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2020-03-02 12:57: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保密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务署保密项目(以下简称保密项目)发包活动,确保符合保密要求,在《招标组织机构及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密项目,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由市国家安全机关、保密机关或相应的军事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务署组织建设的保密项目有关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发包,适用本办法。

依法应当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的,均按有关规定在相应部门组织发包活动。

第四条设立保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代行议定保密项目发包事项职责。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保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由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组成。

(一)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1、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由署长、招标工作分管副署长、项目的分管署领导、项目所在处处长、合同预算处处长、机电处处长(涉及机电设备招标议题或参考品牌时参加)、项目主任及署长指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署长任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副主

任。

派驻纪检组派人列席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会议。

2、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为保密项目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审议批准发包方案、审议批准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审议评标办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澄清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人;审议合同履约评价情况,审议决定没收保函及记录不良行为,审议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审议确定招标的投诉处理,及工程变更等。

(二)保密项目招标工作小组

为招标事项的办事机构。

一般由项目主任、项目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监理人员、造价咨询人员组成,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由项目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名单由项目主任确定。

主要职责:拟订招标方案、起草招标公告、起草招标文件;组织发标、现场踏勘、答疑补遗、截标、开标;组织标底编制及送审(需要送审时);组织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澄清;起草招投标情况报告;发中标通知书;起草合同;按主管部门规定备齐办理施工许可的资料等。

第五条根据工程需要,由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不定期召开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会议,合同预算处负责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第六条根据市保密项目的要求,项目组、合同预算处分别指定

专人负责办理报建事宜。

第七条保密工程的发包方式包括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直接发包或直接委托等。

特殊情况下,保密工程的发包方式先由署长批准,再上署保密工程招标委员会进行审议。

第八条根据深建市场【2006】31号文件,保密项目工程发包应在符合条件的基建工程兵改建施工企业(下称“改建施工企业”)中招标或抽签确定中标人。如根据保密项目特点,不适宜在改建施工企业中确定中标人或改建施工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则由项目组提出确定投标人的方案,经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审议确定。

第九条保密工程货物及服务发包时,合格投标人(或推荐品牌)采用推荐方式产生,并报保密项目招标委员会确认,其中:机电设备合格投标人(或推荐品牌)的推荐工作由机电设备处成立的保密项目推荐小组负责,其他货物及服务合格投标人(或推荐品牌)的推荐工作由项目组负责。

推荐合格投标人时,应优先推荐在工务署承接过项目且履约评价良好及以上的企业;推荐参考品牌时,应优先推荐在工务署其他项目中使用过且反应良好的品牌。对于我署已经采用批量招标确定入围单位的造价咨询发包,合格投标人应在入围的单位中确定。

合格投标人(或推荐品牌)一般不少于三个。

第十条采用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时,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合同预算处分管副处长、项目主任、机电处代表1人

(设备采购招标时参加)、项目组专业工程师、项目组造价工程师及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各一人组成。

第十一条保密项目的发包价格和推荐的品牌应具有竞争性。 第十二条工务署自行组织招标的,应邀请审计局、监察局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参与保密项目的有关人员及单位应符合相关的保密规定,并履行保密职责。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的其他事项,参照工务署《招标组织机构及程序》执行。

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技改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业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联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温州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保密协议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保密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doc》
保密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