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暂定)资质申报程序和标准

2020-03-03 01:44: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三级(暂定)资质申报程序和标准

(一)申报程序

1、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三级(暂定)资质申报材料到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申报资质。申报所需材料可到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或区(市)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咨询时提供U盘以便拷贝申报表格。

在市内四区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由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受理。

在其它区(市)县及先导区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需先将申报材料交送本辖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由本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再将申报材料交送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

2、经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需安排包括企业经理和持有物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到培训基地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基地由各区(市)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培训岗位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秩序维护、绿化、保洁、收费管理等。培训期满后,培训基地出具培训结论。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培训结论上出示意见。

3、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对培训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拟发批文。经局长批准后,向物业服务企业颁发批文和三级(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物业服务企业自领取资质证书5日内,应当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到企业注册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取得的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逾期,自行作废。

(二)申报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申报表;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企业章程原件、复印件;

4、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物业岗位证)、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⑴本条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管理层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包括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绿化人员等。

⑵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是指建设部统一颁发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大连市国土房屋局培训中心电话:82393695)。

职业资格证书上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在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栏内加盖本单位公章,标明本人从事业务和盖章时间,并填写《持证上岗人员确认表》。

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物业师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5人中,工程主管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财务主管必须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

⑷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应由人事管理部门颁发有效。但编号前缀为辽乡企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无效。

7、所有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相关人员培训日志、培训总结和培训基地出具的培训结论。 凡物业服务企业申办物业三级(暂定)资质的,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条件作以下调整:

9、需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意申办物业三级(暂定)资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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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及所提供的复印件如无注明均为1份,全部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公章。

2、颁发资质证书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物业岗位证)原件保留在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存档一年。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三级资质时返回。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物业服务企业可持单位介绍信将变动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回,并补充新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暂定资质申报指南

三级资质标准

申报资质程序

三级资质申报条件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审批核定程序及资料

申请暂定资质

暂定资质延期

三级建筑工程资质申报流程

如何申报物业三级资质

房地产三级资质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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