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在市纪委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

2020-03-03 22:43: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在市纪委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共黄山区纪委

黄山区监察局

(2010年1月)

勤政廉政谋发展,风清气正促和谐。2009年,黄山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色与亮点:

第一,“首次联合”体现了协作办案优势。始终树立全委办信访、办案件的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把能办案、会办案作为干部的必备素质来要求,同时注重加强部门间配合,通过从审计机关找、公安机关调、司法机关移等方式,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深挖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首次与区检察机关正式联合协作办案,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优势、互补兼用,在案情突破、证据固定以及保障被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等方面成效显著,不仅体现了合作双赢,也为今后进一步紧密协作、探索建立办案协作机制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特别在查处区林业系统系列案件中,有效发挥了合作优势,扩大了成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共立案14件,处分13人,追缴违纪款9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第二,“两个意见”推进了机关自身建设。在中央纪委等五部委9号、10号文件出台后,积极争取支持,加强自身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从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该意见除认真落实上级规定外,还结合实际提出了“区纪委常委由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担任;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满10年的区纪委、区监察局其他干部,经考核可享受现任职级的上一任职级待遇;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满两届的副科级领导干部,经考核可享受正科级待遇;区纪委、区监察局增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区纪委、区监察局及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办案补贴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纪检监察机关局域网络和专线网络建设经费由区财政予以补助”等一系列规定。出台了《关于选派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锻炼的意见》,从2010年开始,决定每年选派4批4名左右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到两个星期,重点学习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信访业务知识,参与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与纪检监察信访件的初核,从而达到锻炼能力、提升水平的目的。

第三,“三块载体”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继续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以不计名方式进行,对区直单位开拓创新、工作效能、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诚实守信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评,并通过电视、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对工作不落实、服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且企业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二是改版升级“市民企业在线”平台。“市民企业在线”栏目位于区政府门户网站,自2005年10月开通至今,共收到网上咨询事件9705条,回复处理8191条,回复率达84.40%,为政府与市民的信息互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拓宽了政府联系群众的渠道,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根据需要,年底前我们又对“市民企业在线”原系统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使栏目版块设置更为合理,操作更为便捷。三是试播

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投入18万元开通了全市首家区县级“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每周安排3个区直部门“一把手”走进直播室,答疑解惑、受理投诉,搭建政府与百姓对话的直接通道,该节目自10月12日开播以来,运行正常、反响良好。

第四,“四项试点”夯实了基层廉洁工程。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试点建立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将党员议事会制度与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干部“双述双评”、村民代表议事等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操作规程,完善议事内容,健全相关制度,从而实现民主决策“4+2”。目前,全区79个村居已全部建立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运行良好。二是试点建立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整合村级现有各种监督组织,健全和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体系,从而形成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防体系向村级延伸。三是试点开展党内村干部跨村任职,参照党政机关干部定期交流做法,打破村域限制,试点开展党内村干部跨村任职,优化村干部队伍配备,进一步加强了新形势下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稳定。四是试点推行村级账目流水公开,改变过去“打包公示”、“笼统公示”的方式,公布的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按照村集体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的明细逐笔“流水”登记,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白、看得放心,从源头上防止了“乱开支、中饱私囊”等问题的发生。

第五,“五条制度”保障了厉行节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结合实际明确提出“十严”规定,同时建立制度,确保落实,力促规范与长效。一是经费支出月报制,从6月份开始,每月底前上报本单位当月实际支出情况,依据支出进度,对各预算单位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二是支出按月提醒制,严控指标使用进度,由区财政部门按月提供各单位各项费用的使用进度,对经费支出即将超序时指标的单位,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责成其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化“年压缩”为“月压缩”。三是及时公示公开制,要求各单位对各项公务费用开支情况一律在单位内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和监督。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平时巡查、半年督查和专项检查等,对各单位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纠正。五是检查结果通报制,对少数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具体、落实力度不够大、部分支出超半年控制指标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年共压缩出国境支出、车辆购置与使用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和用电用水用油等一般性支出439.35万元,得到了中纪委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2010年,黄山区反腐倡廉建设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履行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三个体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环节,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把增强干部的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作为重要工作紧抓不放,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继续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工程、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着重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保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全面落实。

二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充分利用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件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全面推广实施“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着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扩大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和财务流水公开工作试点范围,以维护群众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突出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政治生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继续优化政治生态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突出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效能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开展效能、政风、行风建设“三位一体”民主评议和“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和“市民企业在线”栏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体系,整合受理资源,逐步实现网上投诉,强化问责力度,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五是突出依纪依法办案,严惩腐败行为。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加大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双向承诺等制度的落实力度。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千方百计拓展案源,采取联合办案方式,配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滥用权力、贪污贿赂案件。注重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对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制度,规范行为,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查指导,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制度,保证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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