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化科工作安排(初稿)

2020-03-02 12:41: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工作要点

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盟、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盟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以“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意见”(以下简称《暂行意见》)为指导,按照“谁监管,谁培训”的原则,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普遍轮训一次。

2、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盟、旗区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监管部门加强与机关办公室、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法律四进”、“行风热线”直播栏目、法制宣传日等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宣传报道监管部门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要在机关网站定期公布保健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加大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1、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坚持企业是质量安全

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继续推行“一书一报告”制度。4月上旬,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一年一度的“保健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年终对本年 1

度生产运行与产品质量情况做回顾性总结报告,特别要对本年度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生产、检验、处理、召回情况做出质量分析。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暂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八不准”、《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停工开工申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系统排查行业潜规则和潜在的产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盟监督所、各旗(区)局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按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3、配合国家局、自治区局完成保健食品品种注册(再

注册)、生产(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及现场审核指导等工作。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

1、建档工作。按照“暂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各

旗(区)局、盟监督所要不断完善企业监管档案综合信息数据,为今后实施电子监管奠定基础。督促企业建立监管部门监督执法情况档案,如实保留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文书。

2、备案工作。按照“暂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做

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3、日常监管工作。各旗(区)局、盟监督所按照“暂

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与检查程序等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强对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利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按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4月初盟局制定下达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盟局保化科加强对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做好督促检查和抽查记录。

4、继续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相应的制度。保健食品经营

企业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制度等,索取供货商及产品资质,建立供货企业档案、购销台账等;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建立供货企业档案、购销台账等。

四、专项整治工作。各旗区局和盟监督所按照国家局、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一是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违禁超限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二是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解决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夸大疗效、不标示禁忌等问题。三是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免费体检、义诊,会展等方式销售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及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旗区局、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保健食品、化妆品,要及时抽样送检。

六、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盟、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明确的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进行重点监测,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重点是辖区内散发的小广告和宣传品。对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监督抽验、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及时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发布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企业进行约谈,对经约谈后拒不整改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公告。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旗区局、盟监督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建立的基础上,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工作,将日常监

管、专项检查、违法违规、奖惩等情况如实记录在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年终汇总上报保化科。

保化稽查科工作职责

保化科通知

油化科工作总结暨工作安排

保化工作讲话

培训科工作安排

儿保科7月份总结及8月份工作安排

化矿科工作职责

抗灾保畜工作安排

抗灾保畜工作安排

防保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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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化科工作安排(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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