》银行印章的时间清晰可辨,并没有逾期。

5.请确认《即征即退企业审核(评估)表》中所有“异常”项目已填写详实的“异常原因”、经办人已签字、并已加盖企业公章。同时确认“管理员意见”处,管理员已勾画相应栏次,并签字确认。

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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