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工商职能 全面加强农资监管

2020-03-03 15:50:2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切实加强工商职能全面加强农资监管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发言稿 刚才,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领导和国家农业部领导已就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专门部署,起点高、要求严、措施实、抓手牢,既强调了农资打假工作整体意义,又充分考虑了不同监管部门的实际情况。下面,我就我省工商部门依法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2010年,我省工商部门要以“监管机制长效化”、“监管手段信息化”和“监督抽查科学化”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要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经营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通过督促指导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和购销凭证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农资经营者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解决不合格商品追根溯源难的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工商部门各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度。要明确各级工商部门在查处不合格农资商品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资商品案 1

件执法工作,严肃执法纪律,坚决落实辖区农资监管的责任追究制。

(二)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手段。

一是继续优化广东工商部门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加紧完善农资监管专版网。目前,广东红盾网农资市场监管专版和农资商品台账客户端软件已经过多次改进,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成为辖区工商部门开展农资商品监管工作良好的信息平台。今年内,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这个平台的数据采集、维护、分析和统计功能,使之真正成为监测全程监督、办案全程规范、数据全程分析和信息全程发布合为一体的监管信息平台。

二是加强农资商品经营信息汇集工作,进一步充实农资商品数据库。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运用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赋予的职权和监管手段,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督促指导,切实将台帐核实、商品流通信息汇集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巡查监管范围,巩固农资商品流通信息汇集工作成果。特别是要指导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户全面建立进销货电子台帐,健全农资商品流通信息数据库,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

(三)进一步提高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监督抽查水平。 一是尽快推动符合我省实际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监督抽查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2008年下半年,我局牵头起草的

四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国家推荐标准,已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这些标准充分吸纳了我省工商系统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进行创新并被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今年,要在已有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实践检验,力争《流通领域预包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早日作为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完善监督抽查国家标准体系,使监督抽查标准与监管实践得到更好的融合。

二是继续加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寻找并清除不合格农资商品”的目标定位,我省省、市工商部门要做好对以往抽检结果的分析工作,确定抽检商品种类、分布区域和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大致范围;基层工商部门更要做好前期摸底工作,要从日常巡查发现的线索和辖区经营户经营信息档案入手,先行甄别,选取举报投诉突出、进货渠道不明等存在较大嫌疑的经营门店在销化肥、农药和饲料商品,上报形成农资商品监督抽查备选商品库。

二、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

(一)突出四个重点,查处大要案件。

2009年,我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018宗,案值1765.09万元,查扣不合格农资商品266.6吨,取缔无照经营392户,受理农资商品质量投诉90宗,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3.48万元,成效显著。今年,我省工商部

门将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除集中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等专项执法行动外,还要及时根据有关投诉举报线索,不定期组织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二)抓好两项制度,规范农资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抓好农资案件查处中的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各级工商部门查处不合格农资商品时,要将经销农资商品的不合格程度,作为危害后果的主要考量指标之一;将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和汇集农资商品流通信息情况,作为违法情节严重程度的主要考量指标之一,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突出执法社会效果。坚决防止片面追求罚没收入的重罚款、轻教育现象和以罚代刑、罚款放行等现象。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在抽检和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假劣农资事件,造成农民群众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提高农资市场监管合力

(一)加强监管部门间的有效合作。

农资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不能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农业、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一是要及时开展联合行动。各地工商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及时联合农业、质监等部门开展执法清查行动。二是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各地工商部门要与农业、质监等部门建立监督抽查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在切实做到生产、流通环节间监管措施无缝衔接的同时,防止重复抽检和重复查处。

(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

今年,我局还将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行业协会组织指导,继续探索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结合的监管新模式,充分发挥农资行业协会自我规范、约束和教育的自律作用。通过依法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建立落实质量跟踪、公约自律、自律抽检等制度,对农资商品经营企业实施自律管理。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切实全面履行工商监管职责,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经济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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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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