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船公司和船员的一封信

2020-03-03 20:45:2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致船公司和船员的一封信

船公司和船员朋友们:

船舶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是保障航行安全的基本要求,对此,我国法律法规已有明确的规定。船舶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将构成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命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一些不法的船公司、船舶和个人为了降低成本、攫取利益,非法雇用不适任船员和无证人员,伪造、租借、转让、冒用船员证书,骗取船舶进出港签证,逃避监管。上述违法行为极易造成船毁人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012年2月15日,互通船务有限公司所属“互通9”轮在汕头海域触碰南澳大桥工作平台,船体破损进水后沉没,导致3人失踪。本船按要求应配备12名船员,但该航次仅配员8人,只有1人持有船员适任证书,并且船上人员与出港签证名单全部不符。 事隔3天,北海华洋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鑫源顺6”轮在泉州湾以东海域发生自沉事故,造成船上11名船员全部落水,8人死亡,2人失踪,仅1人生还。其中6名在船人员与出港签证名单不一致,同样存在严重的人证不符问题。

损失如此巨大,代价如此惨痛,可还是有一些不法公司和船舶、个人为了谋取利益,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广大船员的生命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

关注安全、珍爱生命。为维护广大船员的切身利益,遏止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中国海事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活动的总体部署已经在中国海事局网站上公布。

海事部门将对任何违法船公司、船舶及船长、船员依法追究责任。包括对存在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的船公司开展附加审核或吊销公司符合证明;对非体系公司的船舶加大检查力度;对船长、船员进行处罚或扣留、吊销证书;对违规船舶滞留或列入黑名单;对骗取船舶签证的有关公司和人员列入黑名单并予处罚。期间,海事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检查,对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航运市场处于低谷,政府部门正在和航运界一起共同努力,共度难关。希望船公司在经营困难的时候,更好地遵纪守法,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广大船员为航运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安全问题上的任何疏忽和铤而走险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请你们为自身的安全着想,为家庭和亲人考虑,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法规,不要做任何违反法律的事情。

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为航行安全、家庭幸福作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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