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习管理制度

2020-03-02 06:06: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校内实习管理规定

一、校内实习由教学副主任主管,系办负责,实习办公室会同系、实习工厂共同管理,有关教研室和指导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认真组织和实施。

二、专业要于每学期期末上报下学期实习计划,开学前二周内将本专业本学期实习计划上报。校内实习要提前一周再次落实确切的学生人数,明确实习场地,做好准备工作,对学生做好动员。

三、未经专业系同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课,或改变训练内容及进度计划。任课教师做三日以内的变动需经专业系同意,三日以上的更换或调动,必须经专业系同意、教务处批准方可变动,以保持技能训练课教学的稳定性。

四、全体师生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依据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指导实习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场地,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学生提前5分钟列队进入实习场地;每日进行训练讲评;整理工具和清扫场地后学生有秩序地离开训练场地。

五、指导教师上课必须认真考勤。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从严要求、加强教育,保持良好的技能训练课教学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教师有权停止其训练,按旷课论处,并通知班主任或专业系,经妥善处理后,再恢复训练。

六、未经系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学生去干与技能训练无关的事情。三天以上脱离训练岗位需经主管教学副主任同意,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

七、系要及时加强宏观调控和各项教学抽查工作,专业教研室应搞好日常教学基础工作和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各项基础工作的检查要认真进行,并做好记录。

八、技能训练课课堂规则

1、学生上技能训练课前必须佩戴好本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提前5分钟排队进入实习场地,否则不准上岗训练。

2、指导教师讲课时,学生要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得说话和干其它与上课无关的事情;提问或回答问题时要举手,经教师允许后方可发言;进出训练场地应得到教师许可,方能行动。

3、指导教师示范操作和表演动作要标准规范,要严格按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进行训练。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区域站好,严肃认真地观察和记录。

4、学生要按指导教师分配的岗位进行练习,不得串岗,更不得私自动用其它设备。

5、为了自身、他人和设备的安全,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培养学生安全、文明生产的良好习惯。

九、岗位规范

1、实习期间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准”

①不准迟到、早退、旷课。

②不准脱岗、串岗、乱岗、睡岗。

③不准干私活。

④不准乱放工具、工件,保持场地整洁,爱护公物。

⑤不准私带工具出场地。

⑥不准生火、玩火、吃零食。

⑦不准在“带病”设备上作业。

⑧不准私自拆装电器及其它设备。

⑨不准乱拿、乱动别人的工具、材料及设备。

⑩不准对教师、师傅有不礼貌不尊敬的言行。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养成安全文明操作的良好习惯。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

3、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苦练基本功,努力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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