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领导带班及请假特别规定

2020-03-03 20:29: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1月份各项活动劳动纪律补充规定

矿属各单位:

根据霍煤电安字(2012)579号文件《关于开展四项竞赛活动的方案》要求,结合三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11月份对干部请销假、领导带班、科室和队组的跟班制度、小分队活动、旬检月验活动、周五安办会活动等安全工作落实,在劳动纪律方面作出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一、矿领导带班规定

矿领导带班计划表于上月28日前制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带班矿领导如遇特殊情况(如外出学习、生病、出差、开会等)不能按计划带班下井,必须提前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金耀请假,并由矿长安排同级别的其他矿领导代替带班,并办理替班手续,经副总经理张金耀及矿长签字后,在替班前将替班请假手续上传到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处),不得出现空班情况,严禁无手续私下换班、替班及后补替班手续。

二、科室管理人员带班规定

科室管理人员带班计划表于每月月底前安全科负责制定,经安全处长、矿长审核后下发各科室,各科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带班,如因故不能带班,执行以下规定:

1、因公外出的,当事人以“外出审批表”的形式报批,分管领导和矿长签字后,报安全处长签字,交安全信息室。

2、因私请假的,当事人以请假条的形式报批,分管领导和矿长签字后,自行寻找同级别人员代为带班,报安全处长签字,交安全信息室。

3、无论因公因私,凡无请假手续(外出手续)又不能按规定带班者,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4、凡请假导致本班无人带班者,安全信息室负责班前安排人员进行带班,确保不出现漏班,安全科指定人员带班的,补助增加1倍。

5、各类请假手续(外出手续)必须在计划班次前发生,并告知安全信息室,具体是:凡零点班和八点班的,必须在前一天下午18:00前给信息室报手续;凡四点班的,必须在当天中午12:00下班前给信息室报手续,确保安全科有充足的时间寻找和安排其他人员。

三、队组九职队干跟班规定

队组九职队干跟班计划表(含本队逐日值班表)于每月月底前各队组负责制定,要确保每人的带班次数符合规定,其中副队长不少于20次/月,队长、书记、技术员不少于10次/月,且零点班、八点班、四点班班次符合“433”要求,报调度室、安全信息室。队组九职队干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带班,如因故不能带班,执行以下规定:

1、凡不能按计划带班的,必须要有队长(书记)审批的假条,自行寻找同级别的人员代为带班。

2、带班变更手续由队组自行保管,不得事后补办,安全科负责每周核对检查一次,凡发现无手续变更班次者,安全科对责任者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并联责队长书记,周五安办会通报。

3、凡各类安全活动、安全事项通知或询问,内线电话打到队组,因无人接电话造成工作延误者,对计划值班队干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四、小分队活动规定

1、每天每组小分队按计划人数、时间、区域进行活动。

2、如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请假条(外出条)必须经分管领导和矿领导审批后,报安全处长签字,交安全信息室。

3、每组活动成员不足三人者,不算小分队活动,第二天正常汇报,活动算下井,不发生小分队补助。

五、旬检月验活动规定

1、安全科在前一天隐患排查会上,对第二天的旬检月验活动进

行分组安排。

2、参加人员为生产口技术员及以上人员,队组队长(书记),技术员、安全副队长。

3、凡科室人员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无书面假条按无故不参加活动,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六、安办会活动规定

1、安办会参加人员:生产口主办及以上管理人员、非生产口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队组

2、凡前一天已确定不参加会议者,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无书面假条按无故不参加活动,进行安全绩效考核;迟到、早退减半执行。

3、凡本单位因人员下井、临时会议、临时检查等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各科室负责人会前报安全科,不得会中或者会后解释。

4、安全科8:55开始点名,9:00正式开会。

七、请销假特别规定

八、值班特别规定

领导带班管理制度

带班领导职责

带班领导岗位职责

领导带班制度

带班领导责任书

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管理制度

带班领导责任状

领导带班制度

带班领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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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领导带班及请假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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