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农业执法检查总结

2020-03-03 15:47: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巴楚县2011年度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总结

农资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县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高农民收入等多方面问题。农业执法、农资打假能够有效的净化我县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今年全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农业局多次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农业执法工作。通过抓源头、保质量、强化管理等手段,有效净化了我县的农资市场,确保了我县农业的生产安全。现将我县本年度农业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农资质量监督检查,规范整顿市场秩序,有效净化农资市场

我县在农业执法中,本着维护农民利益的明确目的,在执法过程中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农业执法检查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中。

1、2011年2月25日县种子管理站与地区农业局、地区种子管理站开展了种子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是:清理整顿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棉花种子、种子经营企业和经销网点资质审核、违法经营假冒伪劣棉花种子乡镇村私自调进种子等违法行为。在联合检查组抽村检查时发现多来提巴格乡十二村库房有一批棉种,经调查询问系乡中学阿不力克木色依提推销给十二村,该批种子系巴秋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品种为中棉69号,数量7000公斤,该品种抗病性不强,在我县病区种子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2、为规范我县种子市场经营行为,2011年3月1日我县种子管理站举办了2011年种子依法经营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2011年我县棉花品种布局、种子经营资条件和办理的证照、种

子质量和种子识别常识,违反《种子法》的经营行为和法律责任,棉花新品种保护等内容。

3、在玉米复播季节即将到来时,我局于工商管理局联合于2011年5月9日——5月11日对全县农资经营店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执法检查。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农资经营店115家,大部分农资经营店都能守法经营。在检查中发现4家农资经营店无证经营销售种子,因涉案种子数量较少,加之联合检查时间较紧,经协商将几起案件移交工商局和阿瓦提镇工商所处理。

4、2011年5月16日在阿瓦提镇11村、20村对棉花纠纷案田间出苗率实地调查,出苗率和保苗率进行记录统计。

5、2011年5月25日——6月25日认真落实自治区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对全县农资经营店资质进行了审查,重新核定备案登记过程中发放禁用农药宣传单600份。

6、2011年6月28日至8月1日32天时间全面检查全县范围内的70个农药经营店,没有备案证非法经营的11家,没有危化证毒药经营的3家,过期农药销售的13家,接待信访案件3例。2011年度,我县共查处假劣棉种5000公斤,价值27000余元,为受害农民挽回了损失。

截止目前累计查处农资资案件36起,其中种子案件5起,累计查扣棉花种子12000公斤;农药案件27起:信访案件4起,在多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国家严格禁止的五种高毒农药。震慑和教育了农资经营户,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保护了农民利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确保放心农资供应

在春耕和三夏农忙季节,为了确保放心农资及时足额到户,执法大队联合检查组严把种子关,以检查种子质量为工作重心,对县城区域及十几个乡镇的农资经营点销售的农资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对农资质量差、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经营点依法进行

了严肃处理,有利的规范了农资销售市场的秩序,确保放心农资入户。

(二)、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出售假劣农资行为

本年度,我执法大队狠抓各种农资标签、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许可、产品包装及质量的检查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种子、化肥、地膜质量的工作,尤其把种子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引种、调种批准、种子经营单位许可证,而且在6月5日至6月15日对农药进行抽查并记录汇总,并一一登记,建立健全经营档案,规范农资产品包装。加大对已审定种子品种、存储库房隔离的检查力度,有效打击了不法商贩,保证了农民利益。

(三)、强化服务指导,积极引导农民选购和使用放心种子

结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检查组在乡镇农户选购农资集中的地方,积极向农民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解答农民群众的疑问,同时也向农资经营户宣传守法诚信经营,为我县农民放心购买合格农资产品提供坚实的保障。在2月至4月执法过程中向农民发放我们编写的购买种子常识和注意事项说明材料200份,供广大农民民群众参考。

二、机构设置完善、责任明确落实

(一)、执法各项制度健全

我县农业局自成立农资打假执法队伍以来,努力完善机构设置,成立了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了专用办公室,有一把手亲自负责,各项责任明确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执法人员抽调与经费自理制

我县自成立执法大队以来,均是从农业局所属单位抽调人

员。在执法过程中,各项经费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无法实行专户独立核算,执法经费未达到财政全额拨款,各种费用均为自理。缺乏执法所需的车辆和必要的通讯工具,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

(三)、积极参与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工作中能够最大力度的发挥作用,我县执法人员于3月20日积极参与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为我县开展农业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强

因我县执法经费自理,导致执法条件较差,执法手段薄弱,力度不强。在执法工作中,虽然我县农业局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但缺乏先进的办公电脑设备,没有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车辆和必要的取证设备及现场勘查设备,为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县将加大农资打假的宣传力度,严把农资销售市场关,加强县农业执法大队与种子管理站、工商局、公安局的联合查处,切实加大棉种限价政策的落实力度。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宣传相关知识,最大限度的打击假劣农资,确保农资市场规范化运作,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巴楚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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