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变化

2020-03-01 19:03: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变化 2014.3.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3个方面

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等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

申论热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

国务院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浅析

湖南省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解读国务院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析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程序(成都市)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变化.doc》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变化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