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0-03-02 08:06: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一、负责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标示、记录、使用情

况监督检查;

四、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五、积极参加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二、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2、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具体执行与落实;

3、编制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4、组织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必要时对评估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安全自查的内容

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4、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5、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6、食品标示标注符合情况;

7、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8、标准执行情况;

9、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10、从业人员;

11、接受委托加工情况;

12、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置记录情况;

13、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14、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四、食品安全自查频次

1、各科(室)、班(组)每季进行一次自查;

2、公司整体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的方法步骤

查阅文件;检查记录;调查询问;口试笔试;现场核查。

六、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

1、坚持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原则;

2、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本公司全面自查工作;

3、自查记录要真实,情况评估客观;

4、发现可能存在食品风险时,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并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明确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食品销售经营、贮存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食品销售经营、贮存场所应当做好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虫害污染。除虫灭害工作应当采取物理捕杀的方法。

四、食品销售设施设备应做到专区设置、专用标识、专人维护,确保设备设置能够正常运转。

五、各类食品销售设施设备使用后应当立即清洗,存放在清洁的容器或区域内。直接接触食品的应当消毒,非直接接触食品的适时消毒。

六、鼓励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对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热力消毒方法的可采用化学消毒方法。

七、清洗消毒食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八、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应当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时间、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 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 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四、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

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七、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八、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

四、库房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五、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

六、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七、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

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管理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度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食堂负责人:后勤主任 食品监查组:卫生教师 信息组: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向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经常性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

4、监督组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食品问题及时提出,交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5、各班班主任及班长对发现的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校。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现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有学校领导向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部门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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