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0:42: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合肥市太湖路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常规细则
课堂是学校教育的源头,是学校工作的中心。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有序,促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也真正让课堂“有规可依”,学校特制定本细则,望全体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1.任课教师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
2.每位教师坚持每天上qq群,浏览学校相关信息。
3.同一教师不得同时兼任教两个班。
4.坚持先备课,后上堂的原则。
5.上课铃响后,教师要迅速进入课堂,目视学生,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
6.教师要按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上课,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中途随意离开。
7.不带手机进堂,课堂上不随意接打手机。
8.不随意乱借乱占课,不得私自调课。若有需要,需报教导处批准。
9.各科教师要认真组织好每一节课。自觉维护课堂秩序,课堂教学中不得随意要学生走动,无组织的活动,大声喧哗。
10.课堂教学要使用普通话,声音响亮适度,语言力求生动。
11.课堂上教师着装自然,不穿背心、凉拖进堂。
12.课堂上不得谩骂、讽刺、挖苦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
13.在各功能室上课的教师,要在原班级门口排队、清点人数后方可离开,前往功能室,途中教育学生保持安静。功能室教师安排学生按指定位置坐好,教育学生维护功能室的一切用具(含循环用书)。
14.体育课上课前课后需两次集合整队,清理人数,全课要有组织的教学,不得散放学生自由活动。
15.“班班通”用于教师上课,教师在课堂上不用其做与教学无关之事。
合肥市太湖路小学
2014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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