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全员培训

2020-03-02 23:41: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全员流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台:流动全员“工作台”里增加了“WIS信息查询”功能,可根据身份证、姓名、配偶姓名、户籍地等查询出WIS卡片信息,可点击姓名查看WIS详细业务信息。

二、卡片操作及注意事项

1、建卡的前提工作:查询本地是否已建卡。依次查询“流入人口个案查询”、“流入退档管理” 及“本地流入未建卡”,若查到则执行相应操作,未查到则执行下一步建卡操作。(主要针对流入人口,流出人口建档可以有新的快捷方式见第8页)

2、点击“新建流入卡片”,即进入流入人口建卡界面,用户在建卡时必须从大全员里查询到此流动人口,如果当前是跨省流入人口或大全员未建卡人员,建卡时需要选择未从大全员建卡的原因。

3、建卡流程:

4、卡片建档的注意事项:

双方户籍地均未建档

夫妻双方户籍地均未建立流出人口卡片的,按照常住人口建档管理口径,双方均不在户籍地居住的,以男方户籍地为建档管理单位的口径,认定男方户籍地漏建档。

流动全员家庭户类型如何选择:

1、夫妻双方有一方单独流动且没有带小孩的选“非家庭流动”;

2、夫妻双方一起流动或者夫妻双方一起流动且带孩子流动的选“本人及配偶流动”;

3、夫妻双方有一方单独流动且带孩子的,选“本人及子女流动”;

4、如果是未婚人员的单独流动则选择“其他”。

特别注意的是,当小孩跟随父母一起流动时,这个小孩的家庭户类型是和其父母一样的,只要当这个小孩是一人单独流动,其家庭户类型才可以选择“其他”。

随同子女:

1、和母亲(或父母)一起流动的,在母亲卡片中直接选择一起流动的子女,对子女单独建卡。在母亲卡片中选择子女建流动人口档的,子女卡片即与母亲卡片建立了关联,系统中自动将此子女信息传到母亲卡片的“随同流动子女信息”中。

2、和父亲一起流动的,在父亲卡片中选择一起流动的子女,对子女单独建卡。若父亲卡片中没有录入现有子女信息的,先补录子女信息后,再对流动子女进行建档。

3、现系统中,随同流动人口子女与年龄无关,各地无需将15周岁以上子女信息解除与母亲(或父亲)卡片的关联。

4、跟随父母一起流动已经结婚的子女,不要从母亲卡片中查询后建卡,应该单独录入建立档案。(也不要在父母卡片建立随同子女信息)。

5、为解决流动子女跟父母现居住地不在一起,增加了解除父母与随同子女关联。操作方法是打开父母卡片,找到随同子女,点击“解除关联”按钮,即可解除父母与随同子女关联关系,形成单独的流动卡片。

流入地上门清理登记流动人口时,经常登记到一方没有离婚了却和别人同居了、或者双方都没有离婚却同居在一起的个案,这样的流入对象该怎么建档管理?怎么通报流入信息?

1、对已婚育龄妇女,婚姻状况选择“其他”,备注栏记录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信息,向男女双方户籍地通报流入等相关信息。(系统公告中解答不精确,网络协作只有流入已婚育妇信息,无法向男方管理地发送;建议已同居双方建档,先已向一方管理地发送后管理地修改为另外一方发送流入信息,备注注明具体情况)

2、对于未婚同居的,如果同居期间生育了孩子,作为事实婚姻处理,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卡片;如果未生育,仍然按照未婚处理,建立未婚育龄妇女卡片,备注栏注明未婚同居,并注明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向男女双方户籍地通报流入等相关信息。

建全员流出档流入地地址的相关要求:(流入档卡片通用)

1、根据流入地发送信息提供的地址;

2、查看对方建档提供的地址,修正地址栏;

3、省内流出档流入地址至少要登记到社区、村,跨省流出档流入地址至少要登记到街道(乡、镇);(社区、直至组级均为选择,不得在门牌号里面录入,在门牌号栏目中填写到街道、社区的为不规范;流出建卡中基本信息的门牌号因绑定大全员常住人口,导致流动卡片逻辑不符,需要修正)

4、若对方提供更详细的地址,如提供至具体门牌号,地址栏也应登记到门牌号。(主要指外省)

5、流入地发生变动的,流出卡片需要新增流动信息 ;如果是补充的,就不需要新增流动信息。

三、卡片管理(一方未建卡)

1、

乡(镇、街道)对本地一方未建卡信息,要及时分解到村、社区认真核实,对确认流入(流出)的人员应及时建档,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确认不是流入(流出)的人员,应及时向对方反馈并注明原因。

2、

在省平台“流入一方未建卡反馈”收信箱流入地通报的未流入信息中,如果流出地确认流动人口确实流入到现居住地,直接向流入地回复说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详细地址;如果不能确认详细地址,则暂不回复。 对流入地反馈未流入的信息,流出地应进一步核实,在3个月内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入地详细地址。

3、 在省平台“流出一方未建卡反馈”收信箱中流出地通报的不是本地流出人口的信息,流入地应入户进一步核实流动人口流出地详细地址,确认流出地后修改全员流动人口系统中户籍地地址(WIS常住人口管理地),并及时向户籍地通报流入和其它相关信息。

流入本地未建卡及流出本地未建卡查询应作为日常性工作,所有信息核实后及时建档或发信。

四、统计报表分析(监控管理应作为常态性工作) 确保日常监控管理工作质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确保每季度网上交验工作不出问题,对省内流入孕检对象及时进行孕环检或访视,每个季度一次;对省外的孕环检对象,每半年一次孕环检,并按时按量准确发送交验信息。(区建议每季度发送一次,以便监控管理报表统计和查询)

二是对在孕信息不但在网上交验孕环检信息中通报,而且还应在其他信息交流中及时通报怀孕信息。

三是对所有期内的出生信息必须及时通报流出管理地,特别注意季度末出生的信息,必须当季度通报。

四是对流动人口身份证号码及时进行清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于尚未入户人员,各单位要做到心中有数。 五是对区内所有流入地重卡和流出地重卡应该及时消去。对接收或反馈信息,及时变更卡片中地址信息,确保地址省内精确到村、社区一级,省外至少精确到乡镇、街道一级。

六适时对一方未建卡名单要求及时分解到村、社区,要求村、社区专干上门清理核实,消除漏档,对于非我处管辖人员及时发信告知管理地或流入地。

七是充分运用监控管理中个案提示功能,及时找出问题信息,重新核实,及时补充和更正。

八是强化责任,对监测工作效果实行跟踪问效和逆向责任追究,对不负责任、工作失职人员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职尽责、工作实效突出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九是利用协作平台中的工作信息版块,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道的力度,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将村、社区发生的计划生育新情况、新问题、好人好事、活动情况、工作动态、特色创新及好的工作经验,及时上传信息专报,以提升全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时间要求:为杜绝超时反馈现象的发生,给信息反馈留有一定的缓冲时间,特将反馈时间做如下调整:凡省、市规定为10日内反馈的,一律提前到8日内完成(其实是7天,孕环检信息、流动信息通报);5日内反馈的,一律提前到4日内完成;3日内反馈的,一律提前到2日内完成。

省际网络协作和网络协作平台操作及督查口径注意事项

省外期内妊娠、出生、手术等信息发送步骤:

1、首先找到该卡片相应模块,添加信息内容后点击保存,系统会自动提交到跨省批量交换管理里的相应模块里。

2、再发送协查信息,协查怀孕、生育政策属性——流入个案管理→流入个案查询→发送协查→添加、勾选需要协查的信息(妊娠信息、生育、手术等信息)→发送协查信息(外省流动卡片生育信息必须录入)常住人口协查通报手工录入,无需建流动档。

3、孕检信息和一孩生育登记信息应在“网络化协作管理”中通报

(外省避孕节育报告单维护中,信息只要对方尚未接受,可以修改和删除)

协查发送失败原因中,不能协查基本信息是怎么回事? 把勾选的基本信息去掉,这个只能是第一次发送协查信息勾选的。

协查信息发送不出去,需要户籍地确认怎么解决

发送流出协查信息,发送不出去“基本信息户籍地未确认”的原因是:流入地已经发送了流入协查信息,因为对接需要转入的原因,可能对方发送的协查信息还没有转过来,待收到流入地信息回复确认后,就可以发送协查信息了。

跨省流动人口协查和通报信息反馈口径

1、协查信息反馈:

跨省协查信息中,如果不是本地流出人口,反馈查无此人,原因选择地址不一致;

如果是本地流出人口但信息有不一致的,反馈情况属实,备注信息不一致内容。

对外嫁女:反馈查无此人,原因选择地址有误。

范例:我地协查管理收到浙江发过来的流入协查,可是这个人根本没有流到浙江去,我方要怎么回复?回复选项只有情况属实和查无此人

选择情况属实,再回发一个协查说明。

2、避孕节育报告单和一孩生育登记单信息反馈

对于省际网络化协作中收到的避孕节育报告单和一孩登记单,不是本地流出人口的,选择不接收。

是本地的流出人口但报告单中存在不一致信息的,选择接收,再向对方发送协查信息,告知对方不一致信息内容。

特例:接收到的外省信息,虽非我处管理对象,但为区内其他单位的管理对象,应告之区计生委协查转移。 增加了接收地卡片对比、编辑本地卡片、快速建卡功能 从系统通报到平台的信息,接收地打开卡片时,系统根据身份证、管理地查询大全建卡情况,如果不存在,则显示“快速建卡”按钮;如果存在,则显示“卡片对比”和“编辑本地卡片功能”。 1) 卡片对比

基本信息卡片对比操作方法如下:

把需要同步的信息勾选上,点击“同步按钮进行同步”。 其中业务信息如“妊娠信息”、“避孕信息”、“子女信息”、“孕环检信息”等操作方法如下:

新增:勾选发送地业务信息,点击同步,会自动把发送地卡片新增到本地卡片。

修改:勾选发送地业务信息,勾选本地需要修改的业务信息,点击同步,会把发送地的信息更新到本地信息里。 2) 编辑本地卡片

点击“编辑本地”按钮,即可打开系统本地卡片编辑页面,对卡片进行编辑操作。 3) 快速建卡

点击“快速建卡”建卡按钮,操作与系统“快速建卡”操作相同。

关于省内流动人口期内出生信息通报要求

1、生育后流入:建立流入卡片时,从流出地查询流出地信息,(1)若流出地已掌握登记出生信息,可以不通报出生信息。(2)若流出地未掌握登记出生信息,必须通报。

2、流入后生育:必须通报出生信息。 (建议凡期内出生信息均发送出生通报)

2011年下半年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时督查口径说明一

(流入人口)

一、全员流动人口流入人口建档管理

(一)建档

流入人口现居住地建立流入人口卡片,居住地和经营地都建卡的,经营地要注销卡片。两处或多处地点轮流居住的,以相对稳定的居住地为建卡单位,其他单位要注销卡片。

(二)流入卡片登记流出地地址

1、户籍地地址不相符

向户籍地通报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时,户籍地反馈流出地为其他乡镇(街道),流入地应及时向新流出地乡镇(街道)通报信息,新流出地乡镇(街道)反馈认可后,流入卡片仍未修改的为地址不相符。

如果流入地未向新流出地乡镇(街道)通报信息,也未变更流出地地址,而在下一个信息通报周期仍向原户籍地通报信息的,视为未通报信息。(双方户籍地均未管理,通报应发往男方户籍地)

2、户籍地不详细

反馈说明村居名,流入卡片仍只填到乡镇。

3、流动信息登记不规范

流入人口离开又返回的,直接修改流入时间,而不是增加流入信息的为不规范。

4、流入卡片信息不相符

流出地反馈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流入地应在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入户核对流入人口相关身份证件,确认后向流出地反馈。流入地既不反馈又不修改卡片信息的,为信息不相符。

(三)身份证号码不规范

已婚育龄妇女流入卡片中未填写身份证号码、或只填写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格式不规范。

流出地反馈18位号码,流入地核对并向流出地反馈情况属实后卡片仍登记15位的为不规范。

二、流入人口信息通报

1、网上交验

跨县以上流入人口孕环检对象(含省外流入),应定期组织孕环检和访视,登记孕环检和访视信息后,通过全员流动人口系统向户籍地通报孕环检和访视信息。(季度通报)

其中省外流入人口每半年通报1次孕环检信息(不含访视信息)。 (核对统计年度第4季度孕环检登记和通报情况,如果4季度是访视,则看登记情况.)

2、流入、流入退档信息

流入地在办理流入人口建档和离开退档时,应同时向户籍地通报流入或退档信息。

3、怀孕、出生信息

流入地掌握流入人口(含县内流动)期内怀孕、出生信息后,应及时向户籍地通报。

(1)怀孕信息中,如果抽取的省外流入对象,则核对协查或孕环检信息通报,其中有通报怀孕的都认可为怀孕通报。(市督查核查协查通报,外省怀孕须发送外省怀孕协查通报);省内的只在孕环检通报中通报为通报方式不规范。

(2)出生信息:省外流入核对协查或批量交换中通报出生信息。省内出生核对出生信息通报。 (3)流入人口卡片退档的,退档前如果登记怀孕、出生信息1个月以上仍未通报的,为未通报。

4、其它信息

流动人口有其它信息变动时,流入地应按照国家和省操作规程要求及时向户籍地通报。

5、通报信息格式不规范

不按照规程要求在相关功能区进行通报,而在“个人空间”中通报流入、孕环检、怀孕、出生等信息的视为未通报。

6、通报信息错误

流入地通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为信息错误,其中发现错误后在1个月内予以纠正的,不作为信息错误。(以督查前修改为准,且季度末月内必须纠正)

2011年下半年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时督查口径说明二

(流出人口)

一、全员流动人口流出人口建档管理

(一)建档

1、户籍地漏档

属于被查单位流出人口,但全员系统未建流出人口卡片。

2、双方户籍地均未建档

夫妻双方户籍地均未建立流出人口卡片的,按照常住人口建档管理口径,双方均不在户籍地居住的,以男方户籍地为建档管理单位的口径,认定男方户籍地漏建档。如果双方都是本市户籍,认定被查市漏建档。

其中,对大全员(WIS)建未婚档,但流入地通报已婚、孕环检、出生等相关信息的,按照男方户籍管理为主的口径,流入地通报信息1个月后,户籍地仍未建流出卡片的,为漏档。

3、重卡

(1)县内重复建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卡片为重卡。

(2)已婚育龄妇女婚后常住地已建立流出卡片6个月以上,原户籍地仍建有未婚流出卡片的为重卡。

(二)流出卡片中登记流入地地址

1、流入地地址不一致

(1)流出卡片登记流入地地址与通报单位不相符。其中通报单位是社区,但流入地地址只填写到街道的为不详细。

(2)流入地通报流动人口离开:流入地通报流入退档信息3个月以上,流出地仍未掌握新的流入地地址的为不一致。

2、流入地地址不详细

流出卡片中的流入地地址,未详细登记到通报单位。省内应登记到社区、村。

在门牌号栏目中填写到街道、社区的为不规范。

3、跨省流出人口流入地地址登记

流入地地址应登记至街道(乡、镇);如果流入地通报单位或通报信息中显示流入地为社区(村),则应登记至社区(村)。

4、流动历史信息登记不规范

流动人口流动信息发生变动时,流出地直接修改流入地地址和流动时间,而不是增加流动信息的,为不规范。

(三)身份证号码不规范

1、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卡片中,未填写身份证号码、或只填写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格式不规范。

2、流入地通报18位号码,流出地核实并向流入地反馈情况属实后卡片仍登记15位的为不规范。

二、流出地信息登记反馈

1、信息反馈 (1)对流入地通报或协查信息,按照国家和省操作规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流入地反馈相关信息。反馈时,对流入地通报信息有误差的,应向流入地指出信息不一致情况。(反馈未指出流入地信息错误的,算流出地反馈类型错误)

反馈及时计算时间:从收信第2天起到反馈之日,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反馈为及时,超出即为不及时。(如5个工作日,则是从收信第2天至反馈当日不超过5个工作日为及时,在第6个工作日反馈即为不及时)

(2)反馈类型:第一时间反馈时,选择反馈类型与反馈备注内容不相符的,为反馈类型不规范。

2、信息登记

对流入地通报流入、怀孕、出生等信息,流出地核实后应及时进行信息变更。流入地通报1个月以上,督查前仍未变更的,认定为信息未登记;1个月以后修改的为不及时。

3、信息反馈不规范

(1)流出地反馈时,反馈类型与反馈内容或实际信息不一致的,为不规范。

(2)流入地通报信息时,姓名(含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含配偶)、节育措施等与流出地档案不一致,流出地反馈时未指出不一致情况。其中姓名不一致含音同字不同。三个月内补充反馈不一致的,为已反馈。(不以三个月,以督查前修改为准)

4、反馈信息错误

流出地反馈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为信息错误,其中发现错误后在1个月内予以纠正的,不作为信息错误。(以督查前修改为准)

对网络协作平台发信及反馈的注意事项:

1、有社区、村级用户单位,发信应均为社区、村级用户发送,不得乡镇街道用户发送。

2、即便是卡片保存并发送信息有成功提示,也最好再当时或当天进入网络协作平台查询是否发送成功,不要等季度末自查或督查时)

省内收到的信息如何反馈规范?

核实信息一致:核实对方流入档,对照wis档、流出档,其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节育措施、孩次、子女出生日期等与我方卡片信息完全一致。

核实信息不一致:核实对方流入档,对照wis档、流出档,其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节育措施、孩次、子女出生日期等与我方卡片信息有不一致,并在备注栏有说明不一致的地方。 女方已经嫁出:该对象在我处相关卡片已经注销,并且男方纳入常住管理,备注栏注明男方管理地址。

查无此人:该对象在我处无任何相关卡片,并且无任何注销卡片和退档记录,并经过上门核实,确实无此人。

其他:该对象原来在我地纳入管理,由于各种原因现在纳入异地管理,备注现管理地地址。或在我市其他地方纳入管理,备注管理地地址。

是同一街道的,不同社区流出人口,是回复“查无此人”还是“核实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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