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020-03-02 22:23: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尽快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提升我公司的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文件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见习目的

第一条 见习是公司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学以致用”的实践基地,是进行知识运用练习,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实验室。有利于学生走向社会具有工作能力,使其对公司的运作、行业性质、机构设置、企业文化、日常管理和工作环境等基本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通过见习可为其尽快适应社会需求奠定基础。

第二条 通过见习使见习高校毕业生对社会的需求情况有大致的了解,便于其尽快地融入社会,让见习高校毕业生具备从事所学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的初步能力,并能切实地对将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必要的心理准备,能够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根据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观点和解决的办法,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学习企业工作人员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培养见习高校毕业生爱岗敬业的务实精神,有利于见习高校毕业生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 为了使见习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妥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四条 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各见习部门协助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接纳录用见习(就业)的学生,为学生提供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为见习学生指派见习指导教师,安排好学生住宿。学生见习期满后,为见习学生作出考核和见习鉴定,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定岗等;各见习部门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劳动保护,并做好具体考勤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

第三章 见习期管理细则

第六条 见习高校毕业生进入公司后,实行3-6个月的见习期。 第七条 见习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相关证明)、有关资格证等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登记、签订毕业生见习(就业)协议、办理公司各项相关手续。

第八条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兑现承诺的各种福利、待遇。按时发放见习工资,及时解决学生在工作的遇到的各种困难。

第四章 待遇及福利

第九条 见习期间支付学生XXX元/月(其中大专学历XX元、本科学历XX元),公司提供住宿,见习期满转正后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条 为见习期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章 目标及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方面的培训,帮助见习毕业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见习毕业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对见习期毕业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有事不能到岗,均应履行请假手续。

2、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3、不怕苦、不怕累,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4、树立远大理想,制定科学的学习和工作计划,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创新。

第六章 考核

第十三条 见习考核分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总见习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由人力资源部结合见习部门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评定。

第十四条 根据最终总评结果,公司根据发展实际,考虑对优秀见习毕业生转正定岗。成绩不合格者,终止其见习合同,予以解聘。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有权修改本办法。将以公告等形式通知见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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