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经销合作协议标本

2020-03-03 18:04: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专卖店经销合作协议书

编号:

甲方:亚马逊(广州)木业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广州花都新华工业区平步大道亚马逊工业园地址:

电话:020-36862233电话:

传真:020-36860969邮编:510800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经营、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经销授权

1、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授权区域:协议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为AMZ亚马王地板市/县专卖店,授权区域为。乙方销售经营甲方的产品范围涵括AMZ亚马王系列地板及配件产品,并负责授权区域AMZ亚马王地板产品的品牌宣传、推广与售后服务工作。

3、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并不得向区域外窜货。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二、甲方义务

一)专卖店形象设计支持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

2、甲方为乙方提供《VI视觉识别系统应用手册》,手册内容包括名片、便签纸、信封、工作证、服装、交通工具等的设计和应用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SI专卖店视觉识别系统应用手册》,手册内容包括专卖店门头、楼头、店内 主形象墙、产品展示陈列架等的设计和应用方案。

二)专卖店装修支持

1、免费提供全套强化地板陈列样品。

2、实木、实木复合地板陈列样品由乙方按出厂价的九折购买,店面铺地强化地板由乙方按出厂价的八折购买。

3、乙方专卖店按甲方设计方案装修完毕后,甲方根据乙方专卖店实际装修的面积和装修档次进行验收并提供100-300元/m2 的专卖店装修补贴。(具体见《店面装修返还审批表》)

4、专卖店补贴款,甲方按强化地板提货额(美踏地板、特价、议价及工程产品除外)的3%,实木、实木复合地板提货额的1%贴现给乙方,从专卖店开业之日起,每单返还,补完即止。

5、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授权书、资质文件、荣誉证书、宣传物品一套。

三)销售、培训支持

1、甲方为乙方提供导购、销售、产品知识、安装维修等方面的培训教材,并以不同方式为乙方提

供培训。

2、甲方与乙方共同筹划完善区域性营销计划,对乙方进行科学的日常工作指导:包括开业筹备、

开业促销以及分销渠道的开拓等。力争使“AMZ亚马王”成为当地市场有影响力的品牌。

3、甲方指导乙方在区域内开展小区推广、装饰公司开发和大型工程的承接等各项销售工作,并为

乙方提供工程投标运作指导服务。

四)区域广告支持

1、甲方将与乙方合作开展市场广告宣传。投入广告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计划,报甲方审批,甲

方同意并书面批准后执行。甲、乙双方广告宣传合作原则上仅限于路牌、车身、平面媒介、电 视等大型广告投放。除此之外,乙方应在当地进行一些因地制宜的广告宣传推广活动,其费用 自负。

2、经甲方同意并批准后投放的区域广告,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甲、乙双方合作的广告

由双方与广告供应商议价,乙方按双方确定的价格先行付款,并将付款凭证、正式广告发票、广告播出或刊登凭证提供给甲方,甲方按强化地板提货额(美踏地板、特价、议价及工程产品除外)的2%贴现给乙方,从专卖店开业之日起,每单返还,补完即止。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出现违反法规的问题,其后果应由要求发布方负责,并承

担对方处理相关问题的费用与经济损失。

五)乙方分享甲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的市场政策及成果。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以专卖店的形式经营,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10000 元,在乙方销售甲

方产品满 8000㎡后无息返还。

2、专卖店应全部展示甲方产品与品牌形象。为保证产品的展示效果,乙方应按照甲方产品配置及

品牌形象专卖店VI视觉识别设计要求进行展示,如需调整或更改配置,应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如乙方不按甲方的设计方案装修,甲方有权减少或不提供专卖店的装修补贴。

3、乙方开设“AMZ亚马王”地板专卖店须保证平方米以上经营面积。同时,乙方应

在授权区域内尽可能多地开设“亚马王”地板专卖店和加盟连锁店。

4、在协议期内,乙方在该区域内销售指标全年不低于平方米(以到达甲方账户的货款

为标准)。

5、乙方在区域内以甲方名义或得到甲方授权运作的大型工程,乙方须向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

相关工程进度报表。工程成功后,乙方必须将该工程的产品采购清单及合同原件交甲方备案。

6、在协议期内,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不得低价倾销甲方产品,不得以任何

形式向授权市场以外的区域窜货(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项目除外),扰乱甲方的市场秩序。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诉乙方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权利。

7、在协议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公司的营销政策,积极参与甲方在区域市场内组织的各式广告宣

传、销售与促销活动的开展,并承担协议内的相关费用。

四、价格、订货、结算及验收

1、价格:

甲方提供相对稳定的价格体系,产品价格见附件。甲方有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价格的权

力,甲方在价格变动前,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在新价格生效前乙方已付清全款的订单按变更前的原价格执行。

2、交货期:

甲方规定交货期:常规产品八天,特殊产品十五天(或以双方另行约定的交货期为准)。

3、结算方式:现金、转账或电汇。转账或电汇以货款到甲方银行账户为准。

4、订单与发货流程:

乙方以书面形式将发货订单传真至甲方,并与甲方确认具体发货时间,甲方收到乙方订单

和全部货款后订单生效,按双方约定时间发货。如乙方未及时付清货款,交货期随货款付清期顺延。因乙方货款原因而导致订单交货期延迟,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物流方式和承运商:

物流方式和承运商由乙方指定,甲方代办承运手续,运费乙方承担。物流运输过程中产生

各类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协助处理,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6、货物的确认与验收:

甲方发货后将把有货运部门签字确认的发货清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当次订货

单及发货清单进行货物品种及数量的验收,如有疑问须在收货起3日内提交书面收货异议,同时参照质量责任界定条款提出货物质量异议,否则甲方视为所供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与乙方订购相符。

7、乙方承接大单工程项目时可申请与甲方即时议价,具体价格折扣另行议定。

五、产品质量责任界定

一)产品质量合格的界定标准:

甲方提供的强化地板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8102-200

7、GB18580-2001,实木复合地板产

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8103-2000、GB18580-2001,特殊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或甲方企业标准。

二)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界定: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达到上述国家标准,对产品固有质量问题无条件承担责任。经国家权威机构检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无论产品是否安装,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最高赔偿额度以更换同等数量的地板并承担往返运费及维修费为限,乙方的销售利润及差旅费等费用甲方不负责任。

2、产品外观质量以安装为界。安装前不是因为乙方搬运、储存、放置、保管不当而产生的外观

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产品的外观质量问题指的是表面色差明显,普遍严重高低差、几何尺寸严重变形导致无法安装的现象。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退换货,经甲方确认后往返运费由甲

方承担。安装之后如有上述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3、任何因安装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因乙方搬运、储存、放置、保管、安装不当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客户使用不当而

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三)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依《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界定

处理,甲、乙双方各负其责。上述质量问题在接到乙方书面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答复处理方案。

四)产品质量保质期为一年,保质期内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承担各自的质量责任。

六、商标、商号、商业资料使用规范和权益保障

一)本协议所涉及的甲方商标、商号使用及相关权益的所有权和解释权归甲方。

1、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仅限于在经营、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使用甲方商标、商号。未经甲方授

权,乙方不得超出此范围使用,也不得将甲方企业标识等本协议内的权益及义务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其他人及单位使用,否则视为侵权。

2、协议到期或终止,乙方须将样品、授权证书、广告宣传品等一切VI识别物退还给甲方,并立

即停止使用“AMZ亚马王”的一切形象标志,停止进行与“AMZ亚马王”品牌有关的一切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对方商业秘密及资料。

三)协议期内,甲方将按季度对乙方销售指标进行评估,如乙方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平

均销售指标,则甲方有另行发展经销商的权力,乙方无权干涉。

七、协议终止及违约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破产、改组或解散,本协议终止。

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协议:

1、乙方年度销售指标未完成;

2、乙方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平均销量。

3、乙方不按期支付合同货款;

4、乙方经营其它同类品牌;

5、乙方跨区销售或恶意窜货;

6、乙方市场开拓与售后服务不力;

7、乙方有违反甲方市场政策与损害甲方利益的其它行为。

三)本协议终止不解除双方在协议期内产生任何债权、债务或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无违约或侵权行为,任何一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协议的,应征得

另一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八、协议生效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加盟金后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执行时,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3、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约。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定相关补充协议。

6、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往来商务函件、传真件均享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与纠纷处理:

在协议期间,如双方发生违约或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 表 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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