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0:03: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蒙城县企业金融扶贫精准贷款到户协议书
甲方:(企业名称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贫困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为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蒙城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蒙政办(2015)33号和《蒙城县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蒙政办(2016)7号文件精神,按照“四项清单”中贫困户需求,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遵照“自愿、平等、协调统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充分尊重乙方意愿的基础上,负责选择市场稳定、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养殖项目,采用技术指导、收购所生产农产品、吸纳贫困户入社、吸纳劳务、优先转贫困户土地等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实现贫困户稳步脱贫。
2、乙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如实申请,并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与企业帮扶贷款额度。
3、乙方以帮扶贷款( 元)入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股,甲方确保乙方每年保底分红 元。
4、乙方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及家庭努力,在甲方扶持的项目和技术指导下,逐步实现自我发展、滚动发展,增加收入。乙方不得随意将此项业务中断,如乙方需中断,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5、金融部门应对甲乙双方的状况进行前期调查,确定金融扶贫贷款规模,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6、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调研指导,明确专人,抽调专业力量,确定培训专业,落实技能培训,全程指导服务到位。
7、县扶贫办、财政局凭金融部门、驻村工作队长审核签字提供的贷款合同、还款证明、利息清单等资料进行核实,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报账和拨款,资金实行一卡通直补到户。
8、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监督方各一份,鉴证方、镇扶贫办、担保公司、贷款银行、村委会各一份,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监督方(镇政府签章):
鉴证方(村委会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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