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2020-03-03 07:53: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质量管理部门的岗位职责

(一)、质量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起草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3、在产品采购进货、检查验收、储存养护,医疗器械运输等环节行使监督管理,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否决权。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合法性与质量审核。

5、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产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产品质量的查询和产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产品入库检查验收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产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8、负责质量不合格产品的确认,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9、收集和分析产品质量信息。

10、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11、其他与质量管理相关的工作。

(二)、质量管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学习和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

2、依据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本部门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督促、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处理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应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并按月整理查询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和业务部门。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经常收集各种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负责不合格产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产品处理的监督工作。

7、收集、保管好本部门的质量文件、档案资料,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种台帐、记录,保证本部门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并做好产品质量档案工作。

8、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本部门质量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本部门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9、指导验收员、养护员和保管员执行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

10、了解本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总结成绩,找出差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1、负责门店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门店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等。

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一)、采购营销部工作职责

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把好进货第一关。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过程中比价,议价的处理事宜。

3、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填报审核承担直接责任。

4、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管部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5、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6、购进、销售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7、做好用户访问工作。

(二)、验收员职责

1、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逐批进行检查验收。

2、严格按规定的抽样数量、检查验收项目内容和判断标准对到货产品进行检查验收。

3、对经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应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门审查核实后通知业务部门,并做好隔离工作。

4、规范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名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

5、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和产品监督管理法规,努力提高验收工作技能。

(三)、仓库保管员职责

1、按照产品的类别、理化性质和贮存要求做好分类、分库或分区储存,对因储存保管不当而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2、按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垛,五距规范,合理利用仓容,并按规定做好货位编号、每批数量清楚、色标明显。

3、按批正确记载产品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相符。坚持动态复核,日记月清,月对季盘,并及时分析、反馈产品库存结构及进销情况。

4、做好在库产品的效期管理工作,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

5、在养护员指导下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工作。

6、自觉学习仓储保管业务知识,提高保管工作技能。

7、配合养护员做好养护工作,发现质量有异,未确定合格前不应发货。已通知停售产品不得发货。

8、凭规定的凭证收发产品,不错不漏,并做好复核记录,不准凭白条、口诉收发商品。

9、发现短缺、差错应迅速查明原因,逐级汇报、审批处理。

10、经常保持库房整洁、堆垛整齐、不倒(侧)放、乱放、做到轻拿轻放,文明作业。

11、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产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产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

考核制度户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负责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培训教育原则:既重现业务素质教育,又重现思想素质教育;既重现理论学习,又注重实践运用;既有数量指标,也有质量指标,也考虑群体功能的优化。

3、培训方法: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企业内与企业外培训相结合;采取由浅入深,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定期进行考试和考评工作,以示培训效果。

4、人力资源部根据质量管理部制定的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企业新进人员上岗前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与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及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质量与微机管理以及有关商品的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1、为提高员工的质量素质、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客

6、当企业因经营状况调整而需要员工转岗时,转岗员工,为适应新工作岗位需要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程度而定。

7、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所涉及到的部门或人员按企业有规定处理。

8、各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

9、检查、考核应用统一印制的检查、考核记录表,检查、考核情况应如实记录,质管部部门负责监督与抽查。

10、自查、考核结束10日内各部门应向质管部反馈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与问题整改情况。

11、凡不按规定时间认真进行自查的部门,每次扣罚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金100元。

12、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的,每笔按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下处罚,如给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带来影响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态度,扣罚主要责任者的奖金。

13、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质管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到位的,应加倍处罚。

14、全年无质量差错的岗位人员,每人按超额奖发放奖金,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企业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产生经济效益的职工,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嘉奖和鼓励。

15、考核指标以已公布生效的制度、职责、程序、记录文件要求为准。

四、供货商资格审核规定

1、“供应商”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4、从供应商处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5、质管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6、质管部将审核批准的供应商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质量管理规定

1、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2、公司质管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

一、

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翔实记录。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规范,并在验收合格的入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3、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包括无菌、无热源等项目的检查。

4、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产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6、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7、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8、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9、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10、连锁门店委托配送的产品,验收可简化程序,由门店验收员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等项目的核对,无误后在凭证上签名即可。

六、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规定

1、质管部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产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上报质管理部确认,存放不合格品库,挂红牌标志后上报业务部处理。

3、养护员在商品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复查通知单”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同时通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出库。

4、在产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上级药监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发运和销售,同时按出库复核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产品。

5、不合格产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按规定进行报废审批和销毁。

6、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7、认真及时地做好不合格产品上报、确认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8、

七、医疗器械退、换货产品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产品和购进产品退出和退换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或仓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产品。

2、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3、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4、质量无问题,或因其它原因需退出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管理部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办理。

5、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帐,认真记录。

三、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

1、质量事故指产品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①、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产品破损,污染等不能再提供使用,每批次产品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

②、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协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③、购进假劣产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

3、一般质量事故:

①、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2000以下者。 ②、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商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质量事故,所在部门必须在当天内报企业总经理室、质管部。质管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2天。

5、以事故调查为依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6、质量事故处理:

①、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②、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③、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质管部的负责人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五、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

1、企业员工要正确树立为用户服务,维护用户利益的观念,文明经商,做好用户访问工作,重视用户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及意见。

2、负责用户访问工作的主要部门为:质管部和业务部。

3、访问对象,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客户。

4、访问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户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调研。

5、各有关部门要将用户访问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负责人员,确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保证有效实施。

6、各经营部门还应定期同客户交流质量信息,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7、做好访问记录,及时将被访客户反映的意见、问题或要求传递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答复被访问客户。

8、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访问和累积资料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用户访问档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服务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商品质量的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责任部门是各部门。

10、对消费者的质量查询和投诉意见要调查、研究、落实措施,能立即给予答复的不要拖到第二天。消费者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意见必须认真处理,查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11、各部门应备有顾客意见簿或意见箱,注意收集顾客对服务、商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12、质量查询和投诉时收集的意见,涉及到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处理记录,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13、对质量查询和投诉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按企业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和报告规定

1、为促进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态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如下: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如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微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非接触人体器械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医疗器械种类、品种繁多,对人体引起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程度不尽一致,一般有:A、医疗器械的质量因素;B、操作技术因素;C、被医疗患者的体质因素或其他因素,如是否使用其他药物、有毒物品及其他致敏因素。所以,如果出现医疗器械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必须认真调查、分析、核实,必要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验证确定。

3、质量管理部为企业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ADR),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的产品不良反应信息。

4、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产品不良反应信息,填报不良反应报告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上报季度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ADR小组。

5、应重点收集首营品种的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反馈。

6、企业在销售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或新产品时,应注意产品质量追踪,做好销售登记,及时搜集顾客对该产品的质量意见,及时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7、发生不良反应的产品,应就地封存于不合格区不得销售,并把信息告知生产企业,以便妥善安置。

8、企业ADR小组必须集中不良反应报告表,根据确认的信息对经营品种做出调整,并提醒生产企业注意,提醒业务经营部门注意,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9、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发生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查实后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九、医疗器械召回规定

1、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产品和购进产品退出和退换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或仓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产品。

3、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4、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5、质量无问题,或因其它原因需退出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管理部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办理。

7、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帐,认真记录。

十、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

1.目的

制定本制度目的是对质监中心计量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计量检测设备正常、稳定的工作,确保所有检测数据准确、有效。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的管理。 3.职责

3.1设备管理员负责计量设备的统计、编号、标志管理。

3.2设备管理员负责质监中心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送检工作和有关计量设备档案的管理。 4.工作要求

4.1计量检测设备的统计

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编制检定及校准《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台帐》,该台帐包括仪器名称、出厂编号、位号、规格型号、国别厂家、精度等级、测量范围、检定周期、检定部门、检定日期、级别、备注,设备管理员编制质监中心《设备台帐》,该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设备位号、技术指标、制造厂、购置日期、保管人、备注,设备管理员每年一次对上表进行跟踪和修改。 4.2检测设备的编号

所有出具分析数据的设备都有唯一的标识编号,计量检测设备编号为仪器编号,分析检测设备编号为“YXX”,其中“Y”表示此编号为班组编号,“XX”表示设备的流水号; 4.3设备标识

每一台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设备标志有四种:合格、准用、停用、设备完好标识。 4.3.1“合格”——经检定/校准确认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正常使用期间,使用绿色的合格标识。 4.3.2“准用”——一经检定/校准部分计量技术指标合格,降级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黄色的准用标志。

4.3.3“停用”—— 经检定/校准确认不合格、未经计量检定、封存、暂时不用或超出确认间隔的计量检测设备、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及设备损坏者使用红色的停用标志。

4.3.4“设备完好标识”——仅起到特定功能(如加热、制冷、旋转、搅拌)的设备,没有明确的计量特性,正常使用期间,使用黄色设备完好标识。[明确标识填写即查即用]。

4.3.5设备标志应当粘贴在设备主要部件的明显位置以表明该设备的状态,标志是唯一的,同一设备的某些附件由于长期不用的原因,应粘贴停用标志。 4.4设备档案

4.4.1所有带编号的计量检测设备都应建立档案并由技术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共同负责建立,由档案员管理。

4.4.2检测设备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a) 技术概况: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启用日期等。

b) 安装调试记录:包括安装调试日期和测试内容及质量记录。

c) 故障事故和使用维护记录:迄今所进行维护的记录。

d) 检定校准记录:包括检定证书或校准记录。 e) 操作维护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说明书。 4.4.3档案应保管完好,并永久保存(在设备报废后也应再保存1年),检测设备档案还应有检测设备检定证书或仪器设备自校验记录。检测设备档案号为此设备编号,档案号应位于档案盒的醒目位置。 4.4检测设备仪器检定或校准的管理

4.5.1检测设备管理:分为A、B、C三级管理。 A级:计量标准及

一、二级能源、经营计量检测设备。用于质检、安全、医疗环保等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检测设备。

B级:用于生产过程控制、三级能源、经营及质检、安全、医疗、环保等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检测设备。

C级:用于生产一般监控、生活民用及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采取一次性校准或检定的方法。对一些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可只做功能性校准。

4.5.2所有计量设备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计量检定。计量员负责编制年度计量检测设备送检计划表,设备员负责编制年度设备自校验计划表,报炼油厂计量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定期组织进行检定或校准。在距检定日期一个月或半个月以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送检。

4.5.3新购入的计量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使用中的计量检测设备须按预定的周期按时进行检定或校准,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5.4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应参加新购进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填写仪器设备档案,填写仪器设备校准记录。

4.5.5对检定(校准)不合格或使用中损坏的计量检测设备,设备管理员应做好降级使用或报废工作。 4.5.6检定中使用的计量参考标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将其定期送至上一级国家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并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4.5.7所有计量检测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自校或检定。未经计量检定合格或已超过有效期的仪器设备不得正式投入检测活动。当发现计量检测设备经自校、检定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技术负责人经批准后,并做好停用标志。

4.5.8计量检测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所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技术性能,检测、校准方法,正确使用计量检测设备,杜绝误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数据失效。

4.5.10计量检测设备搬运、防护和贮存:计量检测设备的领取、送检和使用,应遵照生产厂家规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杜绝野蛮装卸和运输。贮存要满足计量检测设备存放的环境条件要求。 4.6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4.6.1计量标准器具是用于量值传递,特殊情况必须用于产品质量检测时,应经质监中心主任批准。 4.6.2计量标准器具的计量送检工作,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员或计量员负责。

4.6.3计量标准器具保存环境应满足其说明书的要求,应保持其技术状态处于最佳状态。

4.6.4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

4.6.5 计量标准器应按计量法的要求进行标准考核,接受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量值传递,并能溯源到省级基准。

一、卫生和人员的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 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2) 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 保持营业场所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货物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 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6)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相关接触人员必须参加体检。 (7)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它离职手续。

(9)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质量管理制度 (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doc》
质量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