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主要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20-03-02 09:12: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民政局年度主要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15年,XX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截止2015年10月共发放各类保障资金13348.07万元。

一是城乡低保足额发放,规范管理。截止目前共审批城市低保对象3676户,6477人,农村低保对象4877户,10251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808.31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16%,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371元提高到41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1680元提高到2224元。建立

一、二级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发放标准100元/人.月,累计为133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132.8万元。

二是农村五保对象生活得到保障。全市共有五保对象404人,其中集中供养173人,分散供养231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16.53万元。 三是医疗救助成效显著。累计救助1782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52.5万元。其中:住院救助2241人次,发放救助金822.12万元,资助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15588人,拨付救助金130.38万元。投入资金48万元,开发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开展重度精神病、白血病、0-14先心病儿童救助等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

四是大学生救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累计救助贫困大学生1398人,其中应届低保家庭大学生191人,在读低保家庭大学生454人,其他贫困家庭大学生753人,发放救助金359.69万元。应届低保家庭大学生一次性入学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建立在读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机制,每一学年发放生活补助金3000元。

五是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推进。2015年XX市多次遭受洪涝、风暴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达3570人,倒塌房屋48户144间,严重损坏房屋309户929间,一般损坏房屋145户,430间,死亡牲畜391只,农作物受灾面积908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32万元。我局先后组织开展6次灾害救援工作,累计发放生活救助资金204.8万元、倒房重建资金214.2万元、救灾面粉108吨,调拨救灾帐篷77顶,被褥262床,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投入资金133万元,采购救灾棉帐篷240顶、床垫500张、床300张、雨衣200件、应急救援包50个以及铁锹、十字镐、移动照明灯等救援工具。组织市属24家单位在时代广场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印发防灾减灾科普资料5000余册。

六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为22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53.52万元。失地(拆迁)生活补助3405户,8104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2850.37万元。

七是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在春节、国庆节、古尔邦节、肉孜节四个重大节日期间,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全覆盖慰问,慰问标准由500元提至600元。全年累计慰问城乡低保户29379户次,发放节日慰问金2047.38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全面兑现。全市共有伤残、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65人,发放抚恤补助金456.96万元。其中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核参战补助268人,发放抚恤补助金136.62万元;伤残人员补助234人,发放抚恤金251.87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163人,发放生活补助金68.47万元。死亡抚恤8人,发放一次死亡性金64.98万元。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7人次,发放补助金16.47万元。临时救助10人次,发放救助金1.98万元。发放212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93.4万元。 三是退役军人权益得到保障。2015年累计接收退役士兵102人,其中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96人,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350.35万元;岗位安置退役士兵6人,现已列入政府岗位安置计划内。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及职业推荐工作,其中33名退役士兵通过培训取得技术资格证书、35名退役军人就职市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员岗位,6名退役士兵在企业就职。 四是深入推进拥军优属活动的纵深发展。累计投入资金825.64万元,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及奖励政策落实,其中优抚对象慰问金发放234.04万元,44支驻哈部队慰问金发放591.5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发放11人次,1.1万元。

五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完成XX区跃进村21座零散军人墓及烈士陵园罗少伟烈士墓迁葬工作。新建哈密烈士陵园先后于7月1日开展党政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宣誓仪式,9月18日市直机关、驻哈部队及各界群众代表、烈士遗属共计600余人参加了烈士骨灰集体安葬仪式,9月30日市四套班子领导、党政机关干部、群众代表近1000人参加烈士公祭日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落实社区办公经费。XX市现有城市社区57个,建制镇社区1个。2015年起城市社区办公经费由2014年的每年15万元提高至每年20万元,建制镇社区办公经费由每年8万元提高至每年10万元。累计拨付社区办公经费555万元。

二是加大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先后投入资金60万元,组织社区干部进行社会工作者培训,其中5月投入12万元,通过自治区民政厅,组织96名社区干部,举办社会工作者资格考前培训班,共有9人次取得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10月投入48万元,分三批次组织210名社区干部赴重庆进行社会工作者职业培训。

三是做好原居委会退职主任走访慰问工作。先后对67名原居委会退职主任、副主任,在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国庆节发放慰问金13.54万元。

(四)社会福利制度全面落实

一是老年、孤儿等保障制度扎实推进。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拓展至75周岁,75-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100元/月;同时,将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分别由2014年的100元、200元、400元提高至200元、300元、500元。全市现有75周岁以上老年居民13324人,发放高龄津贴2315.65万元,其中:75-79岁老人7367人,发放津贴875.03万元;80-89岁老人5564人,发放津贴1300.493万元;90-99岁老人390人,发放津贴133万元;100岁及以上老人3人,发放津贴1.97万元。散居孤儿45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养育金45.12万元;

二是加快推进养老福利配套制度。由民政牵头,部门配合,通过调研走访,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快XX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XX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实施意见》等文件,并提交政府审议。

三是落实福利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联合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全市1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其中XX市红十字老年康复中心和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按照2015年新消防安全标准,被确定为地市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其中红十字老年康复中心已整改到位,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预计11月底整改完毕。 四是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供养环境。市福利中心先后配置室外健身器材23组。更换床200张,床头柜200个,衣柜150组。完成了一期三楼楼顶防水改造及粉刷,二期一楼卫生间下水管道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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