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2020-03-03 22:53: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南沈灶镇2014年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

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镇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依据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南沈灶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南沈灶镇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镇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镇镇卫生院对照《南沈灶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

年和年终考核。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20%,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40%,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负责人对照《卫生室基药、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每月进行卫生室内考核并报镇卫生院。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调阅电脑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单位职工、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测评:召开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会议对各卫生室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

6、每月由室长实行室内基药、公共卫生服务等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镇卫生院参照市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镇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内容、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每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

六、分配方案

(一)人员管理

以镇为单位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的标准核定乡村医生编制数48人,辖区内统一安排,年龄老、中、轻相结合,原则上每站配备1名女乡村医生,实行动态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人员竞聘上岗和到龄退岗制度,实行考核竞聘上岗,合同制管理。竞聘上岗人员均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和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

(二)收入分配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

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

(1)村卫生室聘用在职人员:基本工资800月/元,工龄津贴自正式聘用起,按每满1年2元的标准递加。

(2)退休返聘人员:基本工资800月/元,具备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包含乡镇级)、执业医师资格者依次递增100月/元。

(3)室长津贴:卫生室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镇卫生院聘用,聘用后室长享受200元/月/人的室长津贴。

(4)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含水费、电费、电话费及办公用笔纸等费用,标准:200元/月,超不补差不扣,包干使用,与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并发放(负责人)。

以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运行经费均按季度进行发放。

可以获得全额基本工资报酬的必备条件:认真执行服务卫生室内部管理制度,当月满勤,完成单位分派的全部工作任务,工作无主观故意出现差错和事故,遵守单位劳动纪律,无商业贿赂问题,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2、奖励性绩效工资:

(1)卫生室在职工作人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补助经费在支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房屋建设债务偿还款(含本息)、事业发展基金、福利经费、医疗责任保险、公用办公经费、运行经费等费用后,余额部分根据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工资基数的标准,进行考核分配。

(2)编内退休返聘工作人员:参照在职人员同等绩效考核。

各室绩效考核工资基数与各室年终考核得分挂钩;

乡村医生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实行室内考核浮动,考核依据为各室考核结果及镇卫生院对各人的测评结果。

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奖励经费于年终考核后,上级基药补助经费结算到位后次月下发。

七、福利待遇

统一为在职人员(包括实习期满一年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参照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集体负担。

八、奖惩措施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情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南沈灶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集体”,依次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和6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镇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三名,分别奖励4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每人每月休息天数累计超过6天,超过部分扣50元/天。病假超过1个月发放60%基本工资。事假、旷工期间不计工资。事假、病假、旷工期间无绩效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单位自动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4、上班时间不在岗、去向不明,发现一次扣50元。

5、违反会议制度,迟到一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重大事情除外),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私自在外输液,发现一次扣200元,第二次扣500元,第三次予以解聘。

7、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11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8、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集体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9、室长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伙同其他人员违规,从严处理,甚至撤销室长职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10.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室长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

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九、加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必须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建立组织,制定方案。镇政府建立由驻镇镇卫生院、财政所等部门参加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基药补助经费考核发放工作。考核中要将基药制度实施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实际情况纳入考核,真正起到绩效与工资挂钩的作用。

3、加强培训学习。镇卫生院、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镇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4、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附:南沈灶镇2014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

东台市南沈灶镇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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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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