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

2020-03-04 01:06: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2011年度 创建“人民满意消防支队”工作成效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实行现役体制,列入武警序列的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部队的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执勤战备训练,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具体负责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等任务。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始建于1988年,为正团级建制单位,设有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监督处4个部门,下辖城厢、荔城、涵江、秀屿、仙游5个大队、11个中队。人员编制301人,现有官兵258人。其中干部编制111人,现有103人;战士编制190人,现有151人。配备有各类消防执勤车47辆,以及破拆、防化、救生等特种器材装备,具备了完成各类急难险重灭火救援任务的能力。

2009年8月27日,福建省莆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支队争创“人民满意消防支队”活动情况报告,通过了授予市消防支队“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的决定。两年来,全市消防官兵始终以“人民满意”这一殊荣为鞭策,自强不息,锐意进取,先后连续两年被部消防局评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被第十四届省运会组委会表彰为安保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评为“市

级文明单位”、“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被总队评为全省先进支队,出色完成了工艺美术城、海峡论坛〃妈祖文化周、“9.1”抗洪救灾、“1106”重大安全保卫、市第六次党代会等各项任务。同时,所属仙游大队被仙游县政府记集体三等功,秀屿大队、荔城大队被评为省级“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5个基层大队全部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其中2个被授予“市十佳青年文明号”,3个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四个大队被当地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消防队”。市委书记杨根生高度赞扬全市消防官兵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特别是在处置各类急难险重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尤其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真正起到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保护神”的作用。

一、抓内部建设,创和谐关系,让人民满意

(一)和谐班子凝心聚力干事。支队班子牢牢把握“五个第一”:把学习作为第一需要、把团结作为第一原则、把干事作为第一要求、把创先当作第一责任、把廉政作为第一防线,不断提升班子统筹驾驭的能力。为充分发挥班子效能,强化基层指导,支队建立完善党委成员挂点联系制度,规定支队党委成员每月下挂点单位不少于2次,为基层办实事或解决问题不少1件,有力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新跨越。

(二)引导部队管理不断正规化。支队将部队正规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运行、督办、帮扶、奖惩等五项机制,实行各部门轮流督察、司令部每周抽查、领导

随机访查等三项督察制度,强化部队正规化管理。制定出台了《莆田市消防部队士官量化考评管理规定》,并选取拱辰中队、四新中队作为试点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相继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专项整治月等主题教育,专门邀请地方交管部门、治安部门到队为广大官兵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引导铁军训练不断实战化。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支队积极开展打造消防铁军活动,喊响“一切为了战斗力”,通过开展攻坚组集中训练、仿真模拟训练、比武竞赛等多种途径,反复熟练人员搜救、强攻灭火、堵漏排险等专业技能,不断提升队伍的攻坚克难能力。同时,支队提请政府将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了以消防为主,交通、卫生、安监等职能部门联动的社会应急救援机制。在2011年“南玛都”台风抢险救灾中,支队官兵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骨干作用,成为一线抗洪救援战场的中流砥柱。2010年以来,支队共接出警2417起,出动官兵23245人次,消防车(船)3790辆(艘)次,抢救群众662人,疏散被困群众2300余人,抢救财产14545万元。

(四)引导监督执法不断规范化。支队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消防监督执法的“生命线”,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方案》,定期对全支队监督执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把场室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的“突破口”,在全省率先完成执法场所询问室、等候室、听证室、物证室、装备室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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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资助残活动。两年来,支队官兵共计捐款81658元,献血11400毫升。为响应市政府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号召,支队一次性帮扶了莆田大洋乡5万元,并决定于2012年再资助20万元。支队还每年出资4000多元,联系一名龙岩老革命根据地贫困大学生,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四、抓持续深化,创平安环境,让人民满意

(一)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为根本,努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一是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支队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提请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下达消防安全责任书,出台“五大”活动、“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清剿”火患等实施方案。市委书记杨根生、市长梁建勇、市人大主任林光大、副市长李辉龙、副市长傅冬阳、副市长卢炳椿等领导均对消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并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完善消防联席会议和工作协作机制,明晰了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监管作用,全力构建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大防控”、“大监管”网络体系。

二是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三年建设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支队组成“四个能力”建设指导组,深入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帮助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截止2011年12月,

全市共有1027家社会单位通过“四个能力”建设达标考评,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二)以深入开展“五大”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请政府出台了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在全社会形成了全面围剿火灾隐患的强大声势。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排查整治更加彻底。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高层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行业抽查、单位自查、多警联查等方式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发挥消防火灾清剿“主力军”作用,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等超常模式,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排查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2010年以来,支队共出动5433人次,排查单位、场所4118家,发现火灾隐患1502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155家,罚款474.8万元,临时查封43起,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拆除易燃可燃装修材料60处,清除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物81处。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全面提升全民消防素质,将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及构筑“防火墙”工程宣传工作与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紧密结合,积极宣传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普及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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