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0-03-03 17:57: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XXX公司

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装的配发和使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装类别

公司员工工装分为A、B、C、D四类。A类为标准工装(藏蓝色西服套装、衬衣、领带);B类为生产工装(红领蓝底套装);C类为夏季工装(短袖T恤、浅蓝色长袖夏装);D类为冬季工装(蓝色警用制式棉衣)。

第三条配发范围和标准

公司所有在岗职工每人配发A、B、C、D类各一套。

第四条工装使用要求

1、工装系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所着服装,不得将工装赠予他人,并按规定着装。

2、着装要求:

(1)后勤机关部门职工:

①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B类工装;

②夏季工作日统一着C类工装;

③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

④因工作需要,去生产区生产车间时着B类工装。

(2)生产及辅助生产部门职工:

①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B类工装;

②夏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C类工装;

③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

(3)迎接各类上级检查或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举行集体活动、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所有会议、中层管理人员会议、各专题汇报会等所有职工统一着B类服装,其他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4)外出重要接待活动及承办各类会议公司所有人员统一着A类服装。

(5)公司保卫处、后勤福利部、计量质量部化验室工作人员,着本岗位特制工装。

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着工装时,应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胸牌,着标准工装时应搭配得体的鞋袜和配饰。不得胡乱搭配影响着装形象和效果。

第五条工装管理

1、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联合不定期进行抽查。

2、各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本部门员工按规定着装,抽查中发现员工工作时间不着工装或不按规定佩戴胸牌者,视为

当天缺岗,并扣罚30元,一个月累计违反3次以上(含3次)的部门,扣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

3、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装。工作不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80%服装费用;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离职者收取50%服装费用,从工资里扣除。

4、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工装和胸牌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工装发放管理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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