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2020-03-02 00:57: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德育处要经常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 育、安全教育,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二、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班主任必须有安全记事本,每次安全教育都要有记录,学校德育处要随时检查。

三、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德育处进行教育。

四、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卫要看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五、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学校保卫科批准,并由门卫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由学生写好请假条给班主任签字后交给门卫方可。

六、学生有事必须中途离校的,取自行车时要有班主任的批条。

七、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要由门卫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八、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

九、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十、没有经过班主任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有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十一、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十二、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十三、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课间或课后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十四、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攀爬二楼以上的窗子打扫卫生,班主任必须在场,并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禁止学生随意动开关、电器。

十五、实验室的教师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集会、比赛以及外出等活动安全的规定:

十六、全校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指挥学生。各教学楼的楼道要安排专人监控,禁止学生上、下楼梯追逐、打闹。散会后大会主持人要对全体学生有秩序的进行疏导。重大集会前,学校领导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会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十

七、学校召开运动会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运动会期间学校校医不得离开会场。

十八、逢双休日或课间或课后组织校内活动,由组织者通知家长。活动期间有关人员要组织好学生,做好学生安全保卫工作。

十九、学生集会、比赛等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学生体育活动,使教学和群体工作既热烈蓬勃地发展,又有条不紊、安全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1、体育教师及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2、教师上体育课,既要完成体育教学任务,又要保证学生安全。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体育活动的要领,还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为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3、体育教师上课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离岗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责任者负责。

4、学校教务处要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体育课运动会等体育活动,统筹考虑学生人数、场地、时间、活动项目等,以确保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

5、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学校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6、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教师的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学校总务处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定期检查维修体育设施,如:健身器材、单、双杠、电器开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8、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教师要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将学生送往就近医疗点治疗。

学校饮食卫生制度

1、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周边食堂和商店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2、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专人管理和负责。

3、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学校实行办证经营。

4、学校组织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5、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6、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做到餐一打扫,每天两清洗。

7、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8、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9、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1、及时处理好垃圾,搞好“三防”工作。

120、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强化主体责任,根据莎车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学校安全生产约谈,是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形势,研究工作措施,以及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入进行约谈告诫。

第三条 约谈对象

(一)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及班级班主任;

(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要负责人;

(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第四条 下列情形由校长主持约谈:

(一)三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或者特大安全事故的;

(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约谈要听取本单位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抢险情况,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被约谈对象应当准备书面材料。

第六条 约谈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等级、性质确定后一周内组织进行。

第七条 约谈程序

(一)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

(三)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 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八条 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第九条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一、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县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三、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学校消防安全,严禁以下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防疫与健康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严格落实学校防疫与健康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健康安全工作的领导,细化责任,制订以下追究制度:

1、班主任教师对发现本班学生存在不良疫情,瞒报、漏报、缓报而造成学生大面积停课的,将由该教师承担补课责任,学校同时扣除该班主任工作津贴,年底班主任工作不予评优。

2、大队部、健康教师对学生在将抗防疫知识宣传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造成疫情发生的,竟不能评为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师。

3、工会、后勤人员检查当中,存在敷衍了事的,一经发现将扣除领导津贴。

4、医务室人员对师生突发性病情处理不及时、不科学而造成事故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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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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