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技术管理

2020-03-01 23:05: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技术管理

刘其君

辽宁本溪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摘要:热工自动化技术在火力发电厂的应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发展趋势是高速化、智能化、一体化和透明化。因此,热工技术管理在电厂的连续稳定运行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的管理;计算机控制系统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制度与技术档案管理;热工备品备件的保存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详细的讨论了这几方面管理方法。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热工技术、管理

1.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管理 1.1 一般规定

1)检修

① 机组检修中涉及到的改进和改造系统,应符合技术要求。

② 随机组同时进行检修的热工自动化系统设备,至少应在机组检修前半个月完成标准检修项目、非标准项目和检修计划的编制。

③ 检修中涉及到的热工设备安装、调试质量应符合规定;重新焊接或安装的高温、高压部件应有材质检验报告和安装记录,其材质的钢号及指标应符合要求。

④ 经过检修或升级后的系统,应对其性能和逻辑功能进行检查、调整和试验。

⑤ 新建机组应消除同参数重要测量信号、同用途多台设备的控制,在同一模件或同路电源的现象;重要的输入/输出信号应采用非同一模件的冗余配置且设置正确。

⑥ 检修后的系统试验应在各子系统及设备均检修完毕、静态试验符合质量要求、并已恢复正常情况下进行。试验进程中,应有执行人和监护人;监护人应对试验的具体操作进行核实和记录。

⑦ 各项试验信号应从源头端加入,并尽量通过物理量的实际变化产生。在试验过程中如发现缺陷,应及时消除后重新试验(特殊试验项目除外)。所有试验应有试验方案(或试验操作单),试验结束后应填写试验报告,试验时间、试验内容、试验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应填写正确。试验方案、试验报告,试验曲线等应归档保存完好,以备待查。

⑧ 热工自动化系统的检修、改进、调校和试验和各类技术资料以及记录数据、图纸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在检修工作结束后的30天内整理归档。 ⑨ 热工自动化系统应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和设备故障及损坏更换台帐,记录每次设备检修、故障及损坏更换原因、采取的措施和设备生产单位。

2)运行

① 热工主要显示参数、保护联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须随主设备一起,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厂级(或厂级授权)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停运。

② 运行中的热工自动化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牌和铭牌应正确、清晰、齐全。 ③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必须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④ 运行中的热工自动化设备,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对运行中的热工设备内部参数进行调整,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

⑤ 热工运行中和停炉前的检查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并有检查责任人的签名和填写日期。记录应由部门技术负责审核并签署意见。

⑥ 热工记录仪表的记录纸(或软盘)、打印纸、硬盘等,应经常保持完好,有足够空间余量。用过的记录纸、打印纸、数据备份必须注明用途、日期,集中保存不少于三个月。异常、事故工况下的事故趋势记录、事件顺序记录以及事故追忆记录应拷贝一式三份,按厂有关规定分级建档管理。

⑦ 热工自动化设备电源不得作照明电源或检修及动力设备电源使用。

⑧ 主要热工测量参数应定期进行现场抽检。不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显示参数,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⑨ 单元机组的模拟量数据采集系统完好率、模拟量控制系统可用率、保护系统投入率和保护系统动作次数等考核统计指标,应借助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实时统计。数据应保存(1~3)年(根据计算机内存而定)。 1.2检测仪表检修管理

1)一般规定

① 检测仪表的校准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仪表专业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行业标准或仪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如无相应的现行标准,应编写相应的校验规定和标准,经批准后执行。

② 非故障仪表校准前,均应进行校准前检查性校验。检查性校验未完成前,对被校仪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

③ 检测仪表检修时,应做好校准前检查性校验记录和校准后校验记录。记录应正确、字迹清晰端正、结论明确,具有校验人、校对人的签名和校验日期;检修内容应在记录中说明。校验记录至少应保持二个校准周期。

④ 带有零位和设定值调整装置的就地仪表,校准后,应将零位和设定值调整机构漆封。 ⑤ 仪表经校准合格后,应帖有效的计量标签(标明编号、校准日期、有效周期、校准人、用途)。

⑥ 检修后的机组启动前,应对主要热工测量参数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规定。

2)校准周期

① 检测仪表的校准周期由企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仪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需求确定。

② 新购的检测仪表投入使用前,须经过检定或校准;运行中的检测仪表应按照计量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按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使其符合本身精确度等级的要求,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并满足现场使用条件。根据调前记录评定等级并经批准,校准周期或适当缩短(调整前检查性校准记录评定为不合格)或延长(调整前检查性校准记录评定为优表)

③ 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检查和校准或在运行中逐个进行。在运行中不能进行的,则随机组检修同时进行。若现场条件许可,仪表运行质量检查可采用状态(零点和运行点)核对方式,当状态(零点和运行点)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测量系统,则进行单体仪表的常规性校准。

3)实验室及标准计量仪器

① 实验室环境及标准计量仪器的配置,应符合相关(DL5004)的规定。

② 校准用的计量仪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并保存二个周期以上;计量器具上应贴有效的计量标签,封印完整。

③ 检测仪表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时,其标准计量仪器的误差限应不大于被校对象误差限的1/3;在现场进行比对时,其标准计量仪器的误差限应不大于被校对象误差限。

4)其它仪表规定

① 凡主设备厂家或仪表制造厂家对提供的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条件的质量标准有特别规定时,该仪表的检修、调校和运行维护工作应遵守其特别规定。

② 热工测量及自动调节、控制、保护系统中的电气仪表与继电器的检修、调校和运行维护,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 1.3 热工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1)没有厂最高技术或生产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取消、改动保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宜取得制造厂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2)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系统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试验。重要保护系统不能投运时,应禁止机组起动,运行中因故撤出时,若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应停运机组。

3)所有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检测用的传感器应按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4)检修以后的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均应在机组起动前,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试验操作卡条件逐步进行静态试验。运行中经过在线检修、改动的有关保护、联锁和程序控制回路,也应按修改(或新编)的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试验。

5)热工报警和保护、联锁定值,应由厂技术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会审,厂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汇编成册。

6)报警、保护、联锁定值和逻辑、系统需进行修改或改进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修改和程序;修改后的定值清册、图纸、组态文件备份和修改过程资料,应归档保存。

7)保护系统动作后,应记录动作时的时间、主要运行参数、首次故障信号、动作过程、动作原因、和采取的措施。原因不明的保护系统动作,应由厂安全监察部门组织专题分析、查找。有关保护系统动作、故障的所有资料均应存档待查。

8)保护、联锁系统应建立的主要台帐应包括: ① 热工系统报警、保护定值清册; ② 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和试验记录; ③ 保护系统动作和故障统计台帐;

④ 保护系统检修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检修原因、采取的措施和检修结果。 1.4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1)编制本厂的自动控制系统品质指标和标准试验方案。

2)定期检查投入运行的模拟量控制系统性能,根据稳定工况和一定速率变负荷工况下的记录曲线,进行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品质及动态性能分析。控制质量不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扰动试验。

3)控制系统进行较大的修改或能影响控制品质的系统设备进行检修后,应及时进行扰动试验。

4)试验前编制的试验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系统,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按要求建立自动控制系统试验、控制品质及动态性能定期分析台帐。 1.5计算机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1)定期进行计算机系统设备运行状况、逻辑状态关系及输入/输出信号状态的检查分析。 2)计算机控制系统(包括子系统及设备)进行过检修,或停运时间超过一个月,在计算机控制系统恢复运行时,应进行相关的主要性能试验(如主控制器无扰动切换试验、通讯网络切换试验、电源主付备用电源切换试验、运行总线复位后的冗余总线切换等)。

3)据机组的运行情况,制定DCS.MEH系统在各种故障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4)及时补充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备品备件,不发生因备品备件的暂缺,而影响机组的可靠运行。

2.计算机控制系统软件管理 2.1软件和数据库备份

1) 软件和数据库的完全备份间隔宜三个月一次(根据需要,部分备份间隔宜每月一次) 2) 在计算机控制系统检修前.后(系统软件或组态修改已生成代码且传送下载),应及时进行备份。计算机控制系统在长期停运前应进行完全备份。

3) 在进行备份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 备份前应对存贮介质进行情节,并检查无异常; ② 同一数据备份必须在同一时间进行;

③ 在进行备份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登录备份机器;

④ 备份必须在主运行机器上进行,或对主从运行的机器均进行备份; ⑤ 备份数据库时应保证无人在数据库中工作;

⑥ 对冗余计算机系统分别备份时,应在冗余切换完毕,系统运行正常后进行。

4)备份结束后,在备份上正确标明备份编号、名称、备份时间等内容;对备份进行读出质量检查,应无介质损坏或不能读出等现象发生,备份的内容、文件大小和日期等应正确。

5)备份应至少保存有三个连续不同时间的拷贝,且每个时间的拷贝应至少保存两份,存放在无强电磁干扰、无高温、清洁干燥的两个不同的地点,分类保存。 2.2软件保护和口令管理

1)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件。除非软件升级或补丁的需要,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系统格式化或读写过的软盘、光盘、磁带等。

2)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系统应分级授权使用。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师站和\\或操作员站的系统组态功能。

3)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口令,同时检查每一级用户口令的权限设置应正确。口令字长应大于6个字符并由字母数字混合组成。修改后的口令应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2.3软件的修改与保存

1)更新、升级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或下载数据,其存储介质须是本计算机专用存储介质,不允许与其他计算机系统交换使用。

2)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设定值修改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软件修改制度。

3)凡非临时性的组态和\\或参数修改,必须使用工程师站的组态软件进行,严禁在编程器等上进行;组态和参数修改后必须及时打印有关图纸, 并及时做好修改后的数据备份工作。

4)临时性的信号强置\\解除强置,必须及时准确 地做好记录和注销工作。

5)对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任何修改,包括版本升级和安装补丁,都应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记录。 2.4软件升级管理

1)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硬件升级应在保证安全、经济的前提下提出升级方案,经论证、批准后,在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下进行。

2)软硬件升级前应编写升级实施方案,升级过程应严格按照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步骤进行。

3)升级前,对所有相关硬件的规格型号和相关软件(包括固化软件)的名称、版本号等应做好记录,并做好系统所有软件和数据的完全备份。

4)软硬件升级应注意保持系统的兼容性,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硬件升级的同时,应及时升级相应的设备驱动程序。对有关的硬件及其固化软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或工具软件等在升级后仍有不兼容现象,则应及时作备份并同时予以升级更换。若数据结构(如数据库、文件系统等)在升级中有变化,应进行相应的数据转换,并备份转换后的数据。

5)升级后,应对系统的所有软件和数据进行完全备份,并对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制造厂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3.技术规程、制度与技术档案管理 3.1应建立的技术规程、制度:

1)适合本单位的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2)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操作和检定规程; 3)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图纸、资料、软件的存放、修改、使用、版本更新等); 5)现场检测仪表抽测校验; 6)模拟量控制系统试验制度;

7)热工保护系统投撤及试验管理制度; 8)热工控制系统定值、软件修改、管理制度; 9)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3.2 应建立的技术档案资料

1)热工自动化设备清册台帐 ① 热工检测系统设备台帐; ② I/O清册;

③ 自动调节系统设备台帐;

④ 机炉主保护和机炉一般保护联锁系统台帐; ⑤ 顺序控制系统设备台帐; ⑥ SOE清册; ⑦ 备用设备清册。

2)计算机控制系统硬件台帐(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版本号及安装位置);

3)计算机控制系统软件台帐(包括固化软件,每个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创建日期、升级启用时间、应用环境、对应的硬件设备的名称和型号规格及版本号等);

4)热工设备系统配置图、控制原理功能块图、逻辑图、实际安装接线图; 5)热工报警与保护定值清册; 6)热工电源与气源系统图;

7)模拟量控制系统整定试验与参数设置记录; 8)热工自动化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9)流量检测装置(孔板、喷咀等)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及加工图纸; 10)热工常用部件(热电偶保护套管和插座等)的加工图纸; 11)各种技术改进图纸和资料。 3.3 应健全的热工记录

1)控制系统设备和装置故障及热工保护系统动作统计记录; 2)热工自动化设备的检定记录和试验调整记录; 3)热工设备检修台帐;

4)热工设备元件损坏更换分类记录(计算机控制系统系统应建立单独的硬件损坏、更换台帐

5) 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清单及备份。 6)机组安全和经济运行数据报告。 4.备品备件的保存与管理 4.1备品备件的贮存

1)热工设备应贮存在环境温度-10C°~+40C°,相对湿度10%~90%(或满足制造厂的要求),且无易燃、易爆及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并无强烈振动、冲击、强磁场和鼠害的地方。

2)对需要防静电的模板,必须用防静电袋包装或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后存放。存取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禁止用手触摸电路板;

3)对于贮存有特殊要求的备品备件,应按制造厂要求进行。 4.2定期检查

1)新购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备品备件,定期检查按制造厂规定进行。

2)已开封检验的备品备件或已检修后的计算机备品备件,宜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有:表面清洁、印刷板插件无油渍,元件无异常;软件装卸试验正常;各种模拟量、开关量输入、输出模件,装入测试软件正常工作不少于48h以上;冗余模件的切换试验正常;应填写检查记录,并帖上具有试验日期的合格标志;

3)备品备件中准备投入使用的热工常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每年至少应检查、通电校准一次;

参考文献:

DL/T774 孙长生、朱北恒等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2004:14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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